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up向上
違反《勞動合同法》和《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根據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
勞動者依法解除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合同時一次性按出勤結清工資,用人單位不支付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也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2樓:橘子不如橙子
1、勞動者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依法支付工資;
2、勞動者依法提起申請的離職,用人單位應在離職日開具離職證明,辦理離職相關手續,並結清工資;
3、勞動者如果因工作交接未完成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了,勞動者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可以依法按比例扣款,扣除全部工資違法;
4、發生爭議了,勞動者可以去當地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用人單位承擔勞動者造成損失的舉證義務,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充足理由證明勞動者交接工作沒做好,勞動者可以主張限期支付剋扣工資。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樓:付曉雷律師-強制執行
公司已經申請破產了老闆不發工資,員工是不是無法拿到工資了?法律是怎樣規定的?
員工自動離職沒辦離職手續,公司有權不發工資嗎
既然是自動離職,他又沒辦理手機,叫他公司就有權利不發工資,因為這是違法,那他是一個手續,違反了合同的,所以就要不發工資,也是有道理的。你只說只要職工時自動離職的那跟公司就沒有任何關係公司就不給他發工資了。回答不合法,按照法律的規定,即便是勞動者沒有按照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用人單位的權利也就是可以暫...
老闆不發工資?老闆不發工資?
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 第三條 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
老闆不發工資打什麼電話投訴,公司不發工資員工應該打什麼電話 去什麼地方投訴
老闆不支付工人工資,可以打12333.不過,只打 是解決不了問題的。一 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 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 優點 方式簡單。缺點 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 可以到當地勞動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