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解僱卻無賠償,我被公司無理解僱應該得到什麼賠償

2022-04-02 07:24:15 字數 4148 閱讀 7853

1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應當申請勞動仲裁(現在勞動仲裁的時效一年,免費),但是你們自己要計算好一個加班多少天,按現在的工資標準,公司要賠多少錢,將這個證據提供給勞動仲裁委員會,你們才能勝訴,獲得賠償

2樓:匿名使用者

說實話,很困難。你們並沒有加班,所以不存在單位不支付加班費的問題。勞動局說的沒錯,你們應該去加班,單位不支付加班費的話,你們仲裁就穩贏的。

現在你們去仲裁,單位拖個幾個月,最好的結果一般是單位同意你們回來上班,而不是支付賠償金。最差的結果是以你們不服從安排而敗訴。總之,你們很難拿到賠償。

3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申請勞動仲裁 可以得到補償如下

1 2個月的工資 標準為前12個月平均工資 包括獎金 津貼及補貼 按上述雙倍標準賠償

2 如果沒提前30天通知你 還要給一個月工資做為代通知金 標準為上個月應得工資

3 如果能證明你的加班 還可以要求給加班費

4樓:匿名使用者

一、勞動法辭退補償標準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二、遭辭退有補償的情況如下

1、在下列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不經通知即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責任的。

2、在下列情況下,用人單位要辭退員工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除此之外,用人單位辭退職工都要給予相應的補償。

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勞動者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除此之外,用人單位辭退職工都要給予相應的補償。

5樓:趙國中律師

被公司解僱的員工,可以獲得賠償嗎?

我被公司無理解僱應該得到什麼賠償

6樓:手機使用者

首先你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和經濟補償。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被公司辭退了,沒有提前通知,沒有任何賠償,該怎麼辦

7樓:王元頁

看辭退理由

按勞動合同法第39條辭退,就合法

按勞動合同法第40條辭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職工或者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其他理由辭退,支付補償金就可以

單位不支付補償金,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被公司無正當理由開除,不給經濟補償金,我該怎麼辦啊?

8樓:釁農

你可以收集證據(比如勞動合同,工作卡等),然後到當地的勞動局去申請勞動仲裁!

希望可以幫到你!

9樓:靚仔哥說說

你可以到勞動局相關部門起訴,公司沒有正當理由隨便開除員工。是要給經濟補償金,如果沒有是涉及違法問題會被抓去拘留所。

10樓:

我覺得你上班的時候去喝水,上廁所,如果你那個崗位不能離人的話,一定要跟別人打一聲招呼,否則的話就會認為你擅自離崗,真的是對公司帶來很大的影響

11樓:五韋兆

去申請勞動仲裁,真的是因為上廁所和收拾和喝水,這兩個理由來看處理,我覺得這是可以的,而且公司有名為規定上廁所和喝水喝水的時間嗎?我覺得這種事也不至於記大過兩次,其手上有什麼證據,好好的留著去勞動仲裁吧!

被公司勸退的賠償問題,被公司勸退的賠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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