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去世後無遺囑,去世者遺產是歸配偶還是子女?怎麼分配

2021-07-03 09:04:57 字數 5068 閱讀 4387

1樓:羊洋楊

夫妻一方去世後無遺囑的,去世者遺產由配偶和子女平均分配,包括題目中父親與前妻生的女兒。但如果房產屬於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遺產時候應當先將共同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另外一套父親去世後建的房子,不屬於父親的遺產,無需按繼承法分配。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三條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擴充套件資料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2樓:廊橋遺夢

配偶和子女都有

根據2023年10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章法定繼承

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擴充套件資料:

案例:千萬富翁病亡,93歲的老母親起訴要分遺產。誰知,官司還沒打完老人就去世了。

你是不是覺得官司就這樣了結,沒人來爭了?錯了———法律規定,老人的其他子女可以作為原告來打這場遺產接力官司。

昨天重慶晚報記者從南岸區法院獲悉,該院前天調解審結此案,被告同意補償老人的其他4個子女115萬餘元,和25萬元債權。法官將當事人帶到銀行,一邊劃賬兌現一邊發調解書。

前天上午,南岸區法院民一庭副庭長黃家琴劃完賬後長舒了一口氣,「這起歷時兩年多的遺產官司總算圓滿了解」。

張婆婆的**人、重慶百君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洪波介紹,張婆婆的二兒子王進在2023年初因病去世。在老人的5個子女中,二兒子條件最好,生前大小也算個老闆,開的是寶馬7系,還買了別墅。

老人考慮到自己年齡大了,老伴也在兩年前去世,自己以後要是有個生老病死也要用錢,就打算爭取點財產給自己養老。

張婆婆在訴狀中稱,兒子王進死亡前沒立遺囑,她和兒媳及兩個孫子都應該分遺產。眼看王進去世半年多,二兒媳周珊和兩個孫子遲遲沒對遺產分割達成協議,尤其是周珊,沒有一丁點分遺產的意思,老人為此起訴,要求法院來解決。

劉洪波律師稱,起訴前他們調查到,王進的遺產有多種形態,有公司股權,有10多處房產,有銀行存款,還有借款。

這些財產有50%應該屬於遺產,初步估計總金額1000萬餘元。他的母親、妻子和兩個兒子都是法定繼承人,平均繼承遺產,計算下來,老人要分260萬元。

副庭長黃家琴稱,案件審理中出現了不少變數。一個是涉及房產較多,要確定產權,又要價值評估,還出現了案中案———死者生前一樁660萬元財產返還官司起訴,需要等這樁官司了結才能繼續審遺產官司。

另一個戲劇性的變數是,老人起訴約1年半左右,案件還在審理中,原告張婆婆卻去世了。

案件**後曾經兩度中止審理,老人也一直沒有出庭。二兒媳稱,老人無意告她。

老人去世前,她的二兒媳周珊給副庭長黃家琴寫了一封信。她在信中稱,她和公婆相處35年,一直非常融洽,老人非常疼愛她這個兒媳。

她一直盡著兒媳的奉養義務,直到被告上法庭,她仍然沒有放棄這個義務。婆婆90多歲了,憑她對婆婆的瞭解以及婆媳關係,她深信婆婆無意、更無力將她告上法庭。

周珊還稱,雖然對簿公堂不是她願意看到的,但她還是會一如既往地奉養婆婆。既然婆婆不出庭,她也不去了,希望法官公平公正地按照遺產繼承法處理。

周珊的**人、重慶漢尊律師事務所主任沈仁剛稱,此案因為家庭恩怨引起,二兒媳也算較為大度,許多方面都作出了讓步。

官司還沒完老人就死亡,這起官司是不是就此打住?

黃家琴稱,官司還不能了結。原告死亡後,要等她的法定繼承人出現,並由法定繼承人決定是否參加本案訴訟。老人的法定繼承人就是她包括已去世二兒子在內的5個子女。

由於另外4個子女都表示願意參加訴訟,他們作為原告打起了接力官司。

黃家琴稱,經調查,涉及到遺產的有16處普通住宅、別墅、商鋪等房產,還有銀行存款、寶馬轎車、公司股份等。雖然頗費周折,最終還是確認了王進的遺產有1082萬餘元。

在法院調解下,周珊支付115萬餘元給亡夫的四兄妹,每人進賬28萬餘元,同時還各自享有6萬餘元債權。(案件當事人均為化名)

那麼張婆婆可分多少遺產呢?

繼承法規定,父母、配偶、子女是第一順序繼承人。

黃家琴介紹,王進去世,他的母親、妻子和兩個兒子同屬第一順序繼承人,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就按法定繼承。

如果平均繼承分配,假設王進夫妻有2000萬元夫妻共同財產,則有1000萬元屬於遺產,由這4個繼承人平分,每人250萬元。

四子女為何也成原告?

法律規定,兄弟姐妹、婆婆爺爺、外公外婆屬於第二順序繼承人。第一順序繼承人都不存在時,才輪得到第二順序繼承人來繼承。

黃家琴稱,王進的兄妹並非是來繼承王進的遺產,而是繼承死亡老母應當繼承的份額。法律也規定,訴訟中的繼承人死亡,需要等待該死者的繼承人出現,決定是否參加訴訟。

所以,本案的另外4個子女就成了原告,來分老人應當繼承的遺產。

去世兒子如何繼承老母遺產?

黃家琴還稱,張婆婆去世後,王進的兩個子女也參與了張婆婆的遺產分配。繼承法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

本案中,老人繼承的遺產在她去世後也成為遺產,應當按5份平均分給5個子女,而比她先去世的兒子那份,則由去世兒子的兩個子女代位繼承。

這樣避免家庭糾紛:

黃家琴稱,她審了20多年案子,還是第一次遇到這種案情複雜、家庭糾紛複雜的繼承案。

其實,引起本案的直接原因是沒有遺囑。藉此提醒市民,要有遺囑意識,如果指定遺產歸屬,就可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遺囑有多種形式,如果立遺囑形式不合法,也容易惹麻煩。各種遺囑的立法如下:

1、自書遺囑:要立遺囑人本人簽名、親自書寫,註明年月日。寫明本人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

寫明財產內容,比如存款多少、房屋的坐落、房產證號、門牌號等,寫明繼承人的情況以及繼承人和立遺囑人的關係。

2、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蓋手印。

最好找懂法的人代書,見證人可以找社群居委會工作人員。見證人不能是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繼承人、受遺贈人和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3、錄音遺囑: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並通過對話錄音鎖定遺囑內容。錄製遺囑內容時不能由他人代述或轉述,且口述的內容要清楚、明白,不能含糊不清。

在遺囑人錄製完遺囑後,見證人也應當將自己的見證證明錄製在錄音遺囑的音像磁帶上。遺囑人在錄製完遺囑後,應將記載遺囑的磁帶封存,並由見證人共同簽名蓋手印,註明年月日。

4、口頭遺囑:遺囑人在危急的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現在智慧手機已普及,口頭遺囑時不妨用手機全程攝像,形式也變為錄影遺囑了。但拍攝後不能隨意剪輯、拷貝。

5、公證遺囑:由遺囑人委託公證機關公證遺囑內容。這是目前為止最具有法律效力的遺囑。未成年人、不能辨認或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不能設立遺囑。

此外,年老體弱的人、危重病人、聾啞盲人立遺囑,公證員與其談話時應當錄音或錄影。必要時要經醫生診斷,出具神志清

立遺囑人可以修改或撤銷所立遺囑,公證遺囑除外。

人民網—住別墅開寶馬的老闆病逝,93歲母親要分遺產

3樓:三觀不正戴刁纏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2.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撫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撫養能力和有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您好!原夫妻婚前財產未留有遺囑,一方去世後,財產是否全部歸另一方?子女是否在此時就參與分割

一般財產屬於遺產,由繼承人繼承。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二十六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第二章 法定繼承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 配偶...

夫妻雙方共同所有房子,一方去世,另一方怎麼賣房

必須辦理完 繼承過戶 手續之後才能 繼承的房產過戶需要提供的資料有如下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的證明檔案 4.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5.如果有遺囑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 被繼承人所立遺囑 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

老人一方去世賣房子兒女簽字嗎,老人一方去世,另一方要賣掉房子需要徵得兒女同意嗎?

必須簽字。老人一方去世了,房產已變成遺產了。如果去世老人沒有遺囑的話,在世老人拿去一半,另一半由在世老人和所有的子女共同繼承。所以老人要賣房必須子女簽字。老人一方去世賣房子需要兒女簽字。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一方去世遺產由被繼承人獲得,去世老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都有繼承權利。這棟房子子女佔有繼承部分,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