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欠薪的尾款怪象引起熱議,農民工被欠薪已經成常態了嗎?

2024-12-13 18:25:09 字數 5851 閱讀 1503

1樓:愛糖呀

現如今有很多的老闆,他們認為欠員工的工資就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但我們要知道的是,員工的權益是由勞動法保護的。如果說在這個時候,老闆總是找各種各樣的理由,不支付員工的工資的話,那麼肯定是會受到勞動法的譴責。

而且在日常的生活當中,很多的員工他們也都是在用自己的努力而賺取這工資,這個時候老闆又憑什麼不把工資發給別人呢。作為乙個老闆,難道最有的不應該就是誠信嗎?如果說連最基本的誠信都沒有,那麼還有人會在你那裡繼續進行工作嗎?

現如今的很多農民工,他們在年底的時候要工資就像是擠牙膏一樣,擠一點老闆給點工資。如果他們不主動的去向老闆要工資的話,是沒有人會主動地把工資給他們的。

現如今也是快過年了,很多的人都想拿著工資高高興興的回家過年,可是這些農民工卻依舊在外商努力著。他們在年底的時候卻要不到一分錢的工資,如果是這樣的話,回家過年也是會非常的不開心。同樣也希望這些老闆能夠為自己的員工想一想。

而很多的員工想要拿到尾款就會遭受到老闆的各種推脫理由,所以說也就造成了一些欠薪的案件。在剛開始的時候,工資是可以正常的發放,但是在已經要竣工的時候,這些工資老闆就會找各種的理由,不去把工資給員工。

如果說員工去做出了一些比較極端的行為的話,他們才會像擠牙膏一樣,把這些工資一點一點的給員工。如果說員工不在後面要工資的話,老闆也是不會把這些工資給員工的。現在的欠薪問題確實沒有以前社會的那麼多了,但是還是有的。

我們經常可以看見有一些人他們非常的可憐,在一年到頭捨不得為自己買一件好的衣服,而他們也就是想要多賺一些錢。但是他們的錢,老闆卻不給他們也確實是讓人覺得十分的生氣。

目前我們國家對於這些也是有了明確的法律規定,如果說再不把員工的工資合理的發放給員工的話,那麼肯定是會受到社會的譴責,也是會受到法律的制裁。現在農民工欠薪沒有成為常態,只是有一部分的老闆會做出這樣的事情,在事情發生了走了,肯定是會受到別人的指責的。同樣,如果是發生的一些比較極端的事情,那麼在這個時候老闆也是要為此付出一些責任的。

2樓:強哥遊戲辣評

是的,農民工被欠薪這樣的事情已經成為常態了,經常會因為這樣的事情打官司,或者是上新聞。

3樓:哇塞塞影視剪輯

確實是的。因為農民工的工資根本就得不到保障,一些開發商惡意拖欠,根本就沒有任何的法律意識。

4樓:網友

的確已經是常態了,因為工程款一般都在包工頭的手中,根本就不願意非常痛快的付給農民工。

5樓:職場有我

已成常態,農民工在工程進行時還是可以正常拿到工資的,但是一但進入到尾聲,老闆就會以各種理由拖著不給,很難拿到工程尾款。

6樓:你真的很好嗎

以目前的形勢來看的話,確實是已經成常態了,而且每年都有這樣子的事情發生特別的頻繁,所以國家應該重視這樣子的事情了。

7樓:勝利村寧

是的,因為現在很多人他們都在欺負農民工,認為農民工並不能有什麼大的作為,所以這種事情才會頻繁的出現。

農民工被欠薪的原因有哪些?

8樓:帳號已登出

前些年農民工被欠薪的案例比比皆是。近幾年通過相關部門的專項大力治理。農民工被欠薪的情況有了巨大的改觀。

一、建築公司的錢周轉不過來。建房子一項很重大的工程而建築材料等的費掘譽用都是先用工人的工資先墊著。等穩定下來後,工資才會發給工人,這些都是現實原因,相信大家都可以明白的。

二、建築公司的老闆把錢借給了開發商,因為開發商買地皮花掉大筆的資金。只有等建築公司把房子建好了,開發商把房子變賣成錢,工資才會發,所以農民工才會很晚才拿得到工資。

三、施工單位層層轉包是導致農民工工資拖欠的重要原因。在工程發包、承包、轉包過程中,工程往往被轉包給一些沒有資質的個體老闆(俗稱「包爛指工頭」),這樣農民工工資則必須等到「包工頭」與建築單位結算工程款後才能發放,工程建設勞務分包過多,造成支付環節及利潤分配次數較多,導致農民工工資拖欠。

四、勞動合同簽訂率低。建築行業沒有勞動用工備案,只有極少數管理人員簽訂了勞動合同,這部分人的工資基本上能夠兌現,而大部分農民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沒有合同,在訴訟中就沒有證據,沒有證據就要承擔敗訴判歷段的風險,施工單位正是抓住了這個要害,才造成了極少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的尷尬局面。

五、自身法律意識淡薄。農民工往往只認識包工頭,經常跟隨他們外出做活,他們之間不簽訂勞動合同,只是與包工頭達成口頭協議,若發生欠薪,農民工不知道採用法律途徑解決,常常採取跳 樓、堵門等極端方式,結果從受害者變成害人者,觸犯法律,後悔莫及。

9樓:遊韌有餘非尋常

雖然國家隊各異,拖欠農民工的政策已經很少出現這種狀況了,但是我們仍然會從新聞和實驗室上發現,仍然在一些地區,一些老闆會出現拖欠民工薪資的問題原因是多方面的一些原因,老闆是故意的,想壓低於農民工的工資或者故意的拖欠,這樣的話他放在銀行會有一定的罩跡收益。再加上老闆有可能只是小老板上面還有大老板很多工資呀,都是不是當時結清的,所以小老板也沒有錢或者給了一部分工資或了一點沒給,不是他故意拖薪,而因為是手裡確實是沒有錢。

還有些老闆投資生意或者全部投進去了家底希望的盈利模式沒有達到預期有虧損,所以沒錢。

別人和他的。他的生意款項沒有及時支付,他也沒有祥桐錢。是說別人惡意的拖欠給他物宴並的款項,所以他沒錢只能往下拖。

10樓:迷蹤貓耳

近些年來由於相關部門的專項大力治理農民工被欠薪的情況,有了巨大的改觀,差槐慧這種案件現在已經很少了。因為法制觀念深入人心,簽合同逐漸被宣傳接受農民工在勞務合同之前都會把合同簽好。並且所有的建築商分包商都會向專門的機構繳納一定的工程款和工資資金如果一旦出現欠薪的情況。

就有相關部門將**裡的錢先墊付給農民工。

之所以前些年農民工被欠薪的案例很多主要是因為很多的商人或者是包工頭沒有契約精神。當然也有一些並不是跑路的情況,只是因為資金周轉困難,暫時性的拖虛答明乎欠。比如建築公司把錢借給開發商,因為開發商需要建築公司墊資開發。

如果是施工單位層層轉包的話,那麼就是工程被轉包給一些沒有資質的各條坂俗稱包工頭。而包工頭。很多沒有誠信。

拿到工程款。讓農民工開工做事轉頭就跑路。

所以農民工必須要簽訂勞動合同,拿起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千萬不要採取跳樓,堵門等極端方式從受害者變成了害人者觸及法律。

11樓:江淮一楠

一)農民工維權意識不強。

農民工是社會的弱勢群體,不少人缺乏相應的法律知識。農民工求職心切,不知道在受僱用的時候要和老闆簽訂書面的合同,因此常常是以口頭的形式和老闆約定。一到糾紛發生,口說無憑,最後受傷害的還是農民工。

當他們的權益受到了侵犯,因其孤身在他鄉,資訊相對閉塞,不知道如何維護自己檔握的權益,也沒有什麼機構指導他們怎麼去維護自己的權益。

二)法律執行力度不夠。

雖然我們國家的《勞動法》在第五十條中明文的規定「工資應以貨幣的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但是勞動執法部門,社會保障部門,沒有完全負起他們應該履行的職責。加之我國現今的經濟發展水平,還沒有普及建立相應的措施和機構來維護民工的權益(比如設立民工免費法律援助機構)。當民工的權益遭到侵犯的時候,相應的機構遠遠與民工的現實需求相差甚遠。

另外由於法院在審理案件的程式上要求,要給予雙方足夠的舉證期限及**審理、雙方當事人上訴的權利期間。這樣也是造成農民工工資拖欠不能及時解決的原因。且大多數農民工都是外地人,建設單位拖得起時間,農民工們吃住在城市,他們拖不起。

三)資金不能及時回籠。

拖欠農民工工資暴露出了我國在市場經濟建立和完善的過程中房地產領域出現的一些問題。開發商搞到地皮後,即用土地到銀行做大筆的抵殲槐押貸款,一旦樓市蕭條,資金不能及時回籠,開發商資金鏈就出現問題,開發商即面臨多方面的壓力,一是工程材料款,二是銀行利息,三是各種管理費,四是農民工工資,五是廣告策劃費用等等,在這種情況下,開發商很難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

四)層層轉包氏蠢友未能禁止。

目前的建築市場上,在層層轉包的過程中,出現的「貓膩」是非常多的,一些有關系的人從開發商手中拿到工程,轉手給包工頭,包工頭再把活分給農民工做。這樣一層層下來,乙個工程可以轉四五個圈。中間轉手的大多是「皮包公司」,靠轉包牟取暴利,出現問題就一走了之。

而農民工是「工程金字塔」的最底層,一旦承包商出現資金困難或攜款逃跑,最終倒霉的還是農民工。有的發包方在工程已經或快完工的情況下仍然不給錢,惡意拖欠工程款,造成承包方無力支付民工工資。

農民工欠薪違法嗎

12樓:普法小郭

拖欠農民工工資無論數額多少都是違反《勞動法》規定的。

搏含型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九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老兆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基猜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農民工欠薪問題的根源是什麼?

13樓:網友

農民工他們背井離鄉,風宿露餐,為城市的建設發展有著不可磨滅的貢獻,他們含辛如苦,得到的回報並不高,就連最基本的工資都不能保證完全拿到手,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時常發生。

造成農民工欠薪的根本原因是,農民工大都沒什麼文化程度,沒簽勞動合同就急忙上工,打官司不知道向誰申訴,按照法律程式,農民工確少證據收集。

農民工打工心切,被一些不熟悉的人騙到工地,只認識小包工頭,對於該向誰討薪一概不懂。工地的開發商與承包者層層外包,就是打官司也增加了麻煩,有的包工頭拿到錢後就「消失了」,還有的承包商效益不好等原因。

這樣問回拖欠的農民工工資

14樓:

摘要。親親,維權方法1、向當地的勞動監察行政部門投訴。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可以按照拖欠額度的50%-100%支付賠償金,好處是方式簡單,但是各地的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向當地的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單位還不賠償或者對您對賠償結果不滿意的話,可以在15天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直接通過法院判決執行。這種方式除了工資以外,還可以主張賠償金的,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但是程式比較多,需要專業人員指導,遇到用人單位惡意訴訟的時日較長。

3、直接向法院起訴。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按上述途徑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

這樣問回拖欠的農民工工資。

親親,維權方法1、向當地的勞動監察行政部門投訴。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可以按照拖欠額度的50%-100%支付賠償金,好處是方式簡單,但是各地的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向當地的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

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單位還不賠償或者對您對賠償結果不滿意的話,可以在15天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直接通過法院判決執行。這種方式除了工資以外,還可以主張賠償金的,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但是程式比較多,需要專業人員指導,遇到用人單位惡意訴訟的時日較長。3、直接向法院起訴。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按上述途徑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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