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慶帥老師
債務人和債權人都已經簽訂了合同,那麼債務人在支付欠款的時候,肯定都會有債權人出示的收條,那麼可以根據收條,來確定是否已經履行合同。債權人再次索要財產的時候,債務人拿出收條,說明自己已經履行完合同就可以。
簽訂合同。關於簽訂合同,依據法 律上的規定,簽訂書面合同的,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時成立,合同條款不對等的,並不影響合同成立,但合同成立後可能會被撤銷。
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合同成立時間】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第三十三條規定,【確認書與合同成立】當事人採用信件、資料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籤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第五十四條規定,【可撤銷合同】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法 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 詐、脅 迫的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法 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法 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二、合同違約責任的種類。
1、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指當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債務時所應承擔的責任;
2、預期違約責任:所謂預期違約責任,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後至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到來之前,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明確表示其將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當事人一方的自身行為或客觀事實默示其將不能依約履行合同義務所應承擔的責任;
3、締約過失責任:在合同訂立過程中,一方當事人因其過錯,致使合同不成立、無效或被撤銷,使對方當事人受到信賴利益損失時,過錯方應承擔的責任。
2樓:車上的魚魚
可以根據合同約定,到期後不履行,可以直接起訴債務人。
二、欠錢的是債務人還是債權人。
一)債權人。
債權人也就是通常叫的債主,債主是指借出錢財收取利息的人即放債的人,是債的關係中有權利要求另一方(債務人)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當事人。
在債的關係中,債權人是特定的,只有該特定的權利主體才有權要求義務主體履行約定的義務。負有履行義務的人如不履行義務,債權人有權請求司法機構強制其履行。如果債權人由於對方不履行義務而遭受到經濟上的損失,有權要求賠償。
債權人還享有代位權和撤銷權。代位權是指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代債務人行使其為第三人的權利,其後果由債務人承擔的權利;撤銷權是指債權人對債務人有礙於債權實現的法律行為享有的請求撤銷這一行為的權利。債權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也可以是國家。
債的關係中有義務按約定的條件向另一方(債權人)承擔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當事人。
在債的關係中,債務人是特定的,只有該義務主體才必須向債權人承擔交付財產、提供勞務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義務。債務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國家作為民事主體出現時也可以具備債務人的資格。權利強制執行是指法院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折抵債務,如果債務人沒有財產可供執行,就會暫不執行,一旦發現債務人有可執行的財產,法院就會執行。
如果債務人阻撓執行,法院可以對他採取強制措施。
二)債務人。
通常指根據法律或合同﹑契約的規定,在借債關係中對債權人負有償還義務的人。在財務會計學的術語中,債務人是指欠別人錢的實體或個人。簡單地說,債務人也可以理解成是買方,而對應的債權人可以理解成賣方。
債務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國家作為民事主體出現時也可以具備債務人的資格。
3樓:帳號已登出
第三人履行合同的法律後果可分為:債權人應當接受第三人的履行,由於債務人已經與債權人約定由第三人履行債務,如果債權人不接受第三人的履行視為債務人已經履行了債務而債權人違約;同時當第三人違約時,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也就是說,第三人代為履行中的第三人只是替代債務人履行債務,並不是合同的當事人。
但是,也並不是所有的合同都可以由第三人來履行。以下情況的債務就不能由第三人履行:一是當事人之間事先約定不得由第三人履行的,但如果此條約定是以侵害他人為主要目的的,則屬於權利濫用,應歸於無效。
二是依債務性質不得由第三人履行的。如果債務以較強人身屬性的給付行為為標的,如聘請歌星演唱或邀請學者演講等,那麼其履行行為屬於第三人所不能代替的,一般不能由第三人履行。
4樓:來自柏子塔舉目眺望的鴛鴦
抵銷,是指二人互負債務時,各以其債權充當債務之清償,而使其債務與對方的債務在對等額內相互消滅。 根據我國《合同法》 第八十三條 【債務人的抵銷權】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並且債務人的債權先於轉讓的債權到期或者同時到期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 第九十九條 【債務的抵銷及行使】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抵銷,但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質不得抵銷的除外。
當事人主張抵銷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自到達對方時生效。抵銷不得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第一百條 【債務的約定抵銷】當事人互負債務,標的物種類、品質不相同的,經雙方協商一致,也可以抵銷。
什麼是借款合同中的提前履行,債務人可否提前履行債務
5樓:南京追夢網路科技****
債務人可以提前履行債務,可以按照實際借款期限支付利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三十二條 借款人可以提前償還借款,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並主張按照實際借款期間計算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6樓:
網友你好:《合同法》第七十一條規定: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但提前履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給債權人增加的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因此,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給債權人增加的費用,應當由債務人負擔。
需要爭取債務人與債權人達成還款協議
7樓:鄭萌
雙方當事人在超過訴訟時效後達成還款協議的,視為對此筆債務的重新確認,債務人的還款意思表示可以導致訴訟時效的重新計算。
三我們要懂得爭取債務人自願還款。
按照民法理論,超過訴訟時效的債權,消滅的僅僅是債權的強制執行力,並沒有喪失受領力和保持力。超過訴訟時效後如果債務人自願履行債務,債權人便可接受債務人的清償而使債權得到滿足;債務人在清償債務後,不得以債權已過訴訟時效拆正大為由,要求債權人返還財產。但是,當債務人償還部分債務後又停止履行債務,債權人能否要求債務人履行未完成的部分債務?
筆者認為,應將債務人的履行視為訴訟時效重新計算的事由,債務人履行部分債務意味著債務人對此筆債務的認可,債權人有權請求法院強制債務人履行債務,而不論債務人是否意識到債權是否已過訴訟時效。
超過訴訟時效喪失的是實體勝訴權,程式上還是可以起訴的。法院受理,但是對方可以以超過訴訟時效為抗辯理由,法院會判原告敗訴。但是對方如果不提出超過訴訟時效這個抗辯理由的話,法院也不會主動審查。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權利人勝訴權利歸於消滅。如果遇到訴訟時效已過的情況,債務人可以簽收催收通知;爭取債務人與債權人達成還款協議;爭取債務人自願還款。
一、已過訴訟時效的債權怎麼辦。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旅豎事權利的訴訟時清棚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對於超過訴訟時效期間,信用社向借款人發出催收到期貸款通知單,債務人在該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係應受到法律保護。
主動承擔債務合同的效力
8樓:唐玉娟
主動承擔債務合同的效力符合下列條件就是有效的:債務轉移應當通知債權人;債務轉移雙方意思表示真實;債務轉移符合法律規定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債務轉移雙方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法定其他有效條件。
一、和村委會的簽訂合同有效嗎?
跟村委會簽訂合同滿足下列條件就是有效的: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行為人意思表示真實;合同的內容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序良俗;合同的形式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法定其他有效條件等。合同的形式可以是口頭、書面和其他法定形式。
二、陰陽合同是否有效。
陰陽合同」中「陽合同」一般是認定為無效的,因為不是行為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合同有效的條件分別有:合同雙方是真實意思表示所簽訂的合同;合同雙方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人;合同的內容符合法律規定;法定其他有效條件。
三、姓名不正確的借款山啟協議是否有效。
姓名錯誤的借款協議如果符合下列條件是有效的:借款協議的內容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序良俗;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當事人是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人;法定其他有效條件等。姓名錯誤在雙方知情且同意的情形下是不會影響合同效力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桐唯拿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五十一條。
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債務人或者第局搭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為不同意。
主動承擔債務合同的效力是怎樣的
9樓:王雨昕
主動承擔債務合同只要符合橡餘下列條件就是有效的:
一、訂立合同的當事人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宴李。
二、合同的訂立以及內容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詐、脅迫的情形。
三、合同的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晌如遲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主動承擔債務合同的效力是怎樣的
10樓:張鵬程
主動承擔債務合同的效力符合下列條件就是有效的:債務轉移應當通知債權人;債務轉移雙方意思表示真實;債務轉移符合法律規飢賣定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債務轉移雙方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法定其他有效條件。
債務承擔合同的效力是什麼。
債務承擔合同的效力:1、免責的債務承擔有效成立後,第三人取代原債務人,成為新債務人;2、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3、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債務有關的從債務。
合同債務轉移效力是怎樣的。
合同債務轉移發生以下法律效力:
1)第三人作為債務人法律地位的產生。
2)抗辯權隨之轉移。抗辯權是指妨兆賣礙他人行使爛猜逗其權利的對抗權,至於他人所行使的權利是否為請求權在所不問。
3)從債務一併轉移。
免責的債務承擔的效力是什麼樣的。
免責的債務承擔的效力是,原債務人退出債的關係,其原有的履行責任被免除,而新債務人代替原債務人履行債務和從債務,並享有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權利。
法院可以主動審查合同的效力嗎。
如果合同被審理的法院是可以主動審查合同的效力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有效,被人民法院宣告無效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
效力待定合同效力是怎樣的。
效力待定合同效力是:及時追認的有效,未追認的無效。不具備處分權的第三人未經當事人的授權用其名義簽訂合同,合同對當事人不發生法律效力,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使用其名義的第三人承擔。
主債務人和從債務人的區別
欠款人就是欠了別人的錢,自己還沒有還的,借款人就是借了別人的錢,自己還沒有還的,借和欠的含意並不一樣,在一些法律糾紛中,會因為字眼來大做文章。1 借條證明借款關係,欠條證明欠款關係。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 2 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於多種事實而產生,...
債務人死亡債務怎麼辦,債務人死亡 欠款怎麼辦
1 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追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 第二十六條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果不知道死者和他配偶之間存在婚姻期間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約定,就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要求付款。2 遺產中償還死者生前所欠的債務,...
代位訴訟開始後,債務人有權再處分次債務人債權嗎
1 代位 bai權訴訟勝訴後,次債務du人應zhi向債權人償還欠dao款。2 最高人民 回法院關於適用答 合同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一 第20條規定 債權人向次債務人提起的代位權訴訟經人民法院審理後認定代位權成立的,由次債務人向債權人履行清償義務,債權人與債務人 債務人與次債務人之間相應的債權債務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