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強收離職員工4200元工裝費,最終結果怎樣了?

2025-01-12 14:30:07 字數 4333 閱讀 8977

1樓:文藝撩閒

公司強收離職員工4200元工裝費,最終結果怎樣了?

一:如未告知有工裝費的情況下, 企業不能強制收取。這個情況是這樣的,爆料人的說法是企業在為其定製工裝的時候,沒有明確告知要收取工裝費,而是在員工準備離職的時候向他收取了4200元的工裝費,不然就不讓員工離職。

而企業那邊則說這個情況是公司自己的規定,員工在做工裝就有通知,那麼這件事最後究竟如何,還沒有乙個具體的說法出來,不夠我們可以從整件事情來分析一下這種做法是否可取。

二:要分清楚工裝是企業財產還是員工本身的福利。首先就是要分清楚工裝是屬於企業財產還是員工本身的福利了,如果工裝的**昂貴,是企業自己的資產,那麼這些情況一定要和員工說明清楚,並且制定相關條例,這些員工是有一定的知情權的;如果這是企業為員工的福利,就是我們入職是配套的一系列福利的話,那麼這個其實就是員工自身的財產了,企業在離職的時候要求員工還錢就是不合理的,所以員工可以向有關部門維權,道理一定是在員工這邊的。

三:勞動法明確表示用人單位不得收取員工財物。最後我們來看看法律上面對於這種情況是怎麼說的。

其實勞動合同法第9條就說過,用人單位在招工時不能收取員工財物。所以一開始企業以工裝為由讓員工最後交錢做擔保這是不合理的。如果企業為了維護自身利益和工裝成本的角度來看,那麼建議企業要制定相關規定,類似工裝是企業財產,還有就是規定要合法合理,而且這些程式是需要向有關機關反饋後,在全體員工面前公示的。

這樣員工如果最後違反規定,就可以用規章制度來收取相關的費用,如若只是企業只是口頭要求,那麼整件事情下來,4200元的工裝費是強收不了的。

2樓:憐香惜玉

公司強收離職員工4200元工裝費勢必會上熱搜,最終可能會受到網路攻擊,給公司造成不可避免的損失。

3樓:春風十里

最終結果是公司返還離職員工4200元工裝費,本身收取這個費用就是不合理的,根據《勞動法》規定,離職員工有權要回這個工裝費。

4樓:帳號已登出

最後這件事情也是被當地的工商局介入調查之後,將所有的錢退回了員工,然後還將賠償給員工一些資金,並且最終這個公司也得到了很好的改善。

5樓:劉心安兒

公司表明這就是規定,但是最後法院認定這種做法特別的不妥當,所以歸還了這些工裝費。

6樓:講故事的小粥

最後公司回應網友們的疑問,稱這四千兩百元的工裝費是必須要收取的,這是公司的規定,在當時員工入職時就已經告訴員工們了。

辭職時公司要扣工裝費,這合理嗎

7樓:

您好,辭職時扣取工裝費不合法的。員工的服裝系用人單位需為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條件,故此,員工無需承擔該筆費用。離職時向辭職員工收取服裝折舊費於法無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四條。

辭職時公司要扣工裝費,這合理嗎

8樓:網友

不合理。這是公司內部自己定的規矩,員工應聘無須繳納任何費用。

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單位依據內部的規定收取工裝費用,違反法律的規定,可以向勞動執法監察部門反映。

9樓:ofweek人才網

完全屬於公司內部規定,不合法。員工應聘無須繳納任何費用。

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單位依據內部的規定收取工裝費用,違反法律的規定,可以向勞動執法監察部門反映。

離職扣工裝費700多

10樓:王富利

法手孫孝律分析畢稿:因為各行各業的企業或者是服務的性質不同,這個是沒有統一的規定的,這方面在入職的時候應該是要談好的,具體的應該落實在僱傭合同裡面的。如果覺得不合理,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委員會,請他們出面干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凱搜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離職扣工裝費700多 -法律知識

11樓:劉歡

法律分析:因為各行各業的企業或者是服務襪段的性質不同,這個是沒有統一的規定的,這方面在入職的時候應該是要談好的,具體的應該落實在僱傭合同裡面的。如果告孫譽覺得不合理,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委員會,請他們出面干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凱悔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公司收取工裝費正常嗎

12樓:律臨楊梅

法律分析:工裝應屬於勞動保護範疇,依據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勞動保護,不應收取工裝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公司收取工裝費正常嗎?

13樓:陳浮中

法律分析:如耐。

工裝應屬於勞旁臘動保護範疇,依據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勞運橡滑動保護,不應收取工裝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公司強收離職員工4200元工裝費,工裝費應由員工承擔嗎?

14樓:buxiu說時事

廣州一名員工爆料稱自己在辦理離職時被公司強制收取4200元的工裝費,如果員工不同意的話就無法為其辦理離職手續。這怎麼看都有一種威脅的意味。那麼,工裝費用應該由員工出嗎?

我認為是不應該的。

工裝是為工作需要而特製的服裝,是用於提公升公司形象的費用,改善公司軟環境的作用,是屬於猜頃公司運營成本,所以費用應該由公司承擔。相關法律有規定,公司不能收取服裝押金或者是服裝費,所以這個案件中的公司是違法收取員工費用,理應退還。

其次,員工辦理離職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申請,30天后員工就與公司沒有勞動關係,也不需要承擔違約金。如果公司以各種塵兆雀理由拒絕給員工辦理離職手續,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再回到這個案件中,爆料人稱當時定製工裝時公司沒有告知費用,直到兩個月後才通知員工繳費,派早費用高達4200元。有些員工反應過來感覺自己被騙了,但公司卻堅持在定製的時候已經告知相關費用,而且認為向離職員工收取工裝費是合理合規的。

先說這個定製工裝的費用,4200元基本是普通員工乙個月工資了,如果定製時就告知費用了我估計沒人會定製的,所以在這方面我認為公司存在欺詐行為。其次是向離職員工收取工裝費這一塊,除非在員工入職時就有協議,在規定期限內員工離職要交費用,如果沒有的話公司以這個名目收費費用是違法的。

看乙個公司能否發展長遠,還得看他們是怎麼對待員工的,如果他們只把員工當作可以「宰「的水魚,那這種公司也走不了多遠。

15樓:浩宇星辰

我認為不應該是員工承擔,公司是有義務為我們提供工裝的。

16樓:帳號已登出

個人覺得工液告裝費不應該畝埋好讓員工來承擔。因為工裝費是在工作過程中必須穿著的服裝。這個費用是和工迅鉛作相關的,很明顯應該讓公司來出。

17樓:辰楠侃

我認為不應該,因為這屬於公司的正常標配,如果員工離職了是不需要支付工笑毀脊裝費用的,只碰滲需要把工裝歸還於公餘答司就可以。

18樓:情感大師**

不應該,因為工裝就是公司給員工提供的一種福利,不應該收取任何的費用,對於收費這樣方式是非常不妥的。

19樓:昕昕學姐

不應該,而且這樣的行為也是不合規矩的,這是因為這些員工他們已經離職了,不應該承擔這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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