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問題蠻多,呵呵,一個個來回答吧。
(1)首先確認你們屬於勞動關係還是勞務關係。平時的工作中,你受不受對方約束管理,比如上班打卡或簽到之類的規定,有沒有任務限制之類的。總之找到對方管理你的證據,規章制度都是可以的,最好上面有公司的簽字或印章。
因為業務工作的特殊性,在日常訴訟中常常會分不清楚,這直接影響你後面能夠得到的補償。如果你受對方管理並有證據證明的話,那麼你們就屬於勞動關係管理,受勞動法管轄。如果你不受對方管理或者你沒有證據證明你受對方管理的話,那麼你們之間就屬於勞務關係,是受民法管轄,是沒有經濟補償、雙倍工資之類的。
(2)證據問題。在用(1)中描述的檔案證明你所處的崗位與企業屬於勞動關係之後,就需要找證據證明你們之間的勞動關係。如果沒簽勞動合同,也沒有工作服、胸牌、考勤卡、工資條、經你簽字的公司檔案等證據,建議你可以採取**錄音的方式取證,可以給你們領導打一個**,套他的話來證明你們之間的勞動關係,比如要求加工資之類的話都是可以的。
不侵害別人隱私的**錄音是可以作為證據的。
(3)訴訟期限問題。勞動糾紛的訴訟期限還在職還是離職來區分,在職的話是一直有效的,如果離職的話一般為一年。在職還是辭職期間提出的話是沒有區別的。
但是最好在收集到足夠證據之後,以對方不籤勞動合同為由提出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這樣比較保險。
(4)到時候會不會判你知情的問題。不會,因為勞動者在勞動關係中處於弱勢地位,因此勞動法比較照顧勞動者,故此即使對方提出你也可以拒絕回答,或者說當時是因為在該公司工作,提出的話可能遭遇責難來回答。
綜上,首先找到公司對你所處崗位的管理檔案,證明你的崗位和公司是勞動關係,然後找證據證明你和公司存在勞動關係就可以了
2樓:貴陽傑律師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你們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如 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檔案記錄。
其次,確認勞動關係後,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補發工資。
第三,單位應當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否則應當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作為代通金。
第四,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五,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經濟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的兩倍。
第六,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祝福!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申請仲裁,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要求2倍工資。知情後一年有效,工作期間提出,還是辭職都可以。但是你要提出你在單位工作的書面證據,當然越多越好。
滿一年可以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4樓:羅漢精解
這個問題嘛,你要雙倍工資老闆肯定是不會很輕易給你的。只能以這個為理由提出辭職然後再去勞動仲裁。其實啊仲裁、一審法院也主要先是調解、然後再裁決。
辭職後還有一年的仲裁時效。至於證據你只要能證明你和公司存在有事實勞動關係就行。因為沒簽合同在仲裁庭被告拿不出你和公司簽定的合同就好了。
不需要你提供其它的。
5樓:杜鵑鳴澗
1.給客戶的傳真、資訊,工作筆錄、報告等可以作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看你提供的充不充分了。證據實在不足的可以採取錄音錄影、證人證言等辦法補充。
2.跟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只有用人單位能證明曾通知你前去簽訂勞動合同,是因為你的原因而沒簽訂的時候,用人單位才可免負雙倍工資的責任,你是否提出要籤沒有關係。
3.雙倍工資可以在工作期間提出,也可以在辭職一年內提出。
4.滿一年後視為雙方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再支付雙倍工資;未滿一年的可從入職第二個月起請求雙倍工資。
沒簽定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和經濟賠償金應該怎麼要??
6樓:
一、沒有過時效,可以申請仲裁。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二、用人單位應賠償的金額分幾部分
1、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賠償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因此,單位超過一年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其中一年內未籤合同的部分應該補發一倍工資,計算二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因此應補發11個月工資,即8800元。
2、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方法: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因此,單位應該按照經濟補償金的2倍進行賠償。從2009.3.28至2010.10.15共工作1年7個月,經濟補償金為2個月工資,賠償金應為3200元。
7樓:匿名使用者
1、時效沒過,勞動仲裁的申請時效是從爭議發生時起一年。
2、你需要收集其他證明你在該單位工作的證據,比如工資條、工牌等等。
3、具體的申請勞動仲裁的事宜可以委託專業律師辦理。
8樓:
應該主張多少錢,經濟補償是多少,你自己按法律規定計算。關鍵是證據,你與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你的收入證據,加班證據等。你的仲裁時效肯定有,如果仲裁委員會不受理,你可以憑不受理通知書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建議你用一小時看一下《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你就知道該怎麼辦了,而且會使你一生受益。
注意收集證據,證明你的工作年限,加班等。如果仲裁或訴訟,這很重要。
如果還有問題,你再來問我,如果你滿意,請採納我的答案。
9樓:開心基層
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入職滿一月未籤合同公司必需支付雙倍工資、滿一年未籤合同視為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無故違法解除勞動關係、必需支付經濟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仲裁時效為離職後一年、該公司應該支付未籤合同11個月的雙倍工資和經濟補償金(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不滿一年算一年不滿半年算半年)、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一個月的賠償金和補繳社保(社保計算問社保人員)、按本人工資計算、事由;進廠至現在所發生的經過、日期等勿要據實。請求;如1、要求支付雙倍工資多少、2、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多少、3、、4、等等。建議同事多人申請仲裁。
祝一切順利!
10樓:簡簡單單
1、按《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主張未籤合同的二倍工資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籤合同的二倍工資的。未籤合同不能要求經濟補償金的。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二十八條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未簽訂勞動合同賠償雙倍工資是怎麼算的
11樓:華律網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那麼具體怎麼計算呢?首先,是計算二倍工資的起止時間。
計算二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還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那麼計算二倍工資截至時間至滿一年的前一日。其次,是計算二倍工資的工資標準。
司法實踐中,二倍工資的計算標準,按勞動者實際獲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資、非常規性獎金、福利性、風險性等專案後的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確定。月工資未明確各構成專案的,由用人單位對工資構成專案進行舉證,用人單位不能舉證或證據不足的,二倍工資的計算基數按照勞動者實際獲得的月收入確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2樓:
如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間少於一年,雙倍工資起算點為勞動關係終止之日的次日;如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間等於或多於一年,雙倍工資起算點為建立勞動關係滿一年的次日。雙倍工資是指勞動者每月實發的工資的雙倍,已發放的工資部分應該扣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規定: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老闆不給工資,沒簽合同,怎麼討要工資
沒有證據,可以帶身份證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要求支付剋扣的工資。勞動爭議,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是關鍵,勞動者可以尋找與用人單位證據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資料如 工作證或工作牌 最好蓋有公章 工資卡交易記錄 工資條 有公司名稱的工裝 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
工作多月沒簽合同被辭退說只能拿80工資這樣合法嗎
用人單位的行為是不合法的。1 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拖欠的工資 押金 經濟補償金 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 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 加班工資等 從勞動者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2 勞動爭議,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是關鍵,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 最好蓋有公章 工資卡交...
未籤合同被公司辭退員工有何補償?只工作了不到月
1 你所說的雙倍工資,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也就是說包括正常支付的工資,不是額外的兩倍。2 雙倍工資就是不管之前支付了多少包括什麼,都按乘2計算,也就是如數在支付一份。3 公司辭退你,沒有合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