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1.如果完成合同獎是在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的,那麼這個考核的結果對於完成合同獎是沒有任何影響的,因為完成合同獎的條件就是履行完約定的合同期限,沒有第二個條件。
2.簽訂補充協議相當於變更勞動合同,單位必須和你協商,經你同意才可變更合同即增加新的約定。單位未經你同意是不能單方面變更合同的。
3.協議上註明的如果不同意就馬上終止合同是違法的,自然也是無效的。你不籤協議不能成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合法理由。
如果單位強行解除合同,屬於單方面違法解除,你可以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不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的,單位應當按照你的工齡支付你賠償金,2008.1.1後的該單位工齡每滿一年賠償二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賠償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賠償二個月工資。
4.合同到期後,單位可以選擇不續簽合同,並且不需要任何理由,完全不用考核(通不過)來作為不續簽的理由。但是除非單位維持或提高原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條件續簽而勞動者不願續簽的情況外,其它情況(包括單位主動提出不續簽)下單位不續簽都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按照你在該單位的工齡,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考核不通過不能成為單位終止合同不續簽而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合法理由,也就是即使你考核不通過,單位要是不續簽合同也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5.對於單位違法的行為,你可以通過勞動部門解決。可以向當地區縣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免費申請勞動仲裁。
2樓:佔豐熙
霸王條款,絕對不合法。只是你人在屋簷,恐怕不好弄。要麼不怕弄僵,只有到勞動部門投訴他們。
無恥的單位!
3樓:匿名使用者
不簽署就完事了,如果他們單方面與你解除勞動合同,則他們需要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的,這個在勞動合同法裡有明確規定。
4樓:王子龍律師
補充協議屬於變更勞動合同,需要雙方簽字才能生效。這種補充協議不要籤,不籤也不影響你之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勞動合同屆滿後,雙方可以再續簽勞動合同。
二千補充協議所寫的“如果我不同意,馬上終止勞動合同”也是無效的,不用擔心。即使阿斯頓英語學校以你不簽訂補充協議為由解除勞動關係,也需要支付你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關於勞動合同的問題,請專業人士解答,謝謝! 5
5樓:彭清君
1、可抄以申請離職,也可以申請襲不離職,得到的補償一樣bai的:從2023年6月中du旬到2023年10月18日的雙倍
zhi工資,補交從入職dao到現在的社保和住房公積金。
2、可以申請
3、是同一法人,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工作內容等不變,就是發工資的和籤合同的不是一個公司名稱,問題不大。(如果真有問題可以把兩個主體一起告,反正同一法人。)
4、你可以先去勞動仲裁申請仲裁,去的時候帶你的工作證,勞動合同就行了,要求公司支付從2023年6月中旬到2023年10月18日的雙倍工資,順便把未交社保和公積金的事一樣提了(受不受理不一定),然後去社保局和住房公積金中心去投訴,要求補交。
從現在開始起,公司找你補籤,如果你想拿補償,就不能籤,而且要趕快去申請仲裁了。補簽了就沒有了
有關於勞動法的問題,有知道的朋友請幫幫我。謝謝!
6樓:
您好!根據《bai
勞動合同法》及其《實du施條例》規定zhi,企業自dao用工之日起1年內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專合同的,屬自年滿一年後視為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並且要自用工第一個月的下月起向員工支付雙倍工資。
你所說的情況我很瞭解,但是如果要申請勞動仲裁或者之後去法院起訴的話都是講證據的。
建議你從以下方面收集證據:1、你在公司工作過程中籤收或者簽發的相關銷售單據;
2、或者找一些工作上與你打過交道的人作證人,最好是你們公司的同事。
另外至於借條記載的債務,建議你主張從你工資里扣除就是了。
以上意見供參考。
7樓:中顧法律網顧問
想法收集證據,證明你與公司之間有勞動合同關係,然後拿著證據和老總協商解決,如沒有達成協議,建議申請勞動仲裁。
8樓:lingo郭
真是麻煩啊,要維護自己的權利,你就要找法律了。去諮詢一下律師吧。
9樓:匿名使用者
沒辦法,你們的關係很複雜,勞動僱傭關係是明確的,但是你要求賠償沒有確切的依據就是法律上承認的證據,比如合同,工資證明,考勤記錄,打官司,贏的機會幾乎沒有
10樓:山野柴胡
【臨時工 勞動合同 社會保險】勞動部辦公廳《對〈關於臨時工等問題回的請示〉的覆函》勞辦答發〈1996〉238號第一條規定:《勞動法》實施後,所有用人單位與職工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各類職工在用人單位享有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此,過去意義上相對於正式工而言的臨時工已經不復存在。
用人單位如在臨時性崗位上用工,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並依法為其建立各種社會保險,使其享有有關福利待遇。
11樓:上海法律律師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抄題,律襲師答覆如下:
首先,你們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如 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檔案記錄。
其次,確認勞動關係後,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補發工資。
第三,單位應當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否則應當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作為代通金。
第四,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五,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經濟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的兩倍。
第六,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祝福!
有關勞動合同問題,有關於勞動合同的問題。
賠償是一定要的了,其你們公司應該在合同期滿前發書面的合同續簽通知書,讓他在2012年2月1日前簽訂勞動合同,否則視為對方終止勞動關係,現在一切都晚了,如果現在辭退他,有關賠償如下 1.支付他從2月1日起到現在的雙倍工資未支付部分,通俗地說就是這段時間每個月發多少給他再發一次。2.支付他賠償金。賠償金...
關於勞動合同續簽的問題,關於勞動合同沒有續簽的問題
勞動期屆滿前,用人單位應當遵循嚴格的續簽程式與勞動者續簽合同。首先,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的勞動合同進行綜合評估後,再決定該勞動合同是否續簽以及按照什麼勞動條件進行續簽。用人單位在評估時應考慮如下因素,比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年限可能即將滿十年的 用人單位已經與勞動者連續兩次簽訂過固定期限勞動...
關於勞動合同的問題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按照 勞動合同法 規定進行,通常需要包含如下內容 一 勞動合同法 第17條規定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 用人單位的名稱 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用人單位的名稱是指用人單位的全稱 根據 合同法 規定,住所是指用人單位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