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一、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從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訂立勞動合同並繳納社保,這是勞動者的權利,用人單位的義務。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未參加養老保險的,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規定。你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和第。
四。十。六、四十七條規定(即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向單位主張:
1,支付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補償。
2,補交存在勞動關係期間的社保。
3,如果為未籤勞動合同,應支付最多12月的雙倍工資。
二。維護你的合法權益時,你需要收集和保留好證明勞動關係存在的有關證據。具體可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2023年5月25日 勞社部發[2005]12號)的檔案規定“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你可以據(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不限於此規定)來提供勞動材料。當然證據越多越好。
三、建議你先和單位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一致,提供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並向勞動監察部門、勞動仲裁部門提請勞動仲裁或故建議你直接向所在人民法院起訴主張你的權益。
2樓:不止是我微博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要求雙倍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不按時發放工資、不支付加班費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你可以選擇到勞動局投訴,也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3樓:揭開霽
根據勞動法規定,如果對方沒和你簽訂勞動合同,那麼你可以隨時辭職,不用通知他,而且企業必須從第二個月開始,賠償你雙倍工資!
沒有勞動合同老闆耍無賴不給員工工資怎麼辦?
4樓:職問職答周靜修
1、按照未簽訂勞動合同申請勞動仲裁(向勞動監察大隊申請)要求雙倍工資。
2、如果入職已經一年以上,未簽訂勞動合同相當於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3、不發放員工工資,按拖欠工資賠付,拒絕賠付延期可處罰。
4、公司有舉證勞動合同的義務。
5樓:法務竹子
可以去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也可以收集好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如工資條或者銀行流水、工服、工牌等去提起勞動仲裁索賠。
6樓:皓月繁花錦
你好。可以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
提問。勞動局的人根本就不理會我。
而且微信聊天記錄可以作為證據嗎?那個人說的我都蒙了,他的意思就是微信聊天記錄和人證都不可以作為證據,只有考勤表才可以作為證據,請問是這樣的嗎?
認定勞動關係可參考的憑證如下:(1) 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4)考勤記錄;(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這些都是可以的。
提問。有一個工作牌。
那可以作為證據。
建議你申請仲裁的時候準備好仲裁申請書。
提問。但是現在最主要的問題是我去勞動局那個工作人員根本就不理會我,各種理由把我打發掉。
請問這個可以投訴嗎?
撥打市長**反映情況。
提問。好的。嗯嗯。
7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勞動合同,老闆耍無賴,不給工資的話怎麼辦?其實你只要掌握到你在這家公司有打卡記錄,或者說一個工作的記錄,你就可以去勞動局告他,這樣的話,你也可以邀請他給你賠償金的,你會獲得更多的工資。
8樓:北辰雙子星
向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部門投訴,如果結果不滿,還可以向法院起訴。
勞動糾紛,首先要找勞動部門。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仲裁結果不行,可以去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9樓:建造師小砼
遇到這種耍無賴的老闆。您必須要讓他受到法律的制裁。
所以您可以去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企業支付您4倍工資的賠償。
因為他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這是雙倍工資賠償。
還拖欠工資,又是雙倍工資賠償。
10樓:忘塵紅事
像這種情況你應該去當地的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的勞動監察大隊去反應情況,如果通過這種方式解決不了的話。還可以通過去法院起訴的方式去告他們。
11樓:網友
用工不籤勞動合同本身就是違反勞動法的,你應該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2樓:網友
帶上你的有效證件或者是有力的證據找當地的勞動局說明情況,讓勞動局的工作人員幫忙要回屬於你的工資。
13樓:小鹽未加碘
您只需要申請勞動仲裁就可以。
雖然你們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你在這家企業裡面工作過,也就建立勞動關係。只要有工資條或者轉賬記錄就可以。
14樓:正能量國哥
沒有勞動合同老闆耍賴不給員工工資,先找老闆溝通協商,不行通過法律訴訟,
15樓:常青樹
沒有勞動合同的情況,你只需要想辦法證明你在這家單位工作,就可以直接去起訴老闆。
16樓:匿名使用者
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或者向法院起訴。
17樓:寶寶爸爸
有沒有勞動合同都不影響你為這個老闆工作的事實。建議你去勞動局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18樓:
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申訴。
19樓:好子
老闆以這個耍無賴沒有用的。雖然你們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你們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合同。勞動法明確規定了這一條。
20樓:紫魂一個人
收集自己能收集到的所有有利於自己的材料然後勞動仲裁投訴他。
如果老闆不給工資,又沒有勞動合同怎麼辦
21樓:龔成貴
法律分析:1、到勞動部門投訴。先到勞監大隊去進行投訴,勞監大隊調解,它沒有強制性,只能到公司去進行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工資就可以追討回來,如果調解不成功,再到勞動佈局投訴。
2、申請勞動仲裁。到勞動局,進行勞動仲裁申請,叢做頃在遞交申請前需要到工商局列印用人單位的資訊。
拖欠工資須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滲陸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胡鄭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老闆拖欠員工工資不給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辦
22樓:胡文學
一、老闆拖欠員工工資不給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辦。
1、老闆拖欠員工工資不給沒簽勞動合同,可採取以下方法:
1)可以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追討工資;
2)收集相關證據,可以證明當事人存在勞動關係證據,要求單位支付未籤檔尺勞動合同雙倍工資;
3)到勞動部門投訴,要求補繳或相應經濟補銷培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二、老闆不給加班費虧蠢唯違法嗎。
老闆不給加班費是違法的。加班費是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在規定工作時間之外繼續生產勞動或者工作所獲得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加班,延長了工作時間,增加了額外的勞動量,應當得到合理的報酬。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沒有勞動合同如何要工資
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訴求 1 結清工資。2 要求不籤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的經濟賠償。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
沒有勞動合同原件怎麼驗傷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遭受工傷,依法申請工傷鑑定,根據鑑定的等級,對照 工傷保險條例 要求賠償。舉證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係,通常需要的證據材料包括如下 1,勞動者工作內容的證據,如電子文字,資料,公司相關的其他資料 2,勞動者工作的相關標識,如工作信...
沒有勞動合同老闆開除要給多少錢,公司未籤勞動合同辭退員工該怎麼補償
1 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按時簽到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從第二個月開始每月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最多支付11個月。2 勞動者過錯被開除,沒有工齡工資賠償金。2 勞動者無過錯,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用人單位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還需要支付勞動者雙倍的齡工資賠償金。一年支付一個月,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