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婚後買了一套房子,贈與房產給女兒

2022-10-10 01:01:24 字數 6309 閱讀 9526

1樓:凡人律師

一、母親婚後購買,屬於父母夫妻共同財產;

二、贈與夫妻共同財產,必須經過父親同意,贈與房產需父母一同辦理贈與公證;

三、父親不能到場,需要給母親出具委託書,該委託也需要辦理公證。

2樓:靜的窒息

如果該房屋房產證登記女兒名下,屬於女兒個人財產。

《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樓:小卜

您好!雖然是您母親買的房子,但是銀行認房是以家庭為主的!屬於共同財產,您父親必須出面簽字,就是要公證的話也必須您的父親也必須到場簽字的!跟戶口所在地不犯衝突,

4樓:昂黎明

1.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需要你父親的同意或者委託,因為你母親只有一半的處分權利。只要你父親寫個授權委託書就可以了。

3.也可以簡單點,直接去過戶,只要父母都健在。但是最好過戶後房產證只寫你個人名字,省的以後再出什麼紕漏。

5樓:

戶口在**都可以辦理贈與公證,但是必須父母雙方到場。

父母將房產過戶給已婚子女就成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嗎

6樓:

1、父母以贈與房產的形式,籤一份書面贈與合同,在贈與合同中明確是給孩子個人的,那麼就是個人財產。

《婚姻法》第十八條 【夫妻一方的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2、父母並未明確表示贈與誰,就是夫妻共有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擴充套件資料

案例:劉先生和妻子育有一子,夫妻倆多年前就因感情不和分居了。為了維持一個完整的家庭,兩人一直沒有辦理離婚手續。

眼看兒子漸漸大了,兩人終於把離婚提上了日程。因為長期沒有共同生活,兩人也不存在什麼共同存款,只有一套住房,在劉先生名下。這套房子是劉先生的父母為了孫子上學,過戶到兒子劉先生名下的。

「當時是以買賣的名義辦理的過戶手續,房子**象徵性地填了40萬,但是從來沒給過錢。現在我們離婚,女方就說這套房子是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夫妻共同財產,要求平分。」劉先生說,雖然房子不是重點學區房,但售價也在500萬左右,「她要是一分割,我要支付250萬左右給她,我手頭根本沒有這麼多錢,這樣房子肯定就保不住了。

」劉先生表示,「這套房產是父母贈與我一個人的,主要是為了給孩子上學,而且房本上根本沒有她的名字,那她到底能不能分割這套房產?」

對於劉先生的疑問,江蘇同大律師事務所李小亮律師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明確規定,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同時,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7條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李律師表示,劉先生父母以「買賣」的形式將房子過戶給兒子劉先生一個人的行為,視為「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不動產」,因此,這套房子屬於劉先生父母贈與劉先生一個人的個人財產,並非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女方離婚時無權要求對該房屋進行分割。

7樓:帥帥小仙女

父母給子女過戶房產,如何區分是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8樓:

這要看你們過戶的手續而定。

如果走的買賣的過戶形式,那麼就屬於夫妻共同購買,就變成了共同財產;

如果是贈與,沒有強調是贈與給個人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贈與上明確指明是給個人的,那麼就屬於個人財產。

9樓:匿名使用者

做個公證,說明這個房產是贈與你的個人財產,就不用成為夫妻共同財產了

婚後我獲贈父母房產一套,贈與公證書中說明該房產贈與女兒yy個人所有,該房產是否算夫妻共同財產?

10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沒必要變成夫妻共有財產。一、若夫妻感情好,還在乎這嗎?二、感情不好,有必要給對方嗎?

父母親就是當心女兒會做傻事,才會這樣做,希望你體諒父母的心情。其實若無意外,這套房子最終是你的孩子。沒必要折騰。

11樓:匿名使用者

要麼買賣50%給他,要麼贈與50%給他,帶上公證書,去變更,因為贈與稅收高,建議辦成買賣!

12樓:好在仲有您

可以採取兩種辦法,第一個是到公證處辦理一份宣告書,就是宣告你願意把這個房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這個不用到房管局辦理變更登記就可以生效;第二個是,你到公證處辦理一份贈與公證,把房屋的一半贈與給你老公,然後再去房管局辦理變更登記。但如果你們夫妻感情好的話,這個是否變更成為夫妻共同財產,倒不是很重要呀,祝你們家庭幸福!

13樓:幻魘

屬於個人財產

如果想改成夫妻共同財產你可以去房產局提交一下共有人的資訊 把你老公的名字補上去

14樓:匿名使用者

明確贈與一方,屬於個人財產,而非夫妻共同財產。

不過,你可以帶著結婚證,戶口本 ,雙方身份證到到房產局試試增加產權人。 畢竟是婚後接受的贈與,如果他們認為是婚後贈與的夫妻共同財產,那麼費用可能就200以內了,會省很多。無論採取贈與和買賣的方式,費用會高出很多的。

(評估費啊,契稅,營業稅啊等等)

母親想要把房產贈與現在的小女兒,父親不同意該怎麼辦?

15樓:房產律師劉巨集輝

您好,首先應該清楚父母之間的財產哪些為夫妻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因為涉及兩套房的處分問題(贈與或者繼承);其次,婚前生育的子女只對自己的父親或母親的遺產有繼承權,後來生的孩子對自己的父母都有繼承權的。在繼承同一個父親或母親的遺產時,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後,其繼承權是相等的。根據母親的要求,建議通過立遺囑的方式來解決此事。

具體可以參照我國《婚姻法》對夫妻財產的規定及《繼承法》對於繼承權、遺囑等方面的規定。

只付首付,婚後父母將房子寫贈與合同給女兒一人,房子歸個人還是夫妻?

16樓:匿名使用者

只付了首付,說明還沒有房產證,父母就無權贈與,私下籤署的贈與合同未經公證,是無效合同。

17樓:

關鍵看房產證。是屬誰所有?誰就有權處置這個房產。

不管是贈與還是買賣。都有房屋所有人說了算。在辦理過戶手續時,房產部門會問清楚房子是歸個人所有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屬夫妻一方所有另一方。必須寫清放棄申請。

18樓:

呵呵,你自己對房子產權已經做到心裡有數了,為什麼還要問呢?既然這個房子你沒有花一分錢,自己還白住,還想將來離婚後分一杯羹,你是否太貪心了呢?

19樓:分享的知識最有用

如果父母說明房子歸女兒,這個還是屬於個人得房產,跟你老公也沒什麼關係的

20樓:匿名使用者

還完了的話女佔65%.男佔35%.如果首付是30%的話,

父母贈與的只是首付,還款的是共同財產,

21樓:小波波

這位朋友,現在高階法院在宣判的過程中都是採用誰付錢誰就擁有這個產權的。所以說現在房產證上寫上自己的名字或者加上自己的名字是沒有任何用處的,現在還是要看出資的比例來進行分配。

22樓:

雖然是隻付款首付,但是女方父母已經明確贈與女兒一個人所有並且有合法合同,房產證也是女方一個人,房貸後期也是女方還,那這個房子肯定是歸個人所有的,是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

23樓:愛你死

那當然是女兒一個人的呀,房產證上面是人家的名字!

24樓:春風拂面簡約快樂

當初購房,或辦房產證時,有體現,是個人獨有,還是夫妻共同,看情形,男人沒付什麼錢,想分財產,有點過分了

25樓:有趣的教育

上邊兒寫的是誰的?就是誰的沒有寫的人就沒有份兒。只寫你妻子的名字,那麼房子只歸你妻子,沒有你的。

26樓:

房產證上只有你一個人的名字就是誰的。

27樓:我是你們的剛哥

如果是寫了贈與個人名字,那房產就是個人的私人財產。

28樓:瓣影零落

如果能證明是女方還的貸款和男方沒有關係那房產就是女方的。如果不能男方也是要佔有一定份額的。

29樓:沙河口的回憶

這個房子只屬於你媳婦,和你沒有關係。雖然是婚後父母贈與的。也和你沒一點關係。

30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婚後父母付首付並將房子贈與給你,這一部分房產是你的。因為你結婚了所以婚後的收入都算共有財產,所以就算只用你的公積金你自己還房貸這一部分也有你丈夫的一份。最好把贈與的協議去公正一下。

31樓:穰映

這個房子將來只能屬於一個人的,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為綜以上寫的就是以女兒一個人,當然就是他的

32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不和男方要房產,婚後讓男方幫忙還貸款。為了防止房子成為共同財產,還要婚後寫贈與合同。。。

您這心機婊本婊了啊!!!!!!!!!!

你又不愛他,那你嫁給他幹嘛啊,姐們兒?

你這是要用膜來還貸款啊。。。

33樓:zhaofuxian雙子

你沒有出力沒有出錢,難道你還要和人家分割財產嗎?是何居心麼麼

34樓:詩詩洋寶

房子已經寫贈與女兒。那房子就是閨女兒所有呀!

35樓:捷曉蘭

如果有有協議,這個房子是給女方一人的話,應該就是,因為從買房到還款都是他個人的行為。

36樓:

既然寫了給女兒一個人的,那麼房子就是女兒的私有財產。

母親贈與女兒房產要辦哪些手續

37樓:智者總要千慮

父母把房產贈與女兒需要辦理房產贈與手續。

房產贈與程式

一、贈與人與受贈人簽訂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贈與書的主要內容為:

1、贈與人與受贈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贈與人與受贈人的關係;

3、贈與的理由;

4、被贈與標的物的名稱、數量和基本狀況、坐落地點;

5、贈與人對贈與行為的意思表示;

6、贈與人在贈與書上簽名或蓋章、簽名日期。

二、辦理公證

根據司法部、建設部《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的規定,房屋贈與必須辦理公證。辦理贈與公證由贈與人住所地或贈與行為發生地公證處受理。贈與不動產的,也可由不動產所在地公證處受理。

辦理贈與公證申情人應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

1、贈與人的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通行證影印件);

2、贈與書;

3、贈與物清單及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存單等;

4、贈與物為共有財產的,應提供共有人同意將財產贈與他人的書面意見;贈與物為集體所有的,應提交該集體組織成員同意贈與的書面意見;贈與物為全民所有的,應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准贈與的檔案;

三、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房屋贈與當事人到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變更登記,應提交下列證件:

1、房屋贈與申請表;

2、房屋權屬證書(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權證);

3、房屋戶型平面圖;

4、房屋贈與公證書;

5、贈與人及受贈與人身份證或戶口影印件(與原件核對);

6、契稅收據

四、贈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

這裡的交付要以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為準。如果未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但當事人之間訂立了書面贈與合同,贈與人已將原房屋產權證交給受贈人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8條規定,也應當認定贈與成立,然後補辦過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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