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baby無知的螞蟻
單位是有責任的,單位沒有為員工繳納社保,無論是否是員工要求的,都是屬於違法行為。如果以此導致員工無法享受社保待遇,那麼員工可以起訴單位,要求單位承擔部分責任的。
員工上班突發疾病住院。公司不算工傷,公司又沒有買社保,請問公司應該付多少責任
2樓:拐你老婆
本問題由法律直通bai車為您解答,【du
勞動部《企zhi業職工患dao
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
專規定》勞部發(屬1994)479號】第三條規定「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五十九條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第六條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當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3樓:匿名使用者
確因突發bai疾病死在工作崗位,病du情與工zhi作、及工作環境又無dao
關,公司又不存在回搶救不及時,答
基本與公司無責。固然公司不給於員工購買社保,有違規違法行為,這與員工的死亡沒有根本的聯絡。
按規定社保可以依法追訴,這是對死者生前而言的,人已經不在了,追訴也就不存在了。
4樓:點心你好
這是公司的錯,法院起訴
5樓:匿名使用者
為了省點錢,反而多出錢
6樓:沫愛橋
員工上班發病住院的,就需要公司給錢付醫藥費和務工費,還有就是醫療保險費用的,公司不履行,可以找勞動仲裁部門。
沒交社保在上班期間突發疾病請問單位有責任賠償嗎
7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單位沒按時繳納社保
應該醫療保險報銷部分可以要求單位承擔
另外要求單位從入職開始繳納社保
公司沒有幫員工買社保員工發生意外疾病公司是否有責任
8樓:匿名使用者
看員工是否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如果沒有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屬於勞動爭議。根據《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應當參加醫保而沒有參加,發生的醫療費用應當憑醫療票據由用人單位在醫療保險範圍內報銷。
如果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則不屬於勞動關係,屬於人蔘損害範圍。
9樓:類山蝶睦洋
單位是有責任的,單位沒有為員工繳納社保,無論是否是員工要求的,都是屬於違法行為。如果以此導致員工無法享受社保待遇,那麼員工可以起訴單位,要求單位承擔部分責任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規定單位承擔,既然沒有規定單位就可不擔。單位不買社保屬非法用工,可以依法追訴社保,兩件事一碼歸一碼。
11樓:zyj到不了
公司是要承擔沒有為員工買社保的責任,然後你去做工傷認定 找個律師諮詢比較好
因為公司未及時交社保,生病不能用醫保,公司是否有責任?
12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跟原公司有責任啊,不過換句話說,原公司如果經營都困難的話,你這個索求都比較困難了。
13樓:魯丹苟溪
在新單位沒有替你
交醫保之前,你一定要把這兩個月的補上,否則就會造成專這樣的後果,如果有三個月沒交醫屬保的話,以前交的全都沒有了,一切重新開始,這是很重要的,和社保的相關人員交涉一下,自己先把這兩個月的醫保補上,應該能報銷吧。這個事你自己有很大的原因,以後一定要注意了。
單位在煙臺市芝罘區,我們單位要給員工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請問都
企業法人或者勞資人員,執企業成立的相關檔案 營業執照 稅務登記證 法人 證 法人身份證 經辦人身份證 各種公章 法人章 經辦人章 財務章 所有人員的勞動合同 原有參加社保人員的參加社保繳費證明 所有人員的身份證影印件 農民工的戶口本影印件 以及其它我沒想到的材料,到社保辦理開戶。需要從企業成立或者勞...
工作不滿半個月,公司和員工可以協商不繳納公積金社保嗎
來工作不滿半個月,公司源 和員工不可以bai協商不繳納公積金社du保。社會保zhi險費申 dao報繳納管理規定 要求,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規定中所稱社會保險費,是指由用人...
請問試用期辭退員工員工可否要求賠償
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僅限於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因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