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青島小金哥
根據《勞動合同法》如果有事實勞動關係,視為已經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企業支付從應當簽訂之日起至糾紛發生時開始的雙倍工資。當然,你也可以選擇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經濟補償。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樓:貴陽傑上海主任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你們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如 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檔案記錄。
其次,確認勞動關係後,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補發工資。
第三,單位應當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乙個月通知勞動者,否則應當支付乙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作為代通金。
第四,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五,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經濟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的兩倍。
第六,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祝福!
3樓:網友
乙個要看企業是否真的沒有能力補償?如果企業假稱沒有能力,可以告他。如果企業確實沒有支付能力,可以協商少拿一點,也比不拿強。
或者打個欠條,等企業有能力的時候再拿。總之,如果企業真的沒有能力,法院來了也沒辦法,無法執行。
4樓:網友
那豈不是相當於不給工資,乾脆別去。
雙倍工資賠償不成立條件
5樓:肖紅
一、雙倍工資賠償不成立條件有哪些。
1、雙倍工資賠償不成立條件有:
1)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過了勞動仲裁時效時,用人單位不用支付雙倍工資;
2)在勞動合同期滿後的情形下,勞動者繼續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如勞動者拒絕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並拒絕繼續履行的,視為勞動者單方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已實際工作期間的相應報酬,但無須支付經濟補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的二倍支付賠償金。
二、什麼情況下可以申請雙倍工資補償。
1、自勞動者入職用人單位工作之日起30天內,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署書面勞動合同,否則自應當簽署勞動合同之日起,用人單位將每月支付勞動者雙倍的工資;
2、雙倍工資的計算基數應以相對應的月份的應得工資為準,而不是實發工資,不應當包含年終獎金等一次性偶然獎勵和補貼。
雙倍工資賠償包括已付工資嗎?
6樓:張元
法律分析:雙倍工資指的是拋除已經給你發的工資,再給你發一倍的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念仿攜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仔伏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大攔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雙倍工資怎麼算
雙倍工資賠償中,一倍的工資是勞動者正常勞動所得,另一倍的工資實際是懲罰性賠償金。主張雙倍工資的時效員工主張單位支付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從應當支付雙倍工資期間最後一日的次日作為起算點,時效為一年。可以主張雙倍工資情況 在主張雙倍工資的時效內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
試用期不簽訂勞動合同是否需要支付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
公司賠償的雙倍工資可以要求按照當地的工資最低標準賠付嗎
在實踐中,雙倍工資是參考實發工資來算的,一般會向下浮動點,像你基本工資在2300元,那雙倍工資標準也在2000多點,具體由仲裁員掌握,但只計算900元,明顯錯誤,由於仲裁是一裁終局,你可以直接向所在地法院起訴。勞動合同法規定的 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是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 包括計時工資或計件工資,獎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