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是一式兩份的,他們簽訂合同的時候就先犯規了,只要你提出書面離職30天后就可正常離職,他們不能扣除你一分錢,如他們有說法,你可以去勞動仲裁告他們,這樣的情況一告一個準
2樓:
你不會辭職,按我說的辦。提前30天(試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申請,如果沒人簽收,你就到郵局寄特快專遞,並在「內件品名」欄中填寫「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書」,保留好底單做為證據,外加勞動合同就夠了,如果用人單位不在30天內支付你的工資,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並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支付經濟補償。
3樓:hope小千
你已經走了法定的程式,如果堅持要走,法律部門會保護你,工資待遇什麼的也不會有損失。但是你要是顧忌人情,那走不走是你的問題了。
4樓:拼搏問奮鬥
你就跟他說不用問原因了這是必須
5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你已經按照合同的規矩辦事 那就不用顧忌公司。 走人。
6樓:匿名使用者
靠法律保護自己的權益
辭職店長不給我辭職報告怎麼辦?現在還逼迫我去上班。 10
7樓:野馬幫何莫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個星期」的說法,口頭說的有什麼用啊!
店長和經理不讓辭職是否可以投訴
8樓:來自岐山熱情的甄姬
店長和經理不讓辭職,沒什麼大不了。首先,你提前一個月遞交辭工書(書面的),你可以用複寫紙寫,一式兩份,把第一份交給你的上級,另一份留著,自己保管好。不管你領導接還是不接,怎麼說不用管,交給他就好,不管他怎麼處理。
到了月底你找他拿工資走人就好。如果不給,你拿你辭工書的影印件,去當地勞動局。他們會幫你處理的。
9樓:世友品味
我就納悶兒了,你該辭職辭職該走走,管得了那麼多嗎,你考慮那麼多幹哈呀,對不對?你管的找沒找到人呢?你已經提前一個月都說完了。
我估計你是考慮他壓你工資問題和你的壓金問題吧?這個你不用管,到月你就走,問他要他如果不給直接上勞動局仲裁他就完事兒了,必須得給你一分都不能少呢。
10樓:落魄的
按照勞動法,試用期3天,正式工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你們經理說的沒錯啊,合法
11樓:098珍真
工作中和領導(店長)或者同事有矛盾是很正常的,發生矛盾,首先要做的就是和矛盾的另一方好好溝通協商、也可以請有公信力的第三人(上級領導等)調解,調解不成,而過錯又不在自身方面的,才考慮是否辭職。
和店長和不來,自己不想辭職,該怎麼辦?
12樓:匿名使用者
工作中和領導(店長)或者同事有矛盾是很正常的,發生矛盾,首先要做的就是和矛盾的另一方好好溝通協商、也可以請有公信力的第三人(上級領導等)調解,調解不成,而過錯又不在自身方面的,才考慮是否辭職。
13樓:淡忘送的
不想辭職就好好幹啊,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個性,如果是剛在一起工作的話過了磨合期就好了。大家互相瞭解了就會互相包容,她也有不對的地方,作為一店之長要和所有人搞好關係,掌握著整個店裡的脈搏,要顧慮大家的感受,要正直。她沒做到。
你就好好幹也許是你來的晚沒當上店長。只要你做的好老闆會看到的,說不定你就是下一個店長。要做一個正直的人。
14樓:手機使用者
寬容一些,換位思考一下,作為店長,思考問題肯定與你不盡相同。脾氣差不多,完全可以多溝通、多交流。
15樓:手機使用者
不服輸是最好的性格,這樣能讓你在工作和生活中不斷的進步不斷的充實。以你現在的想法和處境說明你的能力已經和店長在伯仲之間這讓他感到不安。但如果換位思考下,把這些事當作是種心態的磨鍊呢?
是不是你比店長更優秀了。自己做好了,還怕別人幹麻?是金子總會發光,說不定你比他的光茫還大還遠。
能夠坦然地面對不公才是人生中最寶貴的財富,這就是我們說的iq高不一定能成功,但eq高的人就有一半成功了。
16樓:手機使用者
那你想怎麼辦? 你把店長開除了!!! 你讓店長自己辭職了!!! 每個人的工作都不怎麼好做。
在服裝店做事,因身體問題提出辭工。店長不給辭職叫我自離!我該怎麼辦?
17樓:112333束脩
1先不提離職的事兒,把證據收集齊全,尤其是打卡記錄、勞動合同。
2證據收集齊全之後,直接用ems給用人單位發離職通知書,本人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 正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其他的廢話,不要說。雖然發快遞要花¥12但這是你有書面通知的證據,你是合法的。
不要口頭通知,單位可以死不認賬。
3看你是試用期還是正式工。試用期只用等三天,正式工需要等30日才能離開。
4到了時間該幹嘛幹嘛,如果用人單位敢拖欠工資,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18樓:劉悠悠
這完全是不符合勞動法的規定啊,你可以蒐集證據,辭職或者被辭工資都是一樣支付的,蒐集考勤,拿好勞動合同,可以申請仲裁!
19樓:笑笑
這不合規矩啊,直接找老闆,老闆也這態度。那就報警。
20樓:
你可以在醫院裡開出證明是身體原因提出辭職是沒問題的,而店長因顧欺負你,你可以去勞動中裁的,之前,你可以再去辭職時,想好怎麼說,偷偷錄個音什麼的,肯定可以加快解決的。
只是勞動局可能很忙的,許要不少時間的,你能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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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辭職的話,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公司這一步程式是必須的。你現在才一個周,所以在公司沒有批准的情況下私自離開是法律不允許的,公司可以對你提出違約賠償。一個月後即使公司不批准你辭職,你也可以走人,而且工資他是必須給你的,保險,檔案都必須給你轉,不給你辦理的話公司違法,你可以向有關部門提出勞動仲裁。最好別...
廠裡不讓辭工,我該怎麼辦,公司不讓辭職怎麼辦
一,既然你們的勞動合同沒有約定工作期限,那你就可以隨時走人,但同上需提前30天通知,沒有你違約的問題。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本條規定了勞動者的辭職權,除此條規定的程式外,對勞動者行使辭職權不附加任何條件。但違反勞動合同約定者要依法承擔責任。二,任何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