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員工停工留薪期結束之後,如果該員工還需要休息,就需要醫院開具疾病證明書請假休息,如果沒有疾病證明書請假,那麼單位就通知員工來上班,員工沒有請假也沒有來上班的情況下,是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辭退該員工的。但是需要支付員工工傷待遇費用,不需要支付員工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樓:善凡巧
找勞動局通出面一下就可以解決的,一般他們都是認為自己還可以拖,以為是工傷就可以無限期的這樣下去,既然有證明他可以來上班了,而是他自己故意不來,當然可以找下相關部門的,甚至可以再次通知,可以跟他說不來就算是按礦工的情況處理了,之後就是按照公司的規定流程辦了!
3樓:郭瑞承律師
因為他是工傷,如果他確實有醫院證明,停工留薪期最長可以達到12個月,如果他沒有,過期了還不來上班,你可以依照勞動法的規定以支付經濟補償金為條件與他解除勞動合同,同時支付其一次性殘疾賠償,一次性就業補助一次性醫療補助(依照其工傷等級),如果達不到等級,直接解除勞動合同並給經濟補償金就完事!
4樓:
留薪期到期後不給予發薪 超過規定時間不上班 按勞動合同辭退並處罰違約金
5樓:世書琴
讓病人提供醫生出具診斷證明,明確多久住院、多久**、多久休養。否則,雙方會對何時可以進行傷殘鑑定爭執不停。那麼,按照醫囑說何時可按正常生活的,單位即可通知他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如果還是不鑑定,可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鑑定的,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操作就可以了。
這樣理解和處理在法律規定和實務操作中都是可行的。停工留薪期結束後就按醫療期給予病假工資即可。
6樓:匿名使用者
停工留薪期是要鑑定的,不能由當事人自己決定的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內的護理期如何確定「
7樓:baby無知的螞蟻
員工住院期間的護理費應該由單位承擔,在出院之後需要繼續護理的,應該進行勞動能力鑑定來判定生活護理的時間。費用由工傷保險**承擔。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8樓:存在
停工留薪期是否需護理,由醫院下結論,一般出院證"醫囑"上寫明瞭的,
工傷取鋼板有停工留薪期嗎,工傷職工二次拆除鋼板手術停工留薪期怎麼計算
工傷取鋼板有停工留薪期。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 回答您好,還請您稍等,我看一下您的問題 您這邊是遇到什麼問題呢,親親,您還...
職工因工傷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幾個月
依照法律規定,這個一般要根據工傷的傷情決定,一般如果不是特別嚴重的情況下不超過12個月,但是如果工傷特別嚴重而且又有醫生建議的情況下不超過24個月。所以這個問題主要要根據工傷的傷情與醫生的建議來決定時間的長短 依照法律規定,這個一般不超過12個月。國如果有醫生建議的情況下不超過24個月。工傷休養恢復...
我工傷評定十級賠償怎麼算停工留薪怎麼算
工資待遇具體如下 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一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