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很多企業都不執行勞動法呢,為什麼越來越多的單位都不執行勞動法

2022-02-01 10:19:58 字數 3881 閱讀 1031

1樓:甫倫元秋

實習生沒有受到勞動法的保護,這是中國勞動立法的一個盲區,依據如下:

1、勞動部印發的「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二條規定: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係,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2、《勞動法》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適用本法。

3、《勞動合同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所以即未形成勞動關係又未簽訂勞動合同,則既不適用《勞動法》也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悲哀!

2樓:龔興意

如果嚴格執行的話,國家的gdp會下降很多,所以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3樓:卻竹青迮鵑

因為嚴格執行勞動法對於一些用人單位來說壓力太大,但這並不可以成為違反勞動法的合法理由。存在違反勞動法的情形,勞動者可以依法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或者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四條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為什麼越來越多的單位都不執行勞動法

4樓:命中註定的

因為嚴格執行勞動法對於一些用人單位來說壓力太大,但這並不可以成為違反勞動法的合法理由。存在違反勞動法的情形,勞動者可以依法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或者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樓:匿名使用者

執行《勞動法》,企業就別幹了,因為老闆也得活命。

6樓:匯法網

其一,很多企業特別是在一些中小型企業中,普遍存在侵犯員工利益的行為,他們通過侵犯員工利益來增加企業收益,他們侵犯員工利益的行為沒有受到懲罰,膽子就會越來越大,遵循規則的其他企業看到他們的「表現」後,就會紛紛效仿。其二:發生勞動糾紛時,員工求訴無門,彼此的相互推諉,迴避讓勞動者看不到一絲希望。

另外,有關部門缺乏有效的監管,處罰力度、打擊力度不夠大,使《勞動法》成為了擺設,成為一件裝飾品。其三:一些員工法律意識淡薄,再加上長期受「壓迫」比如經常性的加班超時,罰扣工資等,使得他們安於現狀,不懂得如何維權,不會維權。

為什麼很多企業不遵守勞動法?

7樓:枯樹纏藤

地主就是地主,長工就是長工。法是地主說的。

為什麼?這麼多的企業都不按勞動法規定?勞動法是否沒用??? 5

8樓:神馬時候的事

勞動法有用。

不按照勞動法執行的大多都是私營企業和中小企業,這些企業往往工廠的生產規模小,員工數量也比較少。所以當工廠接到比較大的訂單時就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迫於無奈只能讓員工加班加點趕工期,完成任務。而這就很容易違反了勞動法的規定。

 其次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保險。每個員工都繳納保險,這對於一箇中小型企業來說是一筆不小的支出,很多企業為了減少成本,便選擇違反勞動法規定,不為員工買保險。

9樓:v587阿帆

事實上,尤其是在中國。勞動法就是個擺設,就是廢紙一張。在中國,能開公司的人各方面關係都特別硬。

在中國,老闆就是資本家。你要是敢告,你的老闆肯定會動用關係把這事壓下來。之後,你的工作肯定是保不住了,可能公司還得想法報復你。

10樓:印如風

因為開說到工諮有沒有上條動,他就說淡工諮你就回家去了,把你開了

11樓:雨中星辰

勞動法是來限制勞動者的,不是限制企業的,要不然能叫勞動法

12樓:在紅坪峽跳霹靂舞的山荊子

勞動法是沒用,加班加點,壓迫工作,太正常。

13樓:凌凌柒

也只看錢,法律是建立在金錢上的

14樓:

因為你敢反抗他們就把你開了

15樓:

有用對於有錢的人來說

中國的私營企業為什麼敢不執行勞動法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要客服社會現象,都執行勞動法還**的世界級加工廠,哪有利潤可談。相反失業率上升生活困難。

17樓:維信

民營黑廠都是那個德行,這個必須得靠**下決心來徹底懲治!

為什麼民營企業不按勞動法執行?

18樓:匿名使用者

建國後,我們做的錯事還少麼,這30年盲目追求經濟,很多事已經突破了道德底線,

別說你一個班次問題,有很多企業連工傷保險都不交依然在執行。

有很多企業拖欠工資始終不給發.....一把血一把淚

19樓:佼芷天

因為你不幹有別人會幹/人口多

為什麼民營企業不按勞動法執行

20樓:匿名使用者

中國境內的所有企業都要執行勞動法規,試用期可以是1個月、2個月、3個月等,但最長不超過6個月。依據勞動合同法第9條:勞動合同期限為3~12月的,試用期不超過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為1~3年的,試用期不超過2個月;勞動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

你說的情況要看你的勞動合同期限是多長,才能確定試用期是否妥當。

21樓:浪子浪子子子子

因為企業為了規避法律,節約成本,冒險違法。但我國境內的所有企業都要執行勞動法規,比如試用期可以是1個月、2個月、3個月等,但最長不超過6個月。依據勞動合同法第9條:

勞動合同期限為3~12月的,試用期不超過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為1~3年的,試用期不超過2個月;勞動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

22樓:匿名使用者

民不告官不糾的道理你明白嗎?只是你們沒有去告,所以沒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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