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關於這個問題,我國刑法理論界有肯定說,否定說,和折衷說三種主張。
折衷說認為,對於來自動物的侵襲能否實行正當防衛的問題,不能簡單地一概而論,而應當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首先,對於來自無主動物的自發侵害,如野狗撕咬,對人進行傷害。這種情況屬於自然現象而不是不法侵害,所以不發生正當防衛的問題。
其次,對於來自國家保護的珍貴野生動物或有主動物的自發侵害進行反擊的情況。這種反擊行為,無疑是違反國家保護珍貴野生動物的法律規定或侵害了物主的所有權的。但這種反擊行為又是保護人身安全或其他合法權益不得己損害國家保護珍貴野生動物的利益或損害物主的所有權,是一種緊急避險的行為。
而非正當防衛。最後,如果動物是出於被人唆使或由於主人的過失而進行侵害,如飼養者唆使自己的狗去咬他人,或者是飼養員由於不注意忘了用鎖鏈把狗拴好而咬了他人,這種來自動物的侵害就應當認為是人的行為的侵害,對該動物實施的反擊行為,由於這種情況下的動物不過是犯罪人進行不法侵害的一種工具,因而是可以進行正當防衛的。
肯定說主張,在一般情況下,動物不能成為正常防衛的物件,但在特殊情況下,即在犯罪分子有意縱使動物進行侵害的情況下,動物也可以成為正當防衛的物件。其理由是:在這種情況下,與其把侵害視為動物之所為,不如把它視為主人之所為。
動物不過是其主人進行不法侵害的工具而己。
否定說則認為,動物不能成為正當防衛的物件,即使在人縱使動物侵害他人的情況下,動物也不是防衛物件。因為動物只是人實施不法侵害的工具,防衛的物件仍然是人,而不是動物。
我贊成否定說的主張,因為法律約束的是人的行為,純粹動物侵害,儘管可能給法律保護的某種合法權益造成損害,但由於這種損害不可能成為法律評價的物件,無所謂不法,自然也就不是不法侵害。由此決定,對於無主動物的侵襲也就無所謂正當防衛的問題。而犯罪人縱使動物實施不法侵害與行為人利用水果刀進行不法侵害,究其實質而言,是完全相同的,侵害行為的主體都是人,而非動物或水果刀。
動物和水果刀都不過是行為人利用來實施不法侵害行為的工具而己。因之,對動物造成**實際上是通過對縱使動物的人的財產損害來進行正當防衛,保護合法權益,所以,歸根結底,防衛的物件還是人,而不是動物本身。
2樓:戚廣利
對動物侵害實施防衛不是正當防衛,應當是緊急避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採取的損害另一較小合法權益的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過度,正當防衛過度
你好。這個要分情況的 簡單來說,如果是你朋友危及到了對方的生命財產安全,或者是你朋友先拿刀砍他,對方奪下你朋友的刀砍你朋友,這是可以構成正當防衛的,不用負法律責任。但是如果是你朋友先打他,他只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可能構成防衛過當第三種情況是互相鬥毆,談不上正當防衛,涉嫌故意傷害。要承擔法律責任。砍成輕...
關於激情殺人與正當防衛正當防衛,正當防衛 還是激情殺人 應該判幾年,,謝謝
首先要看a的行為是否屬於危害到b的生命安全了,否則,屬於防衛過當,正當防衛要有條件限制,即危害行為正在發生,侵害的是正當利益,且對不法侵害人採取了行為,行為不能超過必要限度。激情殺人並非法律概念,且司法實踐中,我國並不考慮此情形。正當防衛構成要件很多,包括1 實際的不法侵害存在,這是前提 2 不法侵...
正當防衛致死判刑多少年,過度正當防衛導致對方死亡判刑多少年
根據 刑法 第234條的規定,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起刑為10年,適用死刑。在刑事訴訟事務中,以犯罪嫌疑人對被害人及家屬積極作出民事賠償作為酌定情節在量刑中被充分考慮 已在司法實踐中被普通運用。因此,民事賠償部分的解決將直接影響對犯罪嫌疑人判處實刑的期限。1.是不是正當防衛,要由公安機關認定。如果當年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