1樓:八三老人
可以理解為良心沒有強制性,不具備普遍的約束力,而法律具有強實行和約束力。
2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老師說的有道理,你所認為的講良心雖然也不能說錯,但是片面的,簡單舉版個例子,為父報仇殺了人權是不是講良心?但是殺人的行為是犯法的,法律不能因為是為父報仇而不追究法律責任,這類的事太多了,出發點都是好的,但是解決事情的方式是錯的,所以說講良心不能單純的講,要有底限和準則,那就是法律,當然也會有人認為諸如「為父報仇」這類事的意義遠大於自身價值的意義,而去越過了底限,違反了準則,那就另當別論了。
3樓:匿名使用者
從某種抄意義上說,法律
是公共良心的bai底線,但由於du法律的程式性和原則zhi性,個體良
dao心有時候做好事也會不小心觸犯法律,這個時候在西方國家是通過陪審團來解決這樣的矛盾(也就是判例)。但在我國,人民陪審員的在合議庭中的作用不是很明顯,更多的是依靠審判委員會或者是上級法院來解決,需要考慮的因素太多,比如政治影響、社會影響等等,所以老師的話在中國特色法律體系裡有一定道理的。但法律歸根到底是應該講良心的,如果把法律看成紀律的社會,法院就變成機械性判案的工具,失去了它追求公平、正義的真正意義,也正是這個原因,才值得個人去追求法律,通過廣**律工作者的共同努力,讓我國的法律變得更加成熟、完善和人性。
4樓:匿名使用者
老師說的不無道理。
良心是相對的,你的2個朋友在爭吵,你幫了一個,另一個可能都會說你沒良心。
**律基本上是不錯的,但如果有人利用法律的漏洞來取利呢?
但法律是對每個人一視同仁的,不遵守肯定要付出代價。
5樓:匿名使用者
簡而言之:你說
抄的良心,bai在法理上叫
做「道du德」。
從古來說,法律是由習慣zhi
法發展dao而來,而習慣法則源自於主流道德。法律和道德有很多重合的部分,但是法律是主流道德觀的底線,是最後一道閘門。比如:
你看到一個素不相識的老太太被車撞倒但是不去浮,別人在道德上會譴責你,但是法律不會制裁你。公車讓座道理一樣。
結合以上的例子,你可以推匯出:在民主法治社會,違法必然違反主流道德,但是違反主流道德,不一定違法。因為道德的衡量標準要比法律高。
通過你說明的情況,說明你是一個底線很高的人。
良心和道德有什麼區別,昧良心是違背道德還是違背法律?
6樓:仁義江湖
良心:就是被現實社會普遍認可並被自己所認同的行為規範和價值標準。良心是道德情感的基本形式,是個人自律的突出體現。通俗說良心就是對得起自己,對得起別人。
道德:是一種由人們在實際生活中根據人們的需求而逐步形成的一種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為規範
它具有良好的群眾基礎,往往流傳較為廣泛,形成共識。
道德與法律相分別,兩者都是行為規範,但是法律是具有國家強制力保障的,而道德是一種心靈的契約,只能靠人們自覺遵守,所以約束力比法律弱很多,靠**來實現道德的力量。形成也不同,道德是在生活中逐步確立的風俗規則,法律則是有國家制定的。代表的利益有所不一樣,法律一般是當權者管理的有力工具,而道德是群眾在生活中的利益體現,有一定差距。
昧良心:違心;違背本意。如:說話可不能昧良心。
昧良心屬於道德範疇,不觸犯法律。
究竟應該遵守法律而違背道德!還是保持著心中的良心觸犯了法律?
7樓:狗發財
有權、有錢一定要相信法律,運用法律保護自己。
無權、沒錢就要依靠自己..........。
8樓:匿名使用者
樓主碰到什麼事了?沒見過法律教人從惡的。 如果覺得嚴重就諮詢一下律師吧。
9樓:匿名使用者
法理法理,法律和道德有時會衝突的,這點毫無疑問。
父母犯法,我明知也不會舉報。
事情有大有小,只要你不後悔,你做的就沒有錯。
還要再補給你一句,好漢不吃眼前虧。
違背法律卻不違背道德和良心的事有哪些?
10樓:匿名使用者
抓小偷的時候 動手了 打小偷是犯了法 但卻是件大快人心的事 沒人會反對 路人還會拍手叫好 我相信現在社會幾乎是沒有人 沒被小偷光顧過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父母大義滅親殺掉危還鄉里的子女等。
良心良知,區別是良心和良知有什麼區別
良心普遍認可的道德規範。良知是天賦的道德觀念,就是這樣的區別。漢語中的 良心 一辭可析為兩字 一為 良 即道德 一為 心 即意識。良 字本身固然有多種含義,包括非道德意義上的 好 精美 手藝熟練 等等,但一旦與 心 或 知 聯絡起來,則從來都只有道德的含義。這裡值得注意的是 良 字還有 天賦 先天就...
如果人沒有孝心和禽獸有區別嗎,人有良心和孝心嗎
百善孝為先,這是中國千年文化素養,人和禽獸的區別很多,可以罵他是禽獸,但禽獸也有孝順的 正確說法是 如果沒有良心和禽獸有什麼區別?孝心屬於良心的一種 烏鴉尚知反哺 沒有孝心的人 連禽獸都不如 有區別的,是披著人皮的禽獸,有區別 因為那個人連禽獸都不如 人有良心和孝心嗎?百善孝為先,如果連最基本的孝心...
道德和法律的問題關於道德和法律問題的例子
法律與道德的關係 在看 焦點訪談 時,常常看到記者們為了掌握事情內幕而採取 的方式,將其公之於眾。我想 站在世俗的角度看,這的確是大快人心,懲惡揚善 但是從道德角度看,又似乎有點不近人情 不合道義。我還曾一度認為,這種行為正在法律上也未必站的住腳。但事實上,所謂 法不容情 在大眾傳播這一特殊領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