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勞動法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章 勞動爭議 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調解原則適用於仲裁和訴訟程式。
第七十八條 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合法、公正、及時處理的原則,依法維護勞動爭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七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案件通知書》
第八十條 在用人單位內,可以設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用人單位代表和工會代表組成。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由工會代表擔任。
勞動爭議經調解達成協議的,當事人應當履行。
第八十一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同級工會代表、用人單位方面的代表組成。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擔任。 第八十二條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仲裁裁決一般應在收到仲裁申請的六十日內作出。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
第八十三條 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八十四條 因簽訂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成的,當地人民**勞動行政部門可以組織有關各方協調處理。 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lz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看看。你的公司已經明顯違反了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建議lz在與公司協商無效的情況下尋求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的協助。
2樓:網友
這個先找領導談下,無結果可以舉報勞動局。
3樓:網友
你遇上無賴老闆了。
4樓:匿名使用者
不發不要了唄,一把火把公司點了!!!
辭職公司不給辭職怎麼辦
5樓:梁章堪
法律分析:勞動磨辯碧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瞎舉,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灶悶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我想辭職,但是公司不給我辭職怎麼辦呢
6樓:遠業說法
員工想要辭職,公司可以不批准嗎?
7樓:戚廣利
1、首先你要搞清楚你辭職的原因是什麼;
2、如果是因為待遇低,你可以要求公司加薪,如果給你加薪你可以繼續幹嗎,如果不能加薪,你可以提出辭職;
3、辭職應當按照程式,提前乙個月寫出辭職申請,如果到了乙個月還不讓辭職你就可以直接走人;
4、如果公司扣發工資,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8樓:網友
以前我也遇到同樣的問題。但是如果你真的想好了要去另外一家公司上班的話,那就果斷的說出來。老闆挽留是因為你有一定的重要性,但我能保證你的離開對他的影響不會太大,如果有的話,也是暫時的。
9樓:
這個有什麼好看不好看的,不給辦手續直接不去不就自動終止勞動合同了嗎?
至於他威脅你,你先帶好錄音筆找他談一次,然後到公安局把這段話備案然後讓他知道這個情況,真要是對你做什麼,這就是他的犯罪動機證明。
10樓:石英石廠家
我可不希望得分。也不會選中。理由是:
樓主如果這點問題都解決不了。你那個副總是靠什麼上去的?
公司不給辭職怎麼辦?
11樓:遠業說法
公司不讓員工辭職,並以扣工資作為要挾,員工應該怎麼辦?
12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勞動者正常辭職分兩種方式:一是,依據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二是,依據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以立馬走人。
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13樓:搞笑百世
辭工不批怎麼辦?聽聽法律專家怎麼支招。
14樓:汗海亦泣勤
一般情況下,原單位應當為員工出具離職證明,但是勞動合同法也沒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員工出具離職證明。是不是以前你和單位有什麼矛盾。無論是不是,你都應該想辦法討好願意的領導,儘可能地讓原單位為你出具證明。
如果還是不幫的知,你問原單位要你的辭職報告來影印,這樣你就有了憑證。
15樓:賽藍寇光臨
公司的說法沒道理,只要提前一定時間辭職的話,不管多少人他也無權阻止的。不過話說回來,辭職肯定需要提前的,如果馬上走也成,但很可能要不會你的工資的,因為多數公司都是壓著工資提防員工說走就走。
16樓:可愛狗狗
沒簽勞動合同就證明你們不存在任何勞動關係,你辭職根本是沒關係的,當然了,你要保證你這兩個月的薪水要拿到。還有是不是簽過試用合同呢也是關鍵。
17樓:薄荷漢
1.那你就找個藉口辭職,女的可以說要結婚或懷孕,家裡急事什麼之類的理由 2.跨級直接找老闆,上司覺得沒面子自然批了。
18樓:退潮遊剿
按新勞動法,單位用工超過乙個月未籤勞動合同的,屬於違法行為。你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要求解除勞動關係,並賠償你雙倍薪資。 但是,你要能提供你實際在該公司上班二個月的證據,比如考勤記錄,或者是工資單。
公司不給辭職怎麼辦?
19樓:網友
1.首先看當初簽訂的合同,如果合同中有明確寫:公司有權對你朋友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做調動的話,那你朋友如果不想去只能自己辭職了。
如果沒有寫這條的,那你朋友不去沒問題。也就是看合同中有無對工作地點的約束條款。
2.其次,人事要求他回家等訊息,只要對方承認,或有足夠的證明,那就回家等著,但也是有工資的,最多算生產停工打個折扣給。只要在合同期內,不是你朋友無理由曠工,都得支付工資。
3.最後,關於補償金的問題,的確如果是自己提出辭職的,是一分都拿不到的,只有在公司要求他走人的前提下,可以要求一年摺合成乙個月的工資補償。
總之,最重要的在於公司和他當初籤合同的時候,有無明確條款。如果沒有,公司故意刁難員工,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去投訴,之後申請勞動仲裁。
20樓:網友
可以要求單位出具『他回家等訊息』的檔案。否則,仍然天天去上班。
21樓:網友
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如果員工未就調整工作地點與企業達成一致意見的,員工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因為是企業提出協商要求的,員工不答應,企業肯定不會提出協商解除的意見,如果企業提出解除,企業要承擔賠償責任;企業肯定是等員工自己提出協商解除,這樣企業就無需支付任何賠償或補償。
雖然未達成一致,也未提出解除,那麼你的朋友應當照常上班,否則企業會以曠工進行解除的,這樣員工就被因自己的違章行為而解除,不但得不到任何補償,反而會因為曠工導致對企業進行賠償。
本人建議,你朋友如果真的不想做下去,提出協商解除吧,否則會影響就業誠信的。供參考。
22樓:網友
去勞動部門反映情況。
試用期公司不給辭工怎麼辦
理論上是提前3天口頭通知 事實上是可以隨時離職 單位不得剋扣任何工資 如果產生糾紛,建議去勞動局投訴或者直接提起勞動仲裁法律依據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你是隨時可以走,應該沒簽合同的,如果有...
工廠辭工不讓辭怎麼辦,工廠不給辭工怎麼辦,
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勞動法規賦予了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無法定事實下單方解除權。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履行期間,不需要特定的事實發生,不需要任何理由,勞動者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無需用人單位同意,可以解除合同。勞動者運用該條規定需要注意四個方面 一 提前預告...
父母不給撫養費怎麼辦怎麼告,撫養費不給怎麼辦怎樣起訴
孩子不滿十八週歲父母是有義務出撫養的,不給可以以孩子的名義去法院起訴就可以了。如果你是未成年人,可以直接找你父母索要撫養費,因為根據 民法典 的規定,父母有撫養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義務,如果父母不支付,子女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索要,由於你是未成年人可以申請法律援助,由律師 訴訟。回答您多大了呢 提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