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人能科技探索
如果發生這樣的事情,買賣雙方都需要承當相應的責任,因為一般承包方的土地都屬於農業用地,流轉和抵押後,也不能改變其土地性質,所以在上面建造房屋是違法行為。
農村的土地性質可以分為三種,第一種是基本農田用地,第二種是集體建設用地,第三種就是宅基地用地。基本農田用地是國家的農業的保障,目前實行的是家庭承包責任制度,在承包地上只能進行農業生產,比如說種植糧食作物,蔬菜大棚等,不能用作其它用途,尤其是不能在基本農田用地上進行建設用地的建造,三權分置的政策也規定了,承包基本農田用地的承包方可以將承包權進行流轉和抵押,但是必須保證其基本用途不能改變。承包地核準後,會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集體建設用地是村集體用於辦公或者建設工廠,企業和學校的用地,這些也需要建設在規劃的建設用地範圍內。宅基地用地就是建造居住房屋,需要向村集體進行申請,核實後村集體會向每個農戶發放宅基地使用證,農戶就可以在使用證規定的範圍內建造房屋,農村宅基地的流轉只能在本村內部流轉。
搞清楚農村土地性質後,就可以很明白的知道了土地的用途,根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承包方在承包和經營耕地的過程中,不能夠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能夠進行非農建設,不得破壞土地的耕作層,不能毀壞農田。農村有些承包戶將土地賣給別人建房子,其中裡面存在兩個問題。第乙個問題承包戶在賣給別人的時候,土地的農業用途並沒有發生改變,而後期的建房者將土地用途發生了改變,這種情況建房者的責任比較大。
另外一種情況下是承包者已經將土地的農業用途發生了改變後,然後將土地**給建房者,承包者的責任比較大。
2樓:青楓侃
承包戶的責任過錯更大一些。因為承包戶的這種行為是非常不正確的,而且這種行為也是法律所不允許的,所以應該承擔主要責任。
3樓:小豆子子梓
賣方的過錯更大,因為賣方是知法犯法,承擔著大部分責任,根據法律規定承包戶不可以將自己的土地賣給別人。
4樓:戶冰鑲
農村土地屬於集體土地,歸集體所有,承包戶只能將土地在法律允許範圍內進行經營權的流轉,宅基地只能在集體內部進行轉讓,只有集體成員才能獲得使用權。應該是轉讓的耕地使用權,但是受讓方將獲得的土地用於建房,這種行為是不合法的。追究刑事的話,雙方都有責任。
5樓:愛情來了擋不住
承包戶的責任更大一些,而且農村的土地是不能買賣的,他們明知道還要去賣給別人建房子,這種行為是不好的。
6樓:樂樂在此呢
賣方的責任更大,沒有通過同意就將土地賣了出去,是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畢竟土地不是屬於個人的。
7樓:行樂先生
買賣雙方都是有重大過錯的,農村宅基地是不允許買賣的,這是法律規定。
8樓:清風居士
哪一處房子沒有買賣?
農村承包戶把土地賣給別人建房,會被追究責任嗎?買賣雙方誰的責任大?
9樓:麗文說娛樂
這樣的情況,如果追究責任的話,買方有錯,賣方有錯,村委會的幹部更有錯!
要說誰的過錯大,應當是村委會幹部過錯大,他們應當負主要責任,土地的所有權是集體的,做為集體土地。
的管理者,就是村委會的幹部們,如果有人買賣土地的話,就說明了村委會的幹部,沒有做好管理集體土地不允許買賣失職的責任,如果有人買賣了所有權是集體的土地,而且還在土地上蓋房子的話,那麼集體土地的管理型中敏者們還看不見,還是看見了不去過問,不管是什麼樣的情況,做為集體土地的管理者們,也就是村委會的幹部,要負主要責任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七章法律責任。
之第七十四條明確規定,「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所說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應當就是集體土地的直接管理者,也就是村委會的幹部們!
其次要負責任的的是賣地的人,土地的所有權是集體的,農民只有土地的承包權,你把只有承包權的土地賣了出去,你就是違法的,根卜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章法律責任之第七十四條的規定,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由縣級已上人民**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沒收非法所得,「對直接責任人員」,也就是直培芹接賣地人員,依發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就是說,你把土地賣了,要依法沒收你賣地的非法所得,如果構成犯罪的,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而買土地的人,與賣土地的人是一樣的,也要負相同責任的,買了土地又在土地上蓋房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章法律責任之第七十四章中也明確規定,擅自將農用地。
改為建設用地。
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這裡,這個直接責任人員,無疑就是指買土地蓋房的人了,他非法買地,又非法蓋房,還要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子了,這樣就是買地的錢白花了,蓋的房也要拆除,損失也是最多的了!
所以,如果有人買賣土地建房的話,不但買賣土地的雙方都有責任,村委會的幹部更是有責任的!
10樓:阿斯達歲的說
會被追究責任;如果承包戶是合法將土地轉讓給他人,則買方的責任較大,在土地承包法中明確指出,承包戶可將經營權轉讓給其他人,只要發包方同意就行,而這塊土地的權屬關係和原有的承包戶沒有任何關純搜系,做判歷因此買方的責任較大,如果是非法轉賣,則衝慧賣方的責任大。
11樓:放手的田園
會不會追究責任的,因為對於承包地來說是不允許私自進行買賣的;賣方的責任更大,賣方違反了相關的法罩螞律法規,從而進行土地物陵埋的其他利用,所以他的責任更汪培大。
12樓:幸福小豬豬
一定會被追究責任的,賣的一方責任更大一些,如果賣的一方不把土地賣給別人,那麼買的一方就無從去建造。
村裡有些農戶責任田地都私自賣給別人造房了,假若土地再次調整他們怎麼辦?
13樓:在哈安
關於這個問題,依照最新修訂、於2019年1月1日實施的農村土地承包法,桂農通是這麼認為的:
第一,農村家庭農戶承包的土地不能私自買賣。對於農村的耕地或責任田,一直來都堅持土地為國家所有,不能搞私有制,更不能自己個人私下買賣,這是一條任何人都不能碰的底線。
可能事實上,很多農村人私下有土地的買賣行為,但老實說那都是不合法的。不管私下如何買賣,農村的耕地承包權永遠屬於原有的承包人,至於經營權可以自己經營,也可以流轉給他人。
因為新修訂的農村土地承包法明確:農村土地承包後,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
第二,農村承包耕地不能私自改變農業用途。責任田作為耕地,也屬於農業用地,必須用於農業生產,不能改變其用途。關於這一點,在新修訂的農村土地承包法都有明確規定。
第十一條中規定:未經依法批准不得將承包地用於非農建設。
第十八條在承包方承擔的義務中規定: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未經依法批准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第三十八條對土地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以下原則中明確: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破壞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農業生態環境;
第四十二條中明確如果流轉土地後對方擅自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的,承包方可以單方解除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
第六十三條明確:承包方、土地經營權人違法將承包地用於非農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有關主管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農村土地承包法中的以上多條規定,都明確了不管是什麼形式的流轉、轉讓,都不能將土地用於非農建設。如果對方未經依法批准在接收到的土地上建房了,那就是違反了法律。承包農戶可以據此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或是由縣主管部門依法處罰。
第三,農村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只能享受1次不能隨意再調整。按目前的情況來看,農村土地的承包已經在二輪承包的時候明確給合法的承包人,本輪承包期結束後再延長承包30年,不能再隨意調整土地。
在這承包期間,遵循著「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不管你將土地賣或轉讓給他人幹什麼,由於你已經享受過一次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分配了,就不能再重新調整要求村集體再分地給你了。
如果真的這樣,你只能通過其他途徑進行謀生,不一定非要種地。現在很多農村人其實也不再願意種地了,大部分農村年輕人都願意外出打工賺錢謀生,或是發展第二第三產業掙錢。
14樓:自己起名字
這種行為是違法的行為。這些房屋會被當成違章建築被拆除掉,並且會進行一定的賠償。
農村集體承包土地能賣給他人建房嗎
15樓:土流集團
1全部土地禁止買賣,基本農田不能建房,其它農業土地,需要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六條 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
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採礦、取土等。
禁止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第七十三條 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可以並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農村宅基地賣買不合法,那一方承擔的責任大
16樓:潘增飛
土地法 第七十三條 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可以並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還是講挨罰吧,扯不上承擔責任。賣宅基地在法律上視為自動放棄,**調查核實後依法公開收回宅基地,沒收非法所得,舊房子折價不了多少錢,提不提沒意思。買方什麼也沒有買到。
村委租房給承包戶養豬,但承包戶汙染周圍水源,合同強調不能汙染
可以。一 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二 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三 法律 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可以在承包地上建養殖場 養殖業屬於農業 但是前提條件是不能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依法的話是不容易獲批的,但在實際中特別是農村這完全取決於你與地方官包括村官的 感情 ...
沒有參加二輪土地承包,戶口又遷走了,能要回土地們
肯定不來行的。如果是源沒有遷走戶口的,bai農村土地承包時因歷 du史原因未分配土地zhi的農戶,根據農業dao部等6部門 關於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工作的意見 農經發 2011 2號 精神,對農村一輪土地承包時個別農戶因家庭農業稅費負擔重 缺乏勞動力等原因,主動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現要求分...
農村土地的承包法,農村土地怎麼承包
土地承包法 第5條規定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土地管理法 第15條規定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 林業 畜牧業 漁業生產 農民集體所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