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向公司請事假不批,是否合法,我向公司請病假公司不批怎麼辦?公司行為是否違法

2022-01-17 13:36:45 字數 5494 閱讀 7777

1樓:法律快車

在用人單位的日常經營管理過程中,員工除國家已明確規定的各種公休節假日和假期以外,如遇特殊情況本人必須離開工作崗位的可請事假,但批准權在於用人單位。

員工提出請事假的,原則上應由本人事先親自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請假審批單》,明確請假的型別、事由、請假的時間。

再按用人單位相關工作人員的管理許可權進行稽核批准,由主管領導簽字審批後,報人事部門備案。

如果員工未經請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者假滿未經批准續假而逾期不歸的,應按曠工論處。

一般情況下,員工不會存在惡意請事假的情形,這樣的結果就是得不償失,除非是遇到萬不得已的事情。

勞動法事假最新規定是什麼

根據《勞動法》第45條的規定,只要能夠證明其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就享有依法休年假的權利。但是,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由此可見,如果員工在一個自然年度內請事假累計在20天以上,且用人單位不扣其事假期間工資的,將不再享有當年度的年休假;如果當年度的年休假已經享受,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員工將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如果員工在當年度雖然請事假累計天數達到20天以上,但依據規定已經扣除其對應事假天數工資的,此時員工仍享有休年假的權利,用人單位不得予以剝奪。

2樓:哈哈親愛的

一般來說,事假用人單位有權不批准,但當事假原因達到影響職工生存和生產時就不得拒絕,必竟對人來講生存是第一位的,這是可以向勞動部門求助。

對於一般的單位而言,肯定是不能接受職工長時間不在崗的,這也是常理。從法律上來講也無可厚非,當然法律規定應該享受的假期除外,比如說產假。

3樓:

這是公司的道德問題,可以理解,舉例來講:如果你肚子不舒服,(不管是真是假)而公司就剩你一個員工在上班了,你要再走了,連個看門的 都沒有了,你說能讓你走嗎?

4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法 直接辭職! 或打**讓勞動局幫你忙

5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是你拿人家的錢 你請假 人家賺什麼東西?你只能曠工讓人家扣錢···

好主意 頂~

6樓:

絕對不合法,但你沒辦法

這句話說得好

7樓:匿名使用者

絕對不合法,但你沒辦法

8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不合法 難道是合法嗎??

我向公司請病假公司不批怎麼辦?公司行為是否違法

9樓:帝國づ月長石

病假不同於事假,屬於法定的賦予勞動者的權利

用人單位對病假只有存疑的權力,而沒有禁止勞動者休病假的權力,注意,病假期間用人單位無權辭退勞動者

因此,如果勞動者確實因病休假,且在法定的病假期間內的,用人單位無權辭退且應當按照病假支付病假工資

用人單位不批准的,勞動者依然有權休假,只要做好請假的書面申請即可,注意保留和準備病假相關的資料證明即可

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病假存疑的,可以要求勞動者提供資料,包括醫療記錄,診斷證明,遺囑及休假證明等,以確保勞動者確實是病假。如果勞動者提出休病假,但無法提供有效資料的,可以視為欺詐,用人單位有權依據其規章制度視為曠工或事假。

公司請事假要倒扣工資,這樣合法嗎?

10樓:

公司請事假要倒扣工資,這是不合法的行為,事假可以少發或者不發當日工資。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1樓:匿名使用者

職工請事假當天工資不發,另扣工資違法。

根據原勞動部《對企業單位工人、職員加班加點、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間工資待遇的意見 》([59]中勞薪字第67號)第1條和各地規定,勞動者因事請假期間,當天工資不發,不得另行扣減工資。另行扣減工資,是剋扣勞動者工資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由勞動監察責令改正並支付賠償金;勞動者也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維權。

勞動部《對企業單位工人、職員加班加點、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間工資待遇的意見 》

[59]中勞薪字第67號

1.企業中的工人,由於他們的工作性質不同,進行加班加點工作的時候,可以享受加班加點工資待遇,因此,在一般事假期間一律不發給工資。

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者在事假期間,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資。

《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

第二十五條 員工請事假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其事假期間的工資。

12樓:**小舍

需要明確問題中所謂的「倒扣工資」是指不僅無薪,而且還另外扣工資嗎?如果是這樣,那肯定是不合法的。

所謂事假,即員工因為自己的事向單位請的休假。由於事假並非公事,而且也不是國家規定的帶福利性質的假期,所以事假通常是無薪的。對於員工請事假怎麼扣減工資,目前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一般是依據公司規章制度和勞動合同約定,但它有個前提條件:

不能逾越法律的強制性和原則性規定。實踐中,勞動者在事假期間,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資。但根據《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的規定,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21.

75天)。因此,扣除事假工資的最高限是勞動者的月工資÷21.75×事假天數。

按照上述規定,你可以與單位進行協商,如果自身的合法權益仍然得不到保護,則可以通過司法途徑來獲得幫助。

13樓:匿名使用者

請事假是這樣的,因為你沒來,他還得負責你的保險,其他費用。

員工在公司請假 公司不批合法嗎?

14樓:小風愛廚房

回答勞動者按規定辭職,並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按此規定辭職是合法的,時間一到可以離職。不過勞動者要留存好按規定辭職的證據。

如果用人單位因此扣發工資,勞動者可向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可以再要回工資。

公司不批請假,勞動法如何規定

15樓:現金戰隊答題團

新勞動法請假制度有什麼生活中有些突發的事情發生,我們不能避免,那就需要向公司請假了。下面是整理的關於新勞動法請假制度的知識,希望能幫助到工作的朋友。(一)病假證明必須由公司指定的正規醫院開據;

(二)員工拿回公司的病假憑證必須包括:1、二級以上指定醫院醫生的病情診斷書;2、二級以上指定醫院醫生的病假建議書。(三)如果公司發現病假證明不合格將視為事假扣除該員工當天相應的工資及全勤獎;如有造假行為且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開除;

(四)員工病假每月稽核期間為本月18日至下月17日:

1、每月請病假不能超過1天2、每月累計病假1≤2,扣除全勤獎100元3、每月累計病假2,扣除全勤獎200元其餘工資嚴格按照公司人事部《員工守則》《員工手冊》中第2.5款關於病假工資規定的扣除比率執行(詳細規定見公司《員工守則》《員工手冊》)。操作規則:

員工必須在休假後一週內將休假單遞交行政人員登記,如果超過一週(指從休假回來當天開始計算)仍未交假單的公司一律按事假處理從當月工資中扣除。二、事假(每月計算時間段:本月18日至下月17日)

(一)任何請事假的員工在本月將沒有全勤獎金;

(二)經公司批准員工可以休不帶薪事假,但一年至多不可超過十個工作日;超過5天的事假必須提前一週提出;

(三)如果員工事假超過公司規定最大期限以至於影響到公司正常工作公司將視其自動離職。

(四)薪金扣除公式為(基本工資補貼)÷21.75×事假天數

三、年假:公司將給予員工年假以使他們在工作之餘獲得充分的休息時間,公司鼓勵大家充分利用自己的年假進行休息。享受帶薪年假條件如下:

(一)所有公司員工在服務期滿一年後均可享有12個工作日的年假,服務年限每增加一年,年假可在原有基礎上增加一個工作日,年假最多不超過20個工作日,試用期內員工無權享受年假。

(二)在服務的第一年,員工可享受的年假應根據該年的僱用時間按比例計算:工作日數÷365天×12天

(三)員工僱用終止時,未休年假應根據該年的僱用期限按比例計算平均工資:月基本工資÷21.75×剩餘年假天數休年假必須提前申請

(一)請假≤1的申請,必須提前1個工作日提出;

(二)請假少於連續五天的申請,必須提前3個工作日提出;

(三)請假連續五天的申請,必須提前一週提出;

(四)請假超過連續十個工作日的申請,必須提前兩週提出。

16樓:候夏侯彤

請事假要依據公司的規定進行辦理,請病假,除住院外,公司也會根據相關情況酌情予以處理。這些都符合法律規定。

17樓:匿名使用者

一方面勞動法對於請假是否應該批假,並沒有明確指出。換句話說,勞動者可以申請請假,但公司也有權拒絕,需要雙方協商。

另一方面,如果勞動者請假次數過於頻繁,公司完全有理由拒絕批假。如果勞動者仍堅持請假,可能會導致曠工,以致合同被解除。發生這種極端情況下,起訴的勝算也就只有55開。

18樓:商達曾律師

勞動法對此無相關規定,建議與公司協商解決。如確有非請假不可的原因,公司不同意請假的,可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勞動法中對員工向請假事公司不批有什麼標準的規定

19樓:穆青芬莘嫣

一般是按公司制度來定的,(某一個公司的

「病假1天扣除1天工

資,事假版1天扣除1.5天工資,曠權工1天扣除3天工資)這樣的做法不太仁道主義,我現在公司對請假是這樣規定的:請病假要出具三甲醫院的所有證明,病假一天扣60%的日工資,不扣全勤獎,如病假超過2天,扣除全部全勤獎;事假要提前一天提出來,扣除當天100%的工資,無全勤獎。

未提前一天請假不批事假,按曠工算;員工曠工一天,扣除當天150%的工資,全勤獎扣全部扣除(全勤獎100);曠工三天予以開除處理。你可借鑑一下

我有事向公司領導請假,領導不批我就去了,上滿月公司領導說

就算曠工開除工資也是應該給你付的 一般曠工按全天的3倍工資扣 你跟領導好好說 不行 只能走法律程式!去要,說,不給就到勞動局去 如果真不給,你可以真去勞動局。不過你要有廠牌啊合同等證據 可以到勞動社會保障處,先勞動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功,就勞動仲裁 我是因為有事請假領導未批就走了 回來他們就不讓我幹了...

女下屬向男上司請十天假,男上司不批准,只批了5天假,第二天女下屬把請假條還給了男上司,聲稱這5天假

男上司比較善良,拒絕了下屬不合理的建議卻覺得愧疚 這個也分析不了什麼地呀對,這個男上司是比較通情達理的人啊 估計是忙,請假要給有緩衝的餘地 男1號對一個向老師請假的女生說 請假條要有摺痕。求電影名 貓鼠遊戲 catch me if you can 我今天去交請假條,一個男同事好奇就拿過去看,上司走過...

經理籤的字,我是否有權向公司索要加班費

要投訴公司不支付加班費應該到勞動局監察大隊,公司拒絕執行監察意見之後到勞動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公司支付加班費及賠償金。需要證據如下 上下班打卡記錄 反應勞動者真實的工作時間 工資記錄 反應公司是否支付未支付加班費 勞動合同法 反應勞動者和公司存在勞動關係 最後說一點,勞動仲裁是有效期。根據 勞動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