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如果用人單位
抄無故辭退勞襲
動者的,應當向勞動者bai支付賠償金,du按照每做滿一
zhi年支付2個月的工資
dao作為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被公司辭退,會不會對以後再找工作有影響?
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完全不用擔心,勞動合同解除之後,雙方勞動合同企業和個人各留一份,解除勞動合同也內就是之前簽訂容的合同到期、終止。之前是因為你的勞動合同沒有到期,公司以無故曠工為由解除合同,這樣公司就不用給你失業險了,無故解除勞動合同,是違反勞動法的,所以企業必須找個理由。解除勞動合同上的證明,對於以後找工作不受影響,完全可以放心。
3樓:sb中的戰鬥機
可能,影響不大,檔案目前已經是淘汰的東西,沒有多少人重視的,新公司只重視你的能力
4樓:匿名使用者
沒影響,繼續你的生活
合同未到期,公司辭退我,該怎麼做
5樓:戚廣利
合同未到bai期公司
du辭退員工,公司應當支付經濟zhi補償金。如果dao公司不能內支付,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容,通過法律解決。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6樓:永不暗淡的光
可以要求經濟補償,不給補償請申請勞動仲裁。
7樓:色不異空
你好!你是主動地,公司才是被動。公司若因此而辭退你屬於違法辭退,該理由不成立。
一般公司解僱要看解僱理由和相關依據的合法性。你可以主張賠償金即雙倍的補償金。若還存在包括加班等情況可以一併仲裁。
8樓:杭州樑天律師
公司如果沒有合法的理由辭退你屬於違法辭退,一般公司解僱要看解僱理由和相關依據的合法性。你可以主張賠償金即雙倍的補償金。若還存在包括加班等情況可以一併仲裁。
我與現在公司簽定的工作合同未到期,現在公司又讓我們與其它公司重新簽過合同。公司這樣做合法嗎
不一定合法,如果你簽了,最後公司不跟你續簽,明明是你先違約了,怎麼說是公司違約呢?事實不是你在合同期內,與其他公司籤合同嗎?懂了吧?舉個例子,你把蘋果賣給我,定金給了,籤合同了,但未交易完,然後我讓你把蘋果賣給其他人,然後你真的賣了。最後你問我算不算違約?我與現在公司簽定的工作合同未到期,現在公司又...
如果我與公司簽訂了合同合同還未到期我提前月申請終止合同是
是可以的,要看當時你們約定沒有違約金,類似於提供教育培訓,乙方在合同期滿前版提出離職權的,應當支付相當於培訓費用的違約金,如果有這種約定的話,你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是要支付違約金的,如果沒有的話你只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就可以了。合同沒什麼保證金這一說的,如果說是類似於交押金或者扣身份證之類的,是屬於違法行為...
我與公司簽了10年合同,合同到期後我不打算繼續簽,用人單位是否應按勞動法一年補償一月工資
如果是你打算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不用給予補償的。如果是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才可以要求一年一個月的補償。勞動合同到期,你主動提出不續簽合同的,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主動提出不續簽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你從2008.1.1勞動合同法實施之日起到合同到期日止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