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有哪些可以減免,企業所得稅減免政策有哪些

2021-07-13 03:57:48 字數 4361 閱讀 5743

1樓:小島知道

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有哪些?

我國2023年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哪些

2樓:

2023年小微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為的年應納稅所得額50萬元的,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在2023年的最新規定中,將這一上限提高到了100萬元,且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大大降低了小偉企業的繳稅成本。

根據《關於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範圍的通知》(已作廢)第一條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30萬元提高至50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50萬元(含5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前款所稱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3樓:清玉潔言

2023年上半年企業所得稅政策梳理:

(1)政策檔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範圍的通知》(財稅〔2017〕43號)

提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5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0萬元(含1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等政策。

(2)政策檔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範圍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23號)

提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無論採取查賬徵收方式還是核定徵收方式,其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50萬元(含50萬元,下同)的,均可以享受財稅〔2017〕43號檔案規定的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政策等。

4樓:匿名使用者

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範圍擴大,2023年上半年企業所得稅政策梳理。

1、政策檔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範圍的通知》(財稅〔2017〕43號)

2、政策要點: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30萬元提高至50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50萬元(含5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3、政策檔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範圍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23號)

擴充套件資料

一、小型微利企業的認定標準

國際上通常採用企業年銷售收入(或經營收入)、資產總額和職工人數作為界定中小型企業的指標。聯合國(uncad 1993)將中小企業界定為僱員數少於500人的企業。美國採用銷售收益與僱員人數兩個指標來衡量企業的規模。

英國根據員工、年度營業額和年度資產負債表金額界定中小企業。法國基本上是以人數作為劃分大中小企業的標準。德國根據年銷售額和僱員數界定中小企業。

日本根據資本和從業人數界定中小企業。

考慮到單獨從企業規模上衡量是否給予稅收優惠不夠全面,而且容易失之寬泛,有些企業雖然規模不大,但盈利能力很強,對這類企業就不一定需要給予稅收優惠,因此小企業中只有盈利能力較弱的那部分企業即“小型微利企業”才是最需要稅法給予照顧的物件。

另外,在界定小型微利企業的認定標準時,還需要注意的一個問題是,小型微利企業的認定需要考慮國家的稅收利益,如果小型微利企業的界定過寬,將導致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25%法定稅率被虛置;如果界定得過於嚴格,又可能使得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範圍的企業數量很少,無法真正實現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功能。所以,借鑑國際經驗,結合我國企業的實際構成結構,在充分平衡國家稅收利益和企業利益的基礎上,本條對小型微利企業的認定標準作了如下分類規定:

(1)工業企業中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擬)萬元的企業。工業包括採礦業、製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業等。

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指的是,企業一個納稅年度內,所獲取的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和本條例的有關規定,計算出來應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所得額;從業人數,一般是納稅年度內,與企業形成勞動關係的平均或者相對固定的職工人數;資產總額則是指企業所擁有的所有資產在總量上的一個表述,是企業所有者權益和負債的總和。

(2)其他企業中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的企業。除了工業企業外,其他型別的企業,包括服務企業、商業流通企業等,都適用本項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認定標準,作為認定標準的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從業人數、資產總額等概念都與第一項的相關概念的內涵一致。

二、不得享受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低稅率優惠的小型微利企業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才可以享受20%的低稅率優惠。

這裡的“符合條件”,除了包括小型微利企業本身的認定標準限制外,實施條例還可以規定其他的條件。所以,本條第二款進一步規定,即便是符合本條例第一款規定標準的小型微利企業,若屬於從事國家限制和禁止行業的企業,也不得享受20%的低稅率優惠。

因為,國家為加強和改善巨集觀調控,引導社會投資,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實現資源優化配置,確保經濟社會的全面可持續發展,會對企業的投資方向等作出調節,對不同的產業、不同的專案,甚至不同的投資主體,確定不同的政策導向和待遇,並會根據經濟社會情況的發展變化等多種因素的考慮,適時調整這些政策,對特定行業實行鼓勵、限制或者控制政策。

對於國家限制和禁止行業的企業,作為巨集觀調控政策重要手段的稅收政策就不宜再給予鼓勵和扶持。所以,本條規定,對於從事國家限制和禁止行業的企業,即使達到本條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的認定標準,也不得享受低稅率優惠。

5樓:跋哩吖嘿嘿

1、政策檔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範圍的通知》(財稅〔2017〕43號)

政策要點: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30萬元提高至50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50萬元(含5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2、政策檔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範圍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23號)

擴充套件資料企業所得稅定期減免

一、2免3減半(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適用範圍:

1、對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重點扶持的高新企業;

2、境內新辦軟體企業(獲利);

3、小於0.8微米的積體電路企業。

二、3免3減半(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適用範圍:

1、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專案;

2、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專案;

3、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專案。

6樓:東奧名師

收入:

1.免稅收入

2.減計收入

減計收入,是指企業以《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資源作為主要原材料,生產國家非限制和禁止並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的產品取得的收入,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

可以減免稅的所得:

1.農、林、牧、漁業

(1)企業從事下列專案的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

①蔬菜、穀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

②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

③中藥材的種植;

④林木的培育和種植;

⑤牲畜、家禽的飼養;

⑥林產品的採集;

⑦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專案;

⑧遠洋捕撈。

(2)企業從事下列專案的所得,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①花卉、茶以及其他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種植;

②海水養殖、內陸養殖。

2.三免三減半政策

(1)企業從事符合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專案的投資經營所得,自專案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4年至第6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但是,企業承包經營、承包建設和內部自建自用的,不得享受上述企業所得稅優惠。

(2)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專案的所得,自專案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4年至第6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解釋】該專案在減免稅期限內轉讓的,受讓方自受讓之日起,可以在剩餘期限內享受規定的減免稅優惠;減免稅期限屆滿後轉讓的,受讓方不得就該專案重複享受減免稅優惠。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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