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外傷骨折可以做工傷鑑定嗎 10

2025-02-23 03:30:15 字數 4816 閱讀 1933

工傷認定外傷骨折可以做工傷鑑定嗎

1樓:網友

詳細可參照(***令第375號)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扮哪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枝缺備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猛毀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2樓:網友

你的問題比較複雜。工傷認定是根據你提交的醫院首次鏈猛診斷證鉛擾明,但首次診斷證明沒有骨折,勞動能力鑑定沒有骨折是評不上級的。一般骨折拍個x光片就能看出,為什麼做了ct還看不出來,非到做磁共振槐喚旦才看得出來,可能是舊傷吧。

另外乙個問題,當時如果骨折了,那你的手怎麼能動得了?

3樓:匿名使用者

在公交車上摔成腰椎骨骨折如定傷殘是幾級?謝謝!

工傷骨折需要做傷殘鑑定嗎

4樓:廖培俊

如果在工作時間,因為工作原因遭遇工傷的,需要進行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是需要負責的,如果購買了工傷保險的,可以找保險公司理賠。

認定工傷後不一定要做傷殘鑑定,如果認定為工傷後,經過醫療**後,實際沒有影響肢體功能障礙,達不到傷殘標準,則可以不用做鑑定,前提是單位、個人都沒有不同意見的情況下。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則最終還是需要經過傷殘鑑定的環節,出具是否構成傷殘等級的證明檔案才算數。

工傷賠償程式:

一、工傷報告程式。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了工傷保險的才有這個程式。

單位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確診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報告。

二、工傷認定程式。

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工傷(亡)事故進行調查確定是否屬工傷的程式,這是一般工傷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單位書面認可為工傷的,又沒有投工傷保險的情況下,可以不走這一程式。

注意工傷認定的兩個時間:單位沒有提起工傷認定的,工傷者一定要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部門提出申請。社保經辦機構調查認定後,書面通知單位及傷者。

三、工傷鑑定程式。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即走完工傷認定程式後),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對其進行的評定傷殘等級的行為。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窄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四、協商賠償程式。

工傷鑑定以後,就可以依據鑑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了。單位投了工傷保險的,就直接由國家工傷保險機構依據標準發放工傷保險待遇。沒有投保的(特指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保),則依據標準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是否骨折就可以申請工傷鑑定

5樓:李俐

並不是骨折就能申請工傷鑑定,能否申請工傷鑑定,要看骨折造成的原因,如果是工傷造成的,才能申請工傷鑑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一、工傷勞動能力鑑定費由誰出。

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事故賠償責任,當然應當包括承擔工傷職工傷殘鑑定的費用,初次傷殘鑑定的費用由用人單位來承擔,包括鑑定費、檢查費、診斷費、鑑定人的差旅費帆碼拆等,用人單位為職工購買了工傷保險且足額繳納保險費的,該費用由工傷保險**支付。

如果初次鑑定的申請是由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提出的,鑑定費則由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在提起申請時預先墊付,日後在收取工傷待遇費用時一併向保險機構模信或者用人單位索取。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對初級鑑定有異議而向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起重新鑑定申請的,同樣需要按照上述收費標準繳納鑑定費。重新鑑定的鑑定費由申請人預先墊付,如果重新鑑定的結論與初級鑑定的結論一致的,鑑定費用則由申請人負擔,重新鑑定申請由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提出的,鑑定費由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承擔,而不再轉嫁給用人單位。

如果重新鑑定的結論與初級鑑定的結論不一致,鑑定費用則由作出初級鑑定結論的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負擔。

工傷職工的傷情發生變化,可能影響傷殘級別,工傷職工或者態棗其直系親屬、用人單位申請對傷殘等級進行復查鑑定的,由申請人預先墊付鑑定費。複查結論與首次鑑定結論一致的,複查鑑定費由申請者負擔;結論不一致的,退還申請者墊付的複查鑑定費。

骨折可以做工傷鑑定嗎

6樓:大重還會

1、如果是工傷,那麼員工在傷情穩定後是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2、根據gb/t16180一2014《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十級標準:14)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可初步判定為十級傷殘。

具體結果需要員工在**完畢,達到一定圓配哪醫療期後,以勞動能力鑑定結果為準。3、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第二十五條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賣鍵的診斷。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橘碼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

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工傷鑑定規定骨折

7樓:祁正元

法律分析:骨折工傷傷殘鑑定標準,骨折傷殘鑑定可分為十級,其中身體各部位骨折如癒合後無功能障礙的,則可定為十級。骨折的工傷鑑定標準決定賠償標準,按照工傷鑑定結果法定的工傷賠償標準瞎胡,由工傷保險**一次性支付傷殘補助金。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支付。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支付,**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規定。

工傷職工**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支付。

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配高。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磨賣攔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或者30%。

骨折怎麼申請工傷認定

8樓:信金國

骨折申請工傷認定應當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並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等。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困芹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敏培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汪拿畢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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