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娛樂雞米花
這樣肯定不合法。勞動者一旦與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就意味著從法律上確定了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勞動者的薪酬、保險、休息休假、安全防護等,都按照合同的規定執行,這就決定了在同一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的唯一性。若同時與單位另外簽訂了合同,也屬於無效合同,這份合同若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動者應該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樓:生生勝相依風帆
這是肯定不合法的,公司這樣做肯定是要應付勞動或稅務部門的某些要求,這有可能對勞動者不利。為了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還是不要在簽訂重複的勞動合同。供參考
3樓:lw66大順
按照你的描述,應該是不合法的。任何的勞動合同只能是簽約一次一份,你公司的作法是違法違反勞動合同法的。可以和公司溝通,不行就到你當地的勞動部門投訴。
4樓:田田凱
不合法 因為用人單位和員工不能簽訂陰陽合同 逃避法律責任,所以你要保留好合同做證據
5樓:藍色妖姬
如果你跟公司籤的合同,不含你現在的兼職工作,那麼公司讓你補一份兼職合同,應該是合法們。
6樓:摩豔苼
公司有公司的規定,管他籤什麼合同只要自己想做,開始是有些困難。適應了就好些。
7樓:整合全屋快裝
這個肯定不行
只能一個事情
不需要太多
做好一個就不錯了
8樓:惜緣牧童林樾
肯定是不合法的,公司不能與同一個人在同一時間存在兩種不同性質的勞動合同,這樣的行為說明該公司想在社保、福利方面「走私」。
9樓:最亮的小星辰
他這種行為是違法的,你要儲存他的前面一份合同,如果後面遇到勞動糾紛可以直接去勞動仲裁。
10樓:昨夜星辰
這個無論合法不合法,我都覺得這麼做是不合適的,為什麼不能牽一塊兒呢?這麼做是騙人的
11樓:倩
你可以去找一下你的律師朋友,或者去律師所問一下
公司違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違約
用人單位的違約責任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
在公司上班月多月了,也簽了勞動合同,合同沒給我的情況下要辭退我,請問我能得到什麼樣的補償
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改正。如果用人單位給勞動者造成了損害,則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內容另附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應當依照 勞動合同法 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賠償金 0.5月 月工資...
我和公司簽了勞動合同,雙方都有簽字,在老闆那裡,我沒有,這樣的合同是有效嗎
依法成立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發給勞動者一份屬於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向工作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如果沒有勞動合同,想要證明勞動關係,就要儘量準備如下證據 1 工資轉賬憑據 2 考勤記錄 3 工作證件 4 人證 5 業務相關證據等 6 加班的證據 7 入職通知書 8 錄音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