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伊克賽赫
勞動法規定了,每天8小時,每
周40小時,每週最長不得超過44小時的工作時間。超出正常範疇的,平時按工資的150%支付,假日按照200%支付,節日按照300%支付。下班開會嚴格說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工資。
你可以向勞動局提請仲裁,也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2樓:匿名使用者
一樣的,勞動局就是擺設,要麼就別當服務員,太坑了
勞動法中對員工上下班時間有什麼樣的規定
3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沒有對上下班時間進行規定
只規定8小時工作時間
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勞動法規定的上班時間每天是多少小時
4樓:苑印枝黎妝
1、這樣的工作時間嚴重違反了勞動法和國家的相關規定,必須支付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準確計算方法應依據勞動法和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的規定,法定的公休日為104天/年,法定節假日為11天,並按下述規定方法計算工作時間和加班工資:
a.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b.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c.加班工資的計算:
每天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工資:(實際工作時間-8小時)×小時工資×150%
法定公休日的加班工資:日工資×200%
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工資:日工資×300%
據此你可以準確計算出在單位工作以來應得的加班工資,一併要求單位支付。
2、上述費用如果單位不支付,最簡單的辦法是: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法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糾正。
3、還可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4、最有效的辦法是通過勞動仲裁解決(不收費,不用律師),仲裁時還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應按剋扣金額和應付賠償金的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5、仲裁時,你可儘量收集一些相關證據,有利於裁定,你有一份勞動合同也就足夠了,沒有也不要緊,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條的規定,勞動糾紛案件特別是剋扣或拖欠工資的案件,舉證的主要責任在用人單位,到時會責令用人單位出示有關證據,你不用擔心。
5樓:綠
勞動法規定工作時間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6樓:匿名使用者
工作日每天上班時間為8小時,公司企業或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上班時間,但是不能超過8小時。
7樓:清逸草堂堂主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8樓:隗淑蘭司釵
《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
【《勞動法》對勞動者的工作時間有嚴格規定】
《勞動法》第四章專門對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問題做出了嚴格的規定。其中,第三十六條明文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9樓:宋楊氏鞏寅
每天上班8個小時,加班不超過3個小時,每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加班部分工資按150%計算
10樓:匿名使用者
一天12個小時,加班14
11樓:匿名使用者
每天規定的是八小時工作制。
12樓:匿名使用者
我老婆是弱女子,浙江省嘉興市海鹽縣,(嘉興久康電器****為什麼要職工加班,早上8到弟二天的早上下班,請問這是為什麼???
13樓:匿名使用者
每天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
勞動法規定的上班時間每天是多少小時?
14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規定上班時間每天是多少時間?勞動法規定,現在各有各的規定法,現在更大城市勞動法是六小時工作日,在別的地方還有八小時工資,現不一不準確是多少?
15樓:匿名使用者
每天是八個小時啊,超出部分加班按照1.5倍工資計算。
16樓:匿名使用者
我們每天下午一點上班到晚上七點半下班,每週應有兩天休息
勞動法上班時間怎麼解釋?
17樓:金果
標準工作時間(標準工時)是指法律規定的在一般情況下普遍適用的,按照正常作息辦法安排的工作日和工作周的工時制度。
我國的標準工時為勞動者每日工作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40小時,每週至少一天休息日。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18樓:我是誰
1、嚴格說來,中午在公司吃飯時間不應該算在工作時間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2、早上9點到公司,中午在公司吃飯1小時,下午5.30下班,那麼工作時間是7.5小時。
標準工作時間八小時指的是工作時間,不包括午休時間。中午在公司吃飯時間是不能算作工作時間的。這個也很容易理解,這一個小時可以看做是休息時間。這樣可以計算出工作時間了。
19樓:墨汁諾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在公司吃飯時間不應該算在內。
20樓:匿名使用者
我們國家規定的標準工作時間制度是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同時還應該保證每週至少休息一天(連續不斷24小時)。一般公司採取9:00~17:
00的工作時間,每天8小時,5天正好40小時,因此每週有兩天休息。國家推行的雙休日製度也是在此基礎上流行的。
但是雙休日製度並非我國的強制工作制度,換句話說,用人單位只要不違反標準工作時間制度的要求,就是合法的。而且,至今午飯時間是否應當計入工作時間爭議非常大。贊同的人認為午飯是為了工作的延續和質量而吃的,應該計入工作時間;反對的人認為午飯時間是一段自由支配的時間,吃飯是人的生理需求,故不應計入。
現在的司法實踐中尚不嚴格要求將午飯時間算成工作時間。
21樓:匿名使用者
中午吃飯時間不算數,一般早上9點上班、下午5點半下班的話,是按照8小時計算的。
22樓:匿名使用者
中午在公司吃飯時間是不能算作工作時間的。這個也很容易理解,這一個小時可以看做是休息時間。這樣你自己都可以計算出工作時間了
23樓:中國勞動網
八小時指的是工作時間,不包括午休時間
24樓:匿名使用者
吃飯時間不算工作時間的
我們店上班時間時早上九點至晚上九點半。可是每天晚上下班都快晚上十一點了,有時候開會甚至到十二點多了
25樓:無語蒼山
哈哈,你算撈著了,他不仁你不義了。一,解聘不是開除,必須給你補償,每年一個月,第二,該店嚴重違法,工作時間超出勞動法規定,屬於違法用工,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補全所有加班費夜班費工資,再申請仲裁雙倍工資補償,按照勞動法,你的要求是合理的,只要有兩個工友證明即可。
26樓:匿名使用者
太不合理可以找勞動仲裁機構。先熬到它發工資
27樓:匿名使用者
帶著你們的合同去當地勞動部門進行仲裁。不過勝算不大。
早上八點上班,晚上十點半下班沒有休息!工資也低.法律規定!請問怎麼就叫不違法?
2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說的沒錯的話你應該每天的工作時間是13小時過5分鐘。由於你具體沒有說清楚你工作所在地,我沒法知道貴地區的最底工資。如果說由於貴單位生產任務緊張必須加班那麼你就要計算一下你的基本工資除以每天工作8小時的月工作時間,因為你每天加班時間是5小時左右所以你可以要求你們廠支付平時150%的工資,週末是200%。
如果單位拒絕支付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如果你怕被單位除名,我個人建議你把大家組織前來。
祝你好運!星辰
29樓:中正鏽劍
建議關注一下《勞動合同法》,還沒生效呢
30樓:我心飛翔
向勞動局反映,明顯違法!!!天理難容!!!
31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把其他相關的情況也瞭解一下。比如,你們廠做什麼?你們有沒有工會?
你們的合同是怎麼籤的?合同內容中關於勞動時間和勞動報酬的約定是什麼?你們每人每天都是這樣的麼,還是有一段時間這樣?
你們是不是實行綜合計時工作制?
公司規定9小時是正常上班時間,合法?
32樓:力香巧平溶
違法的。
《勞動合同法》規定每日工作的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的時間不得超過44小時,因此,上班9小時屬於違法行為。
33樓:不需要問我
不合法,正常上班一般都是八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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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邊四十個小時為準.另,每個月加班時間不超過三十六小時間.你好按照勞動法的規定 不能超過44個小時 法律要優先於行政法規和規章 以勞動法為準。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 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