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實在為好
1、首先得償還債務,在清償完畢後,所剩財產才可納入遺產範圍進行繼承,否則,按照法律規定,死者生前所負債務未清償的,由遺產繼承人在其繼承範圍內承擔還款義務;2、因為父母和兩兄弟系在同一事故中死亡,由於牽涉到遺產繼承問題,因此,如何確定四人死亡的時間先後,也是一個相當重要的事情,按照最高法院關於貫徹執行繼承法的司法解釋規定,此種情況,推定沒有繼承人的先死亡,其後推定長輩先死亡,同輩份的推定同時死亡,因此,此一事故應推定無繼承人者即未婚的先死亡,其後推定父母同時先於另外一位兄弟死亡;3、剩餘在世的就只有三子妹,他們屬於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當然具有繼承權,問題是已經死亡,但是已婚的那位兄弟的繼承權如何處置,按照法律規定,如果生有小孩的,由小孩代位繼承,如果小孩尚在腹中,亦應保留胎兒的份額,如果沒有生育小孩,也沒有懷孕,那麼就由其媳婦代位繼承,無論將來其再婚與否均應享有,因此,綜上所述,父母的遺產應由在世的三子妹及喪偶兒媳或孫代位繼承,計四份;4、已婚兒子的遺產當然歸自家所有,不納入分配範圍,未婚兒子的遺產可以作為其遺產進行繼承,但屬於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也就是兄弟姊妹,前面已經講了,推定未婚兒子先死,所以,已婚兒子既然推定死於其後,他對未婚兄弟的遺產具有繼承權,由於他已去世,則其份額按照前述方式代位繼承。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是要先償還債務,至於分配的問題,根據法律規定,父母的遺產和賠償金由子女平均繼承
縱橫法律網-甘肅鑫正大律師事務所-鍾晶律師
3樓:bdd文件
在同一交通事故中死亡,我們推定父母先於兩個兄弟同時死亡,兩個兄弟已婚的那個先死亡。已婚那位的子女是有代位繼承權的,如果遇難的那位無子女(包括養子女)的話,父母的賠償及遺產有三個兄弟姐妹和代位繼承的那位侄子(侄女)四個人平分,已婚的那位的賠償及遺產由他的配偶及孩子繼承,父母的遺產由他的兒子代位繼承,未婚的那位(沒有直系親屬)的賠償及遺產由在世的三個兄弟平均分配。
關於財產繼承的問題!!法律界的朋友請幫忙!!謝謝
4樓:
如果死者與女友是在2023年後同居,其關係不受法律承認。
兩個死者的繼承問題將分別處理:
男人的遺產,由其母親、兒子繼承;
女人的遺產,由其兒子、父母繼承。
雙方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家屬協議分割,列入各自的遺產範圍。
5樓:不用功學習了
法律規定,父母、子女、配偶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所以1、死者母親享有繼承權
2、死者與前妻所生14歲的孩子,是死者的兒子有繼承權3、死者兩個姐姐一個妹妹為第二順序繼承人,在第一順序繼承人尚在的情況下不享有繼承權。
4、死者女友,同居4年不符合事實婚姻的構成要件,屬於同居關係,不是合法夫妻,不享有繼承權。
5、死者女友所帶14歲孩子,可能與死者有事實上的撫養關係,但因死者與女友不是合法夫妻,死者與女友所帶14歲孩子不能形成繼父母子女關係,因此,死者女友所帶14歲孩子沒有繼承權。
以上看來,只有死者母親與兒子享有繼承權。
6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死者與他女友沒有婚姻關係。
所以他們兩人同居期間的財產,根據他們各自的出資比例分割。
房子各自歸各自的,而企業呢,按照出資比例分割。
然後各自的財產由各自的法定繼承人繼承。
死者(男)的繼承人有與前妻的孩子和母親。
死者(女)的繼承人則是她的孩子,以及父母。
這裡面兩個死者的兄弟姐妹都沒有關係。
應該通知男方母親以及孩子。
這裡的核心在於分割死者男女雙方各自有哪些財產。繼承的問題很好處理。
7樓:德子煒
1、父母子女和配偶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2、婚生子無論由誰撫養,均有繼承權
3、未領結婚證不算夫妻。
4、非婚生子與婚生子有同等的繼承權。
5、同時死亡無法認定先後順序的,推定年齡大的先死亡。
8樓:匿名使用者
1、父母子女和配偶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死者男與前妻離婚,與死者女沒有登記結婚,因此,死者男的財產由其母親和與前妻所生的男孩繼承,由此二人平均分配。死者男的姐妹,前妻,死者女的子女和家人都無權繼承死者男的財產。
2、死者女的財產,應由其父母和子女繼承,死者男的家人無權干涉。
3、死者男與死者女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可以平均分割;.各自所得的財產各自的親屬繼承。
9樓:匿名使用者
1。不存在事實婚姻的說法。於現任女友同居期間有共同財產的,可以要求分割,但需提供證據證明。
2.兩方各自財產各自親屬法定繼承。
3.男的死者的繼承人包括:母親,兒子。由此二人平均分配。
10樓:匿名使用者
男方女方的財產分別由其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縱橫法律網 徐濤律師
11樓:匿名使用者
非婚同居不受法律保護。
他們之間的財產關係是共同共有,按平均分配。
然後因死亡產生的各種費用他們的親屬各自己繼承。
關於遺產繼承的問題請教下大家,希望熱心專業的朋友給予答覆,謝謝!
12樓:中顧法律網援助
1、母親無此權利分配遺產,母親、兩給女兒,三人均分,每人一份
2.、如果母親亂分配遺產,吃虧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訴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滿意請您採納,舉手之勞,將會讓我們繼續解決更多網友的提問
13樓:輕輕的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繼承人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所以這裡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是母親和姐妹,另外,根據第二章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所以姐妹是第二順序繼承人。而第十二條說明,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所以這裡的最終第一順序繼承人應該是父親、姐妹三人均分遺產。 如姐妹贍養老人可作為第一繼承人
14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屬於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說她父親的這筆撫卹金是屬於她父親的個人財產,由於她父親的死亡,該個人財產轉化為遺產,注意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然後--按《繼承法》規定,遺產由第一順序繼承人:妻子、子女共同繼承,三人的權利在法律上均等的,各佔33.33%。
最後--按上述法律規定,在分割該遺產時,任何一方如對分割存在異議,均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從而獲得應有的權利。
1樓、2樓、3樓--不正確。4樓--???,5樓--正確。
15樓:陽光善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分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撫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撫養能力和有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從以上的繼承法來看
你的第一個問題是 你母親不具有完全分配這筆撫卹金的權利,而應該通過大家協商來決定
第二個問題 如果母親偏袒那一方,另外一方是有請求法律訴訟的權利獲得相應的賠償的,前提是她母親違反了第十三條。
16樓:匿名使用者
1、死亡撫卹金是死者所在單位等給予死者近親屬和被扶養人的生活補助費。死亡撫卹金還含有一定精神撫慰的內容。死亡撫卹金髮生於死者死亡後,所以不屬於遺產。
你所說的不是撫卹金,應是死亡賠償金 。
死亡賠償金之權利主體的確定,可以參照《繼承法》的相關原則在近親屬之間進行分配。其中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當死者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時,則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為第一順序權利人在其之間進行分配。就你說的情況,母親、大女兒、小女兒可要求均等分配該賠償金。
2、可以向法院訴請分割應得的賠償金,法院可能根據權利主體對死者的經濟依賴程度和生活關聯程度在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之間進行分配,在分割上有所照顧。從你說的情況看,兩個女兒在分割的比例上應該相同。
17樓:
我認為:
1、母親是否具有完全分配這筆撫卹金的權利,意思就是說大女兒分配多少,小女兒分配多少?
回答:母親先分一半,剩下的三人均分!
2、如果母親偏袒那一方,另外一方是否具有請求法律訴訟的權利獲得相應的賠償。
回答:有請求法律訴訟的權利
18樓:紫軒晴風
母沒有資格進行撫卹金的完全分配。
若發生「2」所說,則受到不公平一方可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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