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到期,工資結算困難如何解決?

2025-02-13 18:25:11 字數 4643 閱讀 5997

1樓:公尺小弟房車旅行

合同到期,公司不支付「暫扣工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機構依法確認相關情況後進行處罰。屬於用人單位責任的,應當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退還被扣工資。合同到期公司不支付「剋扣工資」怎麼辦?

如果公司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到期出現拖欠工資的情況,勞動者可以向公司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舉報,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返還拖欠工資。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支付金額的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金;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支付金額的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金按照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給勞動者。超過六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直轄市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人民**公佈的上一年度勞動者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的標準為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的最長期限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以下是違法行為。未按照勞動合同或者國家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者工資;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不依照本法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司法實踐中,合同到期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約定的條件支付被扣工資。

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工資的,屬於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依照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使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2樓:愛上我企鵝9啊

可以把這件事情告到勞動局,公司的這個行為明顯是不想結算工資,一定要合法保護自己的權利。

3樓:阿樂秋季雨

工資結算困難的話,可以去向勞動去申請仲裁或者是去投訴這個公司,公司肯定是會很快的,有乙個解決方案的。

4樓:愛唱的英侃

遇到這樣的情況,應該直接選擇利用法律的**來為自己維權,同時也可以向相關的部門進行舉報。

5樓:大超說教育

可以直接去勞動局,可以找勞動局進行仲裁。

6樓:汪正樓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到期以慧漏後,勞動者不再與用人單位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該一次性結算勞動者的工資與福利,結算困難的,勞動者可以通過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舉蘆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正碧帶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勞動合同到期工資結算困難怎麼辦

7樓:朱元婷

法律腔困分析:勞動合同到期以後,勞動者不再與用人單位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該一次性結算勞動者的工資與福利,結算困難的,勞動者可以通過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伍數念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畢改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到期工資怎麼結算

8樓:王煥坤

勞動合同到期後,如果勞動者或用人單位提出不再續簽的,用人單位應一次性結清全部的工資的,如果是用人單位提出不再續簽的,還應支付終止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的。

一、一年一簽的合同懷孕應該怎麼辦。

一年一簽的合同懷孕了,原合同至勞動者一年哺乳期結束為止,雙方再決定是否續簽合同,如果勞動合同到期以後,雙方決定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的,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該單位的工齡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補償乙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

二、合同到期不續簽怎麼處理不需要賠償。

一、合同期滿,勞動合同終止。如仍在單位工作,則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建議儘快續簽。

1、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

2、如果員工不續簽,要看具體情況又細分為兩種情況:

1)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

2)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3、不續簽勞動勞動合同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的,可以要求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勞洞茄行動合同到期,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解除勞動關係,須要做到:

第。一、告知勞動者勞動合同到期,不與其續簽勞動合同;

第。二、向勞動者出具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載明終止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相應的檔案、社保關係轉移納戚手續;

第。四、向勞動者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

三、哺乳期內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如何賠償。

根據法律規定,雖然哺乳期勞動合同到期,但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哺乳期期滿為止。哺乳期期滿後,用人單位可以不再續簽合同。所以說,女職工在哺乳期間,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必納譁須支付給勞動者經濟賠償金。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勞動合同到期工資怎麼結算?

9樓:陳友聯

勞動合同到期後,如飢脊果勞動者或用人單位提出不再續簽的,用人單位應一次性結清全部的工資的,如果是用人單位提出不再續簽的,還應支付終止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的。法律依據如下: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爛族滲穗雀的平均工資。

一、勞動合同終止的幾種情形。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五)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六)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到期不結工資怎麼辦?

10樓:張晗

公司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勞動合同同到期存在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反饋到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要單位返還拖欠的工資。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相關法律法規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敏汪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一、勞動合同到期未續簽視為自動續簽嗎?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續訂合同屬於訂立勞動合同中的一種形式,也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勞動合橋叢仔同到期後,用人單位應當在乙個月內與勞動者續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超過乙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自滿乙個月的次日起,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的工資。

出現勞動合同到期但勞資雙方未終止勞動關係的情形後,判定雙方在鄭旅事實勞動關係中所應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依據。勞動合同到期後,雙方均無意向解除勞動關係時,在未對權利義務進行明確變更的情況下,視為雙方按照原條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原條件」包括工作內容、工資報酬、勞動紀律、勞動條件等內容,但不包括原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續簽,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續簽如何賠償?

終止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好像是按年平均工資賠償的 首先,關於合同到期不續簽的程式,你陳述的很清楚,大致沒錯,公司的做法是合理的 其次,關於經濟補償金問題,由於你們屬於合同到期未續簽的,而對此,勞動合同法施行前,用人單位是無需給予經濟補償的,那麼,你也只能主張2008年1月1...

勞動合同到期後可以不去上班嗎,勞動合同到期後可以不去上班嗎?

勞動合同到期後,若職工本人不願意續簽勞動合同的,則勞動關係終止,可以不去上班。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 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 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 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 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 用人單...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怎樣補償?

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存在 勞動合同法 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