鬱悶的問題,關於權證的,關於權證方面的問題?

2025-02-09 11:49:51 字數 1793 閱讀 1913

1樓:阿梁

不可能按**價返回錢的,節哀吧,有的人最後乙個交易日也不賣,十幾萬變廢紙虧完所有身家的都有,你這萬把塊錢算少的了(希望這樣想你會好受些)。

如果你較真的話可以把撤單時間、撤單回不來等委託資訊都截個圖作證據,去告**營業部,因為是**公司交易系統堵單造成你撤不回來單賣不掉,要他們賠償部分損失。

中證報的一心**介紹過律師意見:根據《**法》的規定,**公司有為投資者提供合格交易裝置的義務。如果是因為**公司提供的交易裝置不能滿足投資者交易的需要或者沒有及時對裝置進行檢測和維護,以及**公司拖欠電信費用導致電信線路被停用等原因導致的交易系統出現故障,使投資者在交易時間不能進行正常交易並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公司應當對投資者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不是**公司的交易系統出現了故障,而是因為**公司租用的電信線路出現了故障導致投資者不能正常交易,**公司也應當先行向投資者承擔賠償責任,然後再向有關責任方追償。

投資者要求**公司賠償損失,需要證明四個事實:一是**公司提供的交易系統在交易時間不能正常使用;二是投資者在**公司裝置出現故障期間進行了委託交易;三是投資者委託交易沒有成功並直接或者間接受到了損失;四是投資者的這些損失與**公司的交易裝置存在故障之間存在著因果關係。

你的情況顯然這四點都符合也都容易證明,不管能不能告贏,你最好先把撤單撤不回來的圖截下來作證據,和營業部協商不成就可以用它做證據告營業部。這樣可能還能挽回些損失。

2樓:

登出的意思是80000份權證消失了,**市值變為零。**是這樣的!一旦有了制度,大家都要遵循!

真的不好回你的貼子!遇到這問題,擱誰都堵心。可能還有其他人和你一樣的遭遇。

往前看!夥計!**裡永遠有機會!

心若在,夢就在!只不過從頭再來!!祝好運!!

關於權證方面的問題?

3樓:點菸用太陽

1.權證是**的衍生品種,設計它的初衷是為了豐富交易品種;

2.權證的漲跌和其對應的正股密切相關,認購權證(看漲權證),伴隨正股**而**,認股權證(看空權證),反之亦然;

3.權證的理論**為:

認購:(正股**-行權**)*行權比例,認沽:(行權**-正股**)*行權比例。

從上面的式子不難看出,分析權證關鍵要分析正股,**未來的漲跌才是關鍵。

4樓:網友

遠離毒品!遠離權證!

隨便乙個創設都可讓你輸光光!

權證在最後的行權日幾乎都是歸0,一文不值!

千萬別碰!除非你是絕頂高手,並有可靠絕密資訊,否則不要看,不要了解,更不要買。

5樓:網友

對於認購權證(比如580027)來說,權證的價值=正股**-(行權比例*行權價),如果權證的**》價值,表明權證是價外權證,沒有行權價值。

如果權證的**《價值,表明權證是價內權證,有行權價值。

新手求解。權證問題。

6樓:網友

1權證就是行使**買賣權利的憑證 認購是**的權利 認沽是賣出的權利2比如乙隻**的行權價是8元 而**現價是6元 那麼權證最少值2元 低於這個價**高於賣出 反之亦然 也就是認沽權證。

第二條解釋的很清楚了 ****行權是一定 總共就8元 股價5元 當然權證價值就高就是3元了股價和權證**成反比 修正一點 如果股價持續高漲 高處認沽單獨行權價那麼認沽權證就一文不值了 剛才回答有誤 因為不需要再持有認沽權證 **的交易**已經超過行權價 不需要權證了。

不是所屬板塊 是權證對應的**** 乙隻**最多隻有認購和認沽兩個權證 不是看同類 只看這乙隻**。

林權證的歸屬問題,關於林權證的歸屬問題

1 bai林權證是發給村裡還是du發給承包戶呢?一zhi般發dao放林權證都是發給誰?是集體 版還是個權人?或者怎樣才能發放給個人 1 林權證應發給 而且只發給實際承包林地者 而不管承包林地的人是集體還是個人,只要是承包者就可以。2 帶上你的承包合同,直接找發證機關索要你的林權證。2 雖然是外村的林...

關於房產抵押的他項權證問題,關於房產抵押他項權證的問題

可以,抵押登記按宗收費,普通住宅80元。商業貴點。1不是辦理抵押時工作人員會一起辦好的,辦理他項權利的話是需要在房管局去單獨辦理的。2辦理他項權利之後,權益是更有保障的。不是說不辦理他項權你的權益就沒有保障,這個辦理他項權利之後主要體現了一個優先權,你辦理他項權利之後他的房子是不能交易的 即不能賣,...

關於權證的問題,請大蝦門解答一下

1.你的公式有點問題,應該是 行權 行權比例 權證份數 手續費,這個行權投入的錢,行權投入的錢 購買權證的錢 正股 行權比例 權證份數,那麼行權就是賺了,最終行權的比例是看行權那個時候的最新行權比例 2.這個是一定,沒有足夠的現金你就無法買到 自然無法行權了補充 當然是不一樣的了,5 1 1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