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雙軍
法律分析:一、住宅小區地面停車位:住宅小區地面停車位的房地產權由小區房屋單元所有人共同擁有。
二、地落車位的悉孫產權歸屬目前有3種型別:
1、業主分攤建設費用:如果購房時地落車位面積已經列入公攤面積被分攤,這類地落車位辦不了產權證,屬於全體小區業主所有,開發商無權銷售,更無權轉讓。
2、開發商獨立建設:如果地落車位建築面積未分攤,且開發商單獨取得車庫產權的,則開發商可以對購房人**產權,但地落車庫只能預售給本小區範圍內的商品房預購人。
3、地下防空工虧彎事:部分地落車位屬於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國家強制配套,禁止開發商銷售。如果地落車位屬於人防工程,也就是開發商的投資已經隨著土地使用權的轉移而自動轉移給了全體業主,所以利用人防工程改建的車庫收益歸全體業主共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條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睜空鏈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2樓:別墅大師
業主共有。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建察晌知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敗消。
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謹山主共有。
小區地上停車位產權歸屬
3樓:吳濤
法律分析:小區地面停車位屬於公攤的。歸全體業主所有物業只有管理權。想收費必須經業主首迅緩委員會同意。且所有收益歸全體業昌信主所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條 建築區劃內,規者模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小區停車位產權歸屬
4樓:律臨姚曈
法律分析:小區停車位的產權一般推定屬於全體業主享有。如小區土地使用權為業主享有,開發商就不能再享有該小區的土地使用權,因此,也不能享有土地地表和地下建築的所有權和支配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四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依法對國家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利用該土地建造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
第三百四十五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別設立。
小區停車位產權歸屬誰
5樓:陳亞楠
小區的停車位歸屬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來判斷。首先要以建築用地規劃許可證確定的紅線圖範圍為基礎,如果是規劃紅線內的屬於小區所有,如果是規劃紅線外的,屬於市政所有。然後判斷是否為業主共同所有,還是歸屬於開發商。
法條閉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條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附贈或者出租空扮等方式約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條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斗態灶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有關小區停車位產權,關於小區產權停車位的問題
物業公司嚴重違法,可以去所在區縣房管局投訴舉報物業公司的違法行為。根據 物權法 小區機動車停車位必須首先滿足業主的使用需求,因此不管是否允許交易,物業公司必須將車位優先 給業主。再者,物業公司不是物業權屬人,無權 停車位,機動車停車位只能由開發商銷售,物業公司在得到開發商的委託後,可以代為出租,但是...
小區露天停車位,到底是業主共有還是開發商專有?
我們先來看一下我國的物權法是怎樣規定的,在物權法裡有這樣一句話,經過規劃的車位是歸開發商所有的,這句話我相信大多數人都能夠理解,也就是說開發商在建設整個小區的時候,如果他把這個小區的所有的車位做個規劃,並且上報給了上一級部門,並且也經過了批准的話。那麼開發商手中的一切審批檔案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小區...
小區大門外停車位停車,別人的車子在我的車子旁邊發生刮擦事故,對方逃逸,物業是不是要負責
小區物業一般只管小區圍牆裡面的事。外面的車位歸不歸物業管理呢?或者你的協議上有沒有提到這個 你們籤的有管理協議吧?你看一下上面是怎麼說的 小區路邊停車,別人的車子在我的車子旁邊發生刮擦事故,我有沒有責任?應該怎麼 不會。肇事分大小,追究肇事逃逸責任一般是指造成重大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所以你不用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