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du知道君
根據勞動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因以下情形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1.由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2.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或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3.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期滿終止的;4.用人單位因勞動者有下列情形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從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5.因下列情形終止勞動合同的:(1)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2)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6.終止非全日制用工的;7.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中約定競業限制條款的,勞動合同解除後,在約定的競業限制期限屆滿前,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用人單位不需向勞動者支付競業限制經濟補償金;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樓:廖普法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那些情形下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3樓:劉鑫
法律分芹悔析:公司不應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用人單位過失性辭退;其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嫌滑正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讓戚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4樓:於瑞
法律分析:1、勞動者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標準的。該證明必須是有一套標準的考核制度,並且公佈出來,勞動者也有權驗證的。
2、嚴重違反了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制定必須合理合法,如果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是違法的,與法律規定相違背,則該項規定不存在法律效力。3、勞動者在悄毀模工作時存在嚴重失職,營私舞弊,造成用人單位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並且對本單位的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或者被用人單位得知並提出,而勞動者仍拒不改正的。5、以欺詐的手段與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6、勞動者因違法犯罪被依啟緩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餘戚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用人單位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5樓:劉偉長
一)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中,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而解除的,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和錄用條件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勞動者有重大過錯行為,導致用人單位行使鋒數單方即時解除權解除勞動合同的。
1、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3、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因勞動者的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因約定工作任務完成而終止的,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五)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終止,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
六)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均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七)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了經濟補償金的具體計算標準,「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銀碧首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由此可知,經濟補償金是按照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為標準,其中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
其中的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用人單位慧絕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合同法》中關於經濟補償金的規定是十分的嚴格的,並不是所有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勞動者都可以獲得補償金。
如果是因為勞動者自己在工作過程中違反了合同中的約定導致企業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那麼不僅企業無需支付補償金,相反地,勞動者還可能需要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6樓:李**律
法律分析:按照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可以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包括:
1、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鬧戚動合同,或者用人單位提高勞動合同工資待遇但勞動者不願意續簽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2、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由於主管部門調動或轉移工作單位而被解除勞動合同,未造成失業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3、由於勞動者的過失,根據餘物《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並且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液毀陵)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用人單位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 勞動合同法 規定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有幾種法定情形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
法律允許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 程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一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 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 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 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