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違法行為,得由司法機關來管……**是管不了的……
另外,問題當中表述的內容,是否違法,還得做進一步確認……如果加班徵得了員工的同意,並且支付了足額的加班費,那就不存在違法的情況了……
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一切自明!
2樓:愛喝粥
可以至勞動局投訴或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申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4小時。工作時間需要延長的,與勞動者協商後,每日不超過1小時;特殊情況每日延長不超過3小時,但每月延長的時間總和不得超過36小時。
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150%的工資,法定假日不論是否補休都必須支付300%的工資報酬。
3樓:雨雪落晨曦
如果嚴重的違法了勞動法
可以去當地勞動部門投訴
也可以打12333
12333(全國統一的勞動政策諮詢**,同時也是舉報平臺)這裡既可以查詢,也可以舉報
4樓:龍雪冰
民不舉官不究,為啥這些員工不去聯名上告呢。
5樓:
可以到當地有關部去投訴違法形為
這樣的工作時間算不算嚴重違法勞動法
6樓:韓飛律師
平時上6天,再休息2天。每天8小時。休息後換工作時間,晚上工作時間不得睡覺。這樣的規定並不違反法律規定。
每天24小時再休息2天,沒例外的補假。肯定是違反勞動法的。
看一下以下的內容,你就知道應該怎麼辦了。
根據《勞動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延長工作時間(即加班),應與勞動者協商。既然是協商,當然就應該就加班時間和加班報酬協商一致,否則就是強迫勞動。
只有四種情況不得拒絕加班: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資財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須及時搶修;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裝置檢修、保養;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
除了這4種情況外,單位要求員工加班,必須與員工協商。單位採取不正當手段要求員工加班,員工可以拒絕。雖然在上述4種情況下,員工不得拒絕加班,但單位還是應該支付加班工資,加班工資必須按照勞動法第44條規定的標準支付。
拖欠或剋扣勞動報酬或加班工資的,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條或《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解決。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張,後者需要勞動部門責令後仍不支付才能主張。
加班報酬的計算按以下規定執行:
1、《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3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44條。
3、《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7樓: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
第三條 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第五條 因工作性質或者生產特點的限制,不能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標準工時制度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六十二條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職工,工作日正好是週休息日的,屬於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節假日的,要依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三)項的規定支付職工的工資報酬。
據以上規定
【綜合計算工時制加班費支付規則】
1)計算週期內某一具體日、周實際工作時間可超8小時或40小時;
2)在綜合計算週期內,實際工作時間總數超過該週期的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總數,超過部分支付1.5倍工資;
3)工作日正好是週休息日的,屬正常工作;
4)工作日正好是法定節假日的,支付3倍工資。
8樓:匿名使用者
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工作日的規定,正常周延長工作日加班合計不超過48小時(包含正常工作日),法定節日上班應付三倍工資
9樓:小星
你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4小時。工作時間需要延長的,與勞動者協商後,每日不超過1小時;特殊情況每日延長不超過3小時,但每月延長的時間總和不得超過36小時。
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150%的工資,法定假日不論是否補休都必須支付300%的工資報酬。
據此:企業做6休2,每天8小時---符合勞動法;每天24小時及每個月固定補貼這兩條違反勞動法。可以至勞動局投訴或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申訴。。
上班時間經常不在崗是不是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10樓:找法網律師
按時上班、堅持職守是工作的基本要求,如果勞動者上班時間未經批准、經常不在崗,應該屬於嚴重違反勞動合同、勞動紀律的行為。
11樓:馮_金剛
你好,肯定是屬於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規定情形的.
換位思考,如果你開了一個公司,你的僱員經常缺崗,造成工作無法完成,體現了這個個人嚴重不負責任的行為,所以上班時間經常不在崗是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這要看每個單位的具體規定 肯定是違反的 但算不算得上「嚴重違反」就看各單位了
13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了,要被解僱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嗯,要被開除受處分的。
工作時間多長屬於違法?我每天工作16小時偶爾18小時、工資怎麼計算?可以向哪些部門投訴?謝謝
15樓:
正常情況下不得超過8小時。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
(2023年2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令第146號釋出 根據2023年3月25日《***關於修改《***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 >的決定》修訂)
第一條為了合理安排職工的工作和休息時間,維護職工的休息權利,調動職工的積極性,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事業發展,根據憲法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的職工。
第三條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第四條在特殊條件下從事勞動和有特殊情況,需要適當縮短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因工作性質或者生產特點的限制,不能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標準工時制度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16樓:匿名使用者
每天工作時間16個小時,已經嚴重違反了《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反映情況,也可以到本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
我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17樓:跳跳跳
兩班倒都受不了,16小時18小時幹幾年那不掛了。
18樓:藍問了
看你工作的時長文化程度也不高吧?你去投訴也沒用,到時候你boos肯定開除你,實在不想做就辭職
19樓:王小慫
法定8小時,以外算加班。
你要有直接的證據,比如加班記錄,工資條,銀行賬戶,認證等。
去企業所屬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一般都會受理,你可以要求企業索賠你,加班費啊等等。 受理費我們天津是500
20樓:匿名使用者
連雲港市勞動監察支隊,設在市人社局。
21樓:匿名使用者
去看看最新的勞動法!投訴要去勞動局!
22樓:豬胎暗結丶
我是基層醫生,值夜班是一天上17個小時,每隔兩天或三天值一次夜班,白天班是一天7小時。夜班後的第二天要24小時待命出救護車,很多時候吃飯和晚上作息都沒有就要頂硬上,然後還要做一大堆的病歷。做這行前體重差不多65kg,現在一年後只剩下53kg左右。
逢年過節都要在醫院加班加點,每當聽到外面的喧鬧,都是只看到自己孤寂的身影。
倒班超過174小時工作時間,算違法違法勞動法嗎?
23樓:匿名使用者
中國勞動法 上班時間的規定有 2種:
1 標準工作時間 2 特殊工時
特殊工時 又分為 ( 1-不定時工作制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
1 標準工時
每日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 。
加班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標準工時每個月最多(包括加班) 上班230.9 小時(按照每個月31)。
2 特殊工時
1-不定時工作制 ,工作時間國家沒有規定。 規定 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哪些適用 不定時工作制:
(一)企業中的高階管理人員、外勤人員、推銷人員、部分值班人員和其他因工作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職工;
(二)企業中的長途運輸人員、出租汽車司機和鐵路、港口、倉庫的部分裝卸人員以及因工作性質特殊,需機動作業的職工;
(三)其他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範圍的關係,適合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國家規定 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與標準工作時間 基本相同。(什麼是基本相同,也沒有詳細內容)
哪些人適用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一)交通、鐵路、郵電、水運、航空、漁業等行業中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的職工;
(二)地質及資源勘探、建築、製鹽、製糖、旅遊等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的行業的部分職工;
(三)其他適合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職工。
特殊工時並不是所有企業隨便可以用,需要審批,審批辦法規定 :
**直屬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的,經***行業主管部門稽核,報***勞動行政部門批准。
地方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的審批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勞動行政部門制定,報***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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