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律師 你好 我有幾個勞動爭議的問題,想請教你該如何解決

2025-01-10 06:55:19 字數 4132 閱讀 1711

1樓:蛋撻缺缺

1、日工資計算:1600/元,小時工資:1600/元。

2、關於一週42小時的工作時間,我個人認為高於40小時的2個小時應該按照休息日加班算,即雙倍工資,元/小時。

3、法定日加班費為300%,即元/小時,不加班不扣那天的工資。

4、在單位連續工作一年以上就有年休假了。按照規定你09年可以有4天年休,但是你8月份準備辭職,單位可以說在8月後安排你休,這樣的話責任就不在企業了。

5、工作服的收費規定如果明顯不合理或者**和實際價值相差太大可以提出退錢,但是實際沒有什麼法律依據。

6、關於加班費需要公司舉證。

7、如果入職超過乙個月未籤合同,自第二個月起要付雙倍工資,最多可付11個月。

2樓:網友

兄弟 不是高郵人吧 這事難 高郵的大體環境就是這樣 小城市嘛 有錢就賺就不錯了。

一句話 舉證難啊。

和他們好好說說 你越硬越吃虧。

律師諮詢勞動糾紛 法律問題

3樓:李鑫

法律分析:1、當事人雙方協商;2、協商不成的,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3、調解不成的,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4、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爭議怎麼請律師

4樓:律臨郝麗君

可以直接去律師事務所委託律師**,而且請律師**是自願的非強制性。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案件實行仲裁員和仲裁庭制度,在仲裁員(仲裁委員會指定或當事人選擇)主持下,當事人在仲裁庭這個法定的、封閉的場所內就案件事實進行調查瞭解、質證、辯論、調解。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庭調查的事實進行法律適用,作出裁決。

法律依據仲裁法》第29條。

當事人、法定**人可以委託律師和其他**人進行仲裁活動。委託律師和其他**人進行仲裁活動的,應當向仲裁委員會提交授權委託書。

請教律師,關於勞動法方面的問題

5樓:帝國づ月長石

1,全日制學生在法律上不屬於失業人,因此也不能和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因而並不適用於勞動合同法調整範疇。

2,同工同酬要滿足兩個條件:1,同單位。2,同工種或者工作。

就比如現在一些企業使用勞務派遣工,並給予較低的報酬,導致該單位同一崗位的待遇不同,這屬於鑽了法律的空子而不是違法,因為同工同酬是指在同一單位工作下的同工種,而勞務派遣則導致了兩個單位的法律關係,由於單位不同,所以待遇不同是不違法的。

就目前看你的敘述,月長石可以給你點建議:1,31號-13號之間並不滿乙個月,企業是可以按日支付工資的,所以不是全薪。

2,你的身份註定了你很難通過勞動部門維權,未畢業的大學生並不屬於失業人群,勞動合同法調整的範圍並不包括在校的全日制學生。

綜合來說,該單位應該是有專門從事勞動關係的人員甚至是團隊,所以吃透了勞動合同法,鑽了法律空子。

你現在如果要維權,必須證明當初面試主管明確告知你的底薪待遇,這樣一來他們單位就涉嫌欺詐,你可以維權。如果沒有辦法證明就很難主張你的權益。

6樓:創作者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不是勞動關係,只能提出民事訴訟。建議最好有書面證據證明你的工資標準,否則很難勝訴。祝福!

7樓:網友

廣東胡律師:

你沒有拿到畢業證,你就屬於大學生就業協議,確實只能拿實習生的生活補助,拿不到勞動法的工資,只有等你拿到了畢業證,你才能要求單位給你按《勞動法》來算。

8樓:漫運駿

進去的時候公司知道你是在校生嘛?簽訂的是什麼協議?制式合同還是實習協議?

ps:二樓的可能對實習理解過於狹隘,不一定要學校安排的實習才叫實習,只要是以在校生身份的在法律上都叫實習,你說的勤工儉學只是個社會概念,不是法律概念。

9樓:wx鴻佳

在校生是不能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只能是實習性質的工資待遇方面建議寫乙個書面的實習協議。

我也是在校生,今年六月畢業,目前也在一家公司做事了,只是我和公司談的是畢業後正式入職,但現在按正式員工對待,實習協議上寫的補貼是個形式,我實際拿的工資是正式員工的工資。

這種情況主要看你和公司之間是不是有乙個愉快的合作,如果沒有愉快合作的基礎,那麼再談也沒意義了,直接跳槽走人是最好的解決方式。

如果你畢業了,就可以依法要求一樣的工資待遇了。

10樓:羅思玲

單從你的描述結合法律來看,他們這樣做確實違反了《勞動法》的「同工同酬」原則,並且你們之前對待遇做了約定,那麼公司就有義務按照當時承諾的薪資條件來支付你的工資,但是你要維護自己的權益的話就要提供相應的證據,來證明公司之前承諾給你的薪酬待遇,如果你沒有這方面的證據,只是公司口頭承諾的話,你的權益很難獲得勞動部門的支援。

如果公司在招聘時,對學歷做了明確的要求,而你採取了欺騙措施使得公司誤以為你在學歷方面符號招聘條件,那麼公司對你做出的承諾並非真實的意思表示,公司有權依照自己的相關規章制度對你發放與實習生同等的待遇。

請律師過來看看,關於勞動糾紛的。我該如何爭取我的合法權益和勞動報酬,請求各位,小弟感謝不盡。

11樓:齋藤

1 公司違反了很多法律規定。

1)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試用期也應當安排休息(2)每週勞動時間累計不得超過44小時。

3)勞動合同應當一式兩份,乙份公司保管,乙份勞動者自己保留(4)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員工上交身份證或者交押金勞動合同有效,違反法律規定的部分,部分無效2 這種應該屬於一般勞動合同。

3 勞動法規定每週勞動時間累計不得超過44小時,其餘部分視為加班4 工資的計算標準按合同約定,如果沒有合同約定可以參考集體合同,沒有集體合同就按同工同酬計算。

5 可以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要求返還非法扣押的身份證,退還押金,補償加班費等。

6 實物證據比言辭證據具有更強的證據力,儘量收集實物證據,比如簽到單、處罰單、工資憑證等等,提供不了實物證據的,也可以請同事或顧客作證。

12樓:網友

直接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13樓:網友

先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然後到法院起訴。

14樓:匿名使用者

按摩行業是特殊行業,工資一般都是按計時工資,因為按摩師沒有上班時是不做事的,都在做自己的事情。而且你公司為你提供的待遇是超過國家標準工時的200%,再說是由公司提供培訓的,自己先要履行合同,作為乙個培訓合同工,你真正意義上還沒為公司創造利益,所以公司有理由要求你賠償,當然你公司扣押金和壓身份證是不合法的,看這情況你最好不要與公司作對抗賽,最後得不償失。公司有公司的制度,一般法律是支援的,作為員工就應不遺餘力地為公司創造利益,所以你再多理由也沒用。

這個世界只有一種真理存在:那就是互惠互利。哪一天你當老闆了,每個員工和你一樣,你只有破產。

在中國,道理說不清,國家更注重的是如何增加就業,如果大家都較真,中國飢餓連天!

請專業的勞動爭議律師幫助我

15樓:網友

1全部在試用期,由於勞動者不符合招收條件等的,可以直接解除勞動合同,不必支付經濟補償,人家給了你乙個月的工資,確實很寬鬆啦。但是這裡的問題是:「公司以本人不服從上級管理協商無果為由」是否有本人不服從上級管理的事實,是否經過協商,如果沒有那就是用人單外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要付賠償責任,

16樓:網友

公司的這種做法是有點簡單粗暴,簡單判斷存在違法行為,不能以不服從上級領導為由開除你,這樣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公司要支付你雙倍的工資作為賠償金,支付了賠償金的可以不再支付經濟補償金。事實上,公司已經支付了你乙個月的工資,雖然你幹了半個月的活(如果乙個月上30天班的話),從數量上是沒有問題的,但是說法上不對——這是公司單方面違法解除合同,不是與你協商一致解除合同,故不能叫經濟補償,而是賠償金。在試用期內,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且不用賠償或者補償的情形只有兩種,那就是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者勞動者嚴重違反公司制度,造成重大損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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