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並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並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簽訂勞動合同既可不約定試用期,也可約定試用期。但約定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限在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3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限。
試用期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後為相互瞭解、選擇而約定的考察期,一般情況下適用於初次就業或再次就業時改變勞動崗位或工種的勞動者。因此,在試用期內勞動者若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可隨時解除合同,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認為用人單位的工作不適合自己,也可隨時解除合同。因為自己身體原因以及家人不讓從事此工作,解除勞動關係沒事,好好溝通一下就可以了。
沒事的,祝你好運!謝謝!
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需提前三天向用人單位提請解除勞動合同,提辭職是你的權利,你可在辦理好相關交接手續後走人。至於影響介紹人,那法律就干涉不到人情的領域了。建議你首先和管理人員積極溝通,好聚好散。
3樓:瀟灑小姐不瀟灑
你先別著急,拿出醫院證明跟領導溝通一下,他如果通情達理同意你辭職的話那就沒問題啦。祝你好運~~·
在必勝客全職幹了快一個月,沒簽勞動合同,要辭職可以直接走嗎?經理說必須一個月之後才能離職,怎麼辦?
4樓:112333束脩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
正式員工提前30日,試用期提前3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關係。
5樓:
那發完工資就辭職走人吧!
如果能等一個月,
就等一個月吧!
否則領完工資就走人。
6樓:蒼洱白子
在餐飲公司上班的,那麼辭職時,建議先結算工資,公司不批准辭職的,或者要求一個月之後辭職的,可以反映到就業局解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申請雙倍工資賠償。
在必勝客做兼職,簽了合同,不滿一年能辭職嗎?
7樓:矽谷創業快訊
勞動者只要提前三十天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8樓:陽嘻嘻
我和你情況一樣的…籤就行…要離開提前一個月寫個申請就可以啦
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辭職,但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向公司提出辭職!
10樓:b就是就是
不要去必勝客,太累了
我籤的是必勝客的合同,合同是2年,但現在我因為時間以及與排班經理溝通不周上不了班,辭職的話有大問題麼
1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可以提出離職!
提前30天書面提出即可!
12樓:燒烤tt扎啤
沒大問題,新勞動法還是比較保護勞動者的,不過如果你碰上個比較不講理的主也會很麻煩
在必勝客兼職,簽了至少一年的合同,幹了兩個月,因為考研去不了了,經理是同意了,態度特別不好,還要把
13樓:棟篤九弟爺
拉黑就拉黑了,又少不了塊肉。。而且是你違約。
14樓:藍天
兼職還籤一年合同,說不過去吧
我暑假在必勝客做兼職,一開始店長說要籤承諾書,不籤沒工資。我工作了一段時間覺得這份工作真的不行,關
聽他胡說,還拉黑,想多了,就是嚇唬你的。不過你就一兼職,還什麼關係沒那麼複雜,不想幹了直接走人就行了。聽他放屁,撐死就是加進黑名單,不過就算加黑名單也只是加進必勝客的黑名單,以後如果想再在必勝客找工作必須上報到大區確認,並且需要你本人簽字確認才能加進黑名單,你只是離職,根本沒有他說的這麼邪乎。如果他...
我在麥當勞簽了一年的合同但是現在不想幹了在麥當勞幹過的進
不想幹bai就辭職吧,工資 是不會受到du影響的,因zhi為麥當 勞是按工dao時計算工資的,你一版小時不上班權,就少一小時的工資,外健康證也會在你辭職之後還給你的,他麥當勞那麼大的公司不會跟你一個小人物過不去的,記住一定要寫辭職信,或者添張店裡的辭職表,另本人曾經在北京kfc店裡幹過,簽了3年的合...
因為幹活不好為由,一年半不給籤勞動合同
違反了勞動法,注意儲存好證據,工資條,工作證,進廠的花名冊,什麼的的都是你的有力證據。照你的說法,工廠肯定錯誤的。到勞動監察大隊一舉報一個準。不籤合同期間,工資雙倍給你,還有你的兩年的社保費廠裡部分他也要支付,再不行可以去法院起訴,現在 勞動訴訟的律師也很多。這個官司很簡單,一紙訴狀就解決了。證據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