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12號: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賠償雙倍工資。勞動者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反應情況,如果協商不一致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樓:匿名使用者
針對你的問題答覆如下:
1,沒簽勞動合同,你有權要求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2,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你,否則需要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並應當給你相當於本人工資標準的相應的經濟補償金;
3,你有權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
4,你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平時加班工資以及節假日加班工資;
5,用人單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必要時,也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哪些證據能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一、事實勞動關係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1、應籤而未簽訂的勞動合同;
2、以口頭協議代替的書面勞動合同;
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勞動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規定了勞動者的權力、義務條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兼併合同中規定了職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問題,這就有了作為事實勞動關係存在的依據;
4、勞動合同期滿沒有終止也沒有續簽而形成的事實延續的勞動關係;
5、勞動合同構成要件或者相關條款缺乏或者違法,事實上成為無效合同,但是雙方依照這一合同規定已經建立勞動關係。
二、如何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根據《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4樓:甜兒
學習《工傷保險條例》分享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怎麼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
5樓:周律師說
依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12號)第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6樓:來自鳴鳳山柔美飄逸的金銀花
憑工資收入證明簽字條。
未籤勞動合同,以下證據是否可以證明存在勞動關係?
7樓:微風
證明存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有:
工資單,考勤記錄,工卡、工衣、晉升記錄表、工作過程中的有署名的檔案記錄和工友證明檔案等。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未籤勞動合同,勞動者維護合法權益可以反饋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
1.先確認勞動者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
2.確認勞動關係後,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補發工資。
3.單位應當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否則應當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作為代通金。
4.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5.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可以要求經濟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的兩倍。
通常是勞動者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協商無果,勞動者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
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勞動者需要提供以下幾個證據來證明:(1)社會保險記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是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一個強有力的證據;(2)工資發放記錄。
如蓋章的工資條、工資卡的銀行記錄;(3)胸卡、門禁卡、工作證、工作卡或工作記錄單;等等。
9樓:甜兒
學習《工傷保險條例》分享
10樓:匿名使用者
1、僅憑單位為我你納社會保險可否明勞動關係的存在。因為公司去社保辦增加人是要出具勞動合同的。
2、也是證據之一。
11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為你繳納社保了,就一定是有合同的,只是公司沒給你罷了,因為公司去社保辦增加人是要出具勞動合同的,況且你還有其他證據,應該是可以認定事實勞動關係,建議你找個律師所諮詢一下,應該沒有問題,這種勞動仲裁很多,一般員工都會勝訴的
12樓:正氣長春
單位為你繳納的社會保險可以作為證據,證明你與單位勞動關係的存在。
版權頁上你的名字,也可以作為證據,證明你與單位勞動關係的存在。
你可以持相關證據,到勞動部門申請仲裁或調解,如果對調解或仲裁不服的,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樓:
給你交納社保了,就應該可以證明你們的勞動關係了,但是可能要不了雙倍工資你們應該是有合同了,就算是不合法的合同你們也是屬於有合同,只要有合同就不能要雙倍工資
14樓:崇雅靜
總的說來,能證明勞動關係存在的證據有: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繳納社保的記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證明身份的證件,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考勤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勞動者要求單位儘快簽訂勞動合同的談話記錄、證人證言,單位的書面解除勞動關係通知、談話記錄、證人證言、單位發文,等等。
15樓:匿名使用者
1.以上你所列舉的兩點均可作為事實勞動關係存在證據
2.也有注重以下證據的採集:考勤表、工資表
3.可以請求同事證明或者是書面聯名的方式舉證
沒有籤勞動合同如何收集證明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據
16樓:芥末留學
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證明勞動關係方面的證據還可以是:
1、工資卡、工資存摺、工資條或其它工資發放記錄(最好有單位蓋章確認)、職工花名冊;2、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3、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工牌」等能夠證明職務職位身份的證件;
4、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招用記錄;
5、用人單位的考勤記錄(考勤表、出勤卡等);
6、其他勞動者的證言;
7、其它能夠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如載有勞動者名字的用人單位的各種檔案等。
應該收集哪些證據證明勞動關係?因為要申請勞動仲裁,手裡什麼證據都沒有,沒簽過勞動合同,考勤表,工... 20
17樓:靜的窒息
《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勞社部發〔2005〕12號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18樓:聚比鄰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你所說的那些雖然不必然作為有效證據起作用,但可以作為間接證據使用。結合上邊我所的證據,你再想想,看能收集到那些。
希望對你有幫助。
19樓:青島律師團
工資單、工作服、工牌都是你勞動關係的證明。流程卡和每日完工報表也可以。你可以在工作場合穿工裝拍照,對你和老闆之間交代工作進行錄音,這些都是證明勞動關係的有力證據。
錄音的話你要再錄音中體現出來你什麼時間來的,當時約定一個月工資多少等。
申請勞動仲裁:1;你在公司這幾個月的雙倍工資,最長可以要求11個月的雙倍工資。依照勞動合同法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應支付雙倍工資,比如你一個月工資3000,因為沒簽勞動合同,雖然他已經給過你工資了你仍然有權要求他再支付3000元給你。
2、關於社保和公積金等要看各地的具體情況。青島地區社保是不在勞動仲裁委的受理範圍,只能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他們進行行政處罰和要求範圍補繳。
20樓:旁鵬賦
勞社部發〔2005〕12號《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第二條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證明勞動關係存在
這其實是很多小公司 尤其是小作坊 存在很普遍的一個問題,員工入職只是有一個簡單的手續 填張表而已 不籤合同,不交保險,到時間發工資而已。如果遇到的老闆好正常發工資,一直讓你幹著也沒覺得有什麼不正常,但是一旦出現勞動糾紛就意識到籤合同的重要性。在沒有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可以這樣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 1 ...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農民工,哪些可以證明農民工與用人單位的事實勞動關係啊
證明材料很多 1.工資單或者工資卡或者工資發放表等 2.簽到記錄,考勤花名冊,加班記錄回 3.同事證明 4.領料 答單據,工作記錄等 5.工地錄影,門衛記錄等等。這個好像比較難界定。但只要在工地出的事,就應該由工地負責。與誰介紹的沒關係。你在工地出了事,就是因工受傷。要得到一樣的保護和 包括賠償。只...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如何討回工資,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要回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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