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買賣才能把土地證的劃撥性質變成出讓性質嗎

2021-03-03 22:47:41 字數 1668 閱讀 9486

1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二道槓問題!土地使用證簡稱土地證,土地**嚴禁買賣,但可兩方協議使用地上面積,也可由**收回賠地主後,再轉讓,出讓,溜轉方式賣給你,這是變相的吃錢,兩頭吃!

劃撥性質的土地證怎麼才能變更為出讓

2樓:衛輝約會吧

劃撥性質的國有土地證過戶時可以改為出讓性質。

需要提交申請稽核,以及繳納土地出讓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四十條 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報有批准權的部門審批。有批准權的部門准予轉讓的,應當由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報批時,有批准權的部門按照國家規定決定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轉讓方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或者作其他處理。

第四十一條 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合同中應當載明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

的房子的土地性質是劃撥,交易後可否變成出讓性質

3樓:人不牛人天牛人

這個要看房屋交易時是否繳納了土地出讓金,如果繳納了土地出讓金,國有土地的性質雖然沒有改變,但土地從此就具有了商業屬性,上市交易就更加方便

4樓:越王夠薦

當然。劃撥地上的房屋在第一次上市交易時,必須補繳土地出讓金。繳納出讓金之後,土地自然為出讓地了。

房產交易中,土地性質劃撥一定要轉成出讓嗎

5樓:越王夠薦

劃撥地上的房屋,只有在第一次上市交易時,須向國家補繳土地出讓金,平時這類性質的房子不影響居住,也沒有必要提前將土地變成出讓地。一旦補繳(足)了出讓金,土地性質也隨之『登記成"出讓"了。

國有土地證性質一欄寫的是轉讓,轉讓是劃撥的一種還是出讓的一種,究竟怎麼來界定性質???

6樓:匿名使用者

出讓和劃撥是國家將國有土地使

用權轉提供給具體的使用權人的兩種方式,出專讓需要屬交納出讓金,而劃撥不需,因此劃撥方式供地有一定限制,一般是提供給**、公益類等主體。轉讓是土地權屬變更的一種方式,出讓後的國有土地才能轉讓,劃撥土地只有在補辦出讓手續後才能轉讓。

你土地使用證性質一欄顯示的是轉讓,說明這套房子之前已經辦理過出讓手續,到你這只是發生了主體的變更,所以是轉讓。清楚了吧。。。有疑問就給我追加提問哈。。。

7樓:匿名使用者

轉讓指土地出讓後,土地使用權因交易再次(或多次)發生轉移的行為。。

轉讓土地使用權後,其使用年期為剩餘年期(土地出讓期限-已使用年期),可以用於抵押等日常經濟活動。。

8樓:房99置業專家

轉讓就是開發企業繳納過土地出讓金,劃撥是**劃撥,開發企業是不用交這筆錢的。

房土地證土地性質劃撥的可不可以轉成出讓,需要多少錢

9樓:越王夠薦

當然可以。**扒不得呢!劃撥轉出讓,要向**繳納土地出讓金,具體**要根據不同區位、地段,一般劃分為5級以上等級,商業價值高的地段地價便高,反之則低。

每個城市的土地**都不同,建議到當地國土資源部門諮詢。

土地證的類別,土地證分為劃撥和出讓的土地證嗎?我以前只聽說

劃撥和出讓是土地權屬 登記在土地證的裡面,土地證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證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證。國有土地分劃撥和出讓。劃撥土地沒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出讓土地在規定的期限裡具有所有權。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是土地的所有權性質,而劃撥和出讓是國有土地的兩種版不同的使用權型別,權出讓土地為有償取得,有使用期限,而劃...

沒有土地證的房子可以買賣嗎,沒有土地證的房子可以賣嗎?

沒有土地證的房子可以買賣,但可能面臨房屋不能過戶等風險。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體,只有進行發證登記並且兩者權利主體一致,房屋產權人的合法權益才能得到有效保護。購買只有房產證沒有土地證的房子在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時,當事人必須提供房產證 土地證和契稅證,否則無法過戶。因此,人們購買的房屋如果有房產證而沒...

請問二手房原房主沒有過戶土地證,性質為劃撥,我要怎麼去過戶呢

劃撥不同與出讓,你的地的屬性有待於確認!土地證過戶很簡單,原所有人和新所有人倆人,帶著老土地證,身份證,過戶後的房產證去國土局!給你說一下劃撥與出讓的區別 劃撥土地在使用許可權上一般沒有明確的限制,無需繳納土地出讓金。比如現在的經濟適用房所用土地就是劃撥的,不過這類房屋在 時要向國家補交土地出讓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