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壹加壹
首先,你需要了解以下兩個法律條文:
第乙個是: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二個是: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其次,如果依據勞動合同法八十二條主張雙倍工資的話,您最多可以獲得11個月的雙倍工資(未書面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依法應當在員工入職後第二個月至一年之間支付雙倍工資。)
第三,主張雙倍工資,有訴訟時效的限制。你必須在1年內提起仲裁或訴訟。訴訟時效起算點是你入職後的第二個月。
綜上所述:你所主張的雙倍工資問題已經超過法定訴訟時效,現階段你只能通過和解或者調解渠道實現你的訴求。
2樓:網友
用人單位自建立勞動關係一年內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勞動合同法》確實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但該期間的雙倍工資具有一定的時效,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而你已經超過了一年,不能再主張雙倍工資了。
3樓:網友
已經超過訴訟時效,不能再要求雙倍賠償。
工作超過兩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申請雙倍工資賠償嗎?
4樓:李亞東
工作超過兩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申請雙倍工資賠償。勞動者從試用之日起就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係,雙方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違法。單位超過兩年都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自入職第二個月起要求每月支付雙倍工資,但是最長不超過十乙個月。
法律分析
公司沒有跟勞動者籤合同,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主張用人單位賠償。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在員工入職三十天內簽訂勞動合同,不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建立勞動關係後未簽訂書面合同的,可申請勞動仲裁,主張賠償並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有關工資、社保、福利、培訓、勞動保護方面的問題與企業發生爭議的,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向勞動仲裁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應當從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六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交申訴書。申訴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職工當事人的姓名、企業、住址、工作單位;企業的名稱、位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三、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址。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自收到申訴書之日起七日內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決定,決定受理的,自決定之日起七日內將申訴書的副本送達被訴人,並組成仲裁庭。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第七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樓:法務竹子
可以主張雙倍工資,但要注意的是一旦主張,你這份工作可能就保不住了;自己權衡下。
勞動合同法有規定,用人單位超過乙個月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自第二個月起自第12個月期間要支付雙倍工資。
你可以先查詢和研究下《勞動合同法》。
6樓:恆宇麻麻
您好。沒簽勞動合同啊,不管超沒超過一年都可以要求支付雙倍的工資,在沒有勞動合同的期間都能要求支付雙倍工資。
提問。你好。
工作了四年沒有籤合同,有雙倍工資嗎。
有的呢。您向當地的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您上班的這個期間都支付雙倍工資。
提問。現在去過南通海門的勞動仲裁,怎麼說超過兩年的沒有雙倍工資。
有的那期沒有籤勞動合同是可以要求雙倍工資的,這個是勞動法明確規定的呢。
用人單位三年沒簽合同的話,屬於「用人單位應當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但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形。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主張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提問。那為什麼勞動仲裁那裡說沒有這項,我該找誰受理這個。
勞動局呀,這個是勞動法規定的呢。
提問。那就是我這四年都應該有雙倍工資。這個和年紀無關係吧。
是的呀,沒有勞動合同期間都要求雙倍工資。
勞動法是這樣規定的呢,這個您不用擔心。
你就去申請就行了。
提問。我今天去申請的,說超過兩年了,就沒有雙倍的工資代待遇,我就是再去找勞動仲裁嗎。
去啊,您繼續去申請勞動仲裁。
7樓:老牛山雀
可以啊,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員工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期間支付雙倍的工資,你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申請的。
8樓:網友
不行了,如果一年以內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這個可以主張雙倍工資。
如果超過一年,那麼就是事實勞動合同關係,這個就不能再主張雙倍工資了。
9樓:網友
當然可以了,我國勞動法規定沒簽勞動合同工作超過1年就可以要求雙倍工資了。你都2年了,去勞動局舉報,要求勞動仲裁,你一定能拿到雙倍工資的。
10樓:網友
不可以了,沒有簽定勞動合同在12個月內可以申請雙倍工資的賠償,超過12個月就已經是事實的勞動關係了,所以沒有雙倍賠償!
11樓:sunny習慣就行
可以,你也可以經營一下,規定是沒有籤的期間工資都要雙倍賠償,拖得越久,你能得到的賠償越多,另外有些個情況要注意,就是這個規定是對企業來說的,個體工商戶用人可以不用勞動合同,也不需要雙倍賠償。
12樓:
工作超過兩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申請雙倍工資賠償,建議最好採取勞動仲裁,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13樓:網的風
可以要求雙倍工資,但只能要求11個月的雙倍工資。
14樓:網友
這個時候視為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同時,關於雙倍工資的事情不好主張,因為1年的訴訟時效的問題,一般仲裁委和法院不支援了。
15樓:112333束脩
勞動者可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向用人單位主張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期間,二倍工資的賠償金。
16樓:靈動若冰
可以的,直接去勞動部門申訴就行,但實際上根本不會成功,甚至立案都夠嗆。
17樓:網友
可以,從入職三十天起支付兩倍工資。
18樓:網友
不可以 因為簽訂勞動合同是雙方同意的。
19樓:網友
可以,而且要賠兩年的工資。
20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建立勞動關係就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就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需承擔支付第八十二條規定的二倍的工資的法律責任。時間從工作滿乙個月的次日起開始計算,但最多不超過11個月。
因此,工作超過一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都可以申請最多11個月的二倍的工資。
但申請二倍的工資是有時效性的,即必須在工作滿乙個月後的11個月內完成。
因此,工作超過兩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已超過申請二倍的工資的法定時效,已無法再申請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的工資。
工作6年沒簽勞動合同怎麼算賠償
21樓:付琦
法律分析: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判棗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纖衝扒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毀昌。
工作了六年後沒簽勞動合同還能賠雙倍工資嗎?
22樓:上海婚姻家事梁聰團隊
1、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模歷7條規定,勞動者自用工之日起,與用人單位 建立勞動關係 ;2、雖然你沒有簽訂 書面勞動合同 ,但你已經與公司建立勞動關係,合法的勞動關係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3、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你工作七年,已經超過1年仲裁時效,所以無法主張雙倍工資,但是自第二年起視為你與單位簽訂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根據《勞動法》第72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 社會保險法 》第86條規定,社會保險是國家的強制保險,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是單位的法定義務,公司不依法給你交社保的行為顯然也是違法的,你可以要求單位給你補繳。5、公司應每月及時足額支付你的勞動報酬,如果最低基本工資少於你們雙方約定的工資,那麼也是違法的。
6、你可以以公司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以及未依法繳納社保為由,被迫 解除勞動合同 並 主張經濟補償 金。7、 經濟補償金 的數額為 解除勞動關係 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乘以n(n的確定標準為每工作滿一年支付乙個月經濟補償金,不滿6個月算半物源個月經濟補償金)。8、綜上,如果你還未辭職,建議你不要以個人原因辭職,你可以通過ems傳送被迫 解除通知書 並主張經濟補償金。
9、同時本案中你方被判處緩刑不影響你作為勞動者應當享有的權利。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四款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罩碼態提出。
工作5年未簽訂勞動合同工作期間能不能要求賠償5年的雙倍工資??
23樓:趙軍
工作5年未簽訂勞動合同工作期間能不能要求賠償5年的雙倍工資??工作5年未簽訂勞動合同工作期間能不能要求賠償5年的雙倍工資?不可以,沒有簽訂合同,一年以上按照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仲裁解決此事!
完全可以勝訴。隨時可以申請的1、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乙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2、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5月工資、雙倍工資11個月工資、補交保險等3、屬於勞動糾紛,應該儘快去提出勞動仲裁,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隨時離職。單位沒有渣孝談權利扣押任何工資4、蒐集一些證據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慎銷關係的,比如工作牌、工資卡、考勤記錄等任何乙個。
法律依據如碰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樣解釋大家理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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