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未到期不想幹了怎麼辦 保險之後怎麼續交

2025-03-06 05:09:55 字數 1245 閱讀 6739

1樓:飄零雨

不能直接走,應該提前30天提出書面的辭職申請,辦理辭職手續,保留解除勞動關係證明。

公司扣留你的合同是不對的,應該是公司乙份、勞動汪州賀者乙份,加上你已經參保,合同必須留乙份在自己手中,你可以要求公司返還屬於你的合同。同時,要保證參保時間在合同期限內、保險終止時間和終止勞動關係時間一致。

也就是說,合同期限、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都要和參保時間相吻合。

離開單位後,你可以將保險轉出,辦理轉移手續,如有新單位,轉入跡頌新單位繼續交,如沒有新單位,可以轉到靈活就業人員視窗繼困派續交。

檔案的事,你可以問問人事局,是否需要將合同和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放入檔案中,還是自己保管。

2樓:網友

提前乙個月遞交辭職書。

然後公司會把你的保險,五金等給你轉出來。

你大概說的社保吧。

社保一般呢都可以省內轉調,而且可三個月停交,待你工作穩定再調到你新的位址的納咐社保局就好了。

直接走人,不好。

公司的責任交接沒做,沒有職業道德。

雖然這年頭職業道德沒什麼價值。

不過,臘簡鄙洞局純人的價值觀呢,還挺守舊的。

希望建議能幫到你。

3樓:網友

勞動合同未到期不想槐數指幹了怎麼辦 保險之後怎麼續交。

直接走人,是肯定不明智的,建議你跟用人單位畢跡協商解決提前解除勞動關係,同意之後由單位代辦社保相關手續,然後轉移社保關係就可以續鉛配交社保了。

合同到期了還沒來得及續勞動保險能繼續交嗎

4樓:淮安浙江人

應當繼續交。勞動合同到期後,勞動者繼續上班的,視為合同延續。超過一年未續訂的,視為雙方建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交了身份證,現在不想幹了怎麼辦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非法收取了勞動者的身份證,用人單位應當依法退還給勞動者,否則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通常有如下情況 1.用人單位無過錯,勞動者按照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規定,試用期內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轉正後提前三十天書面...

退休年齡到了,勞動合同未到期啦,廠裡趕我走,合法嗎?

合不合法是要看你具體的勞動合同所簽訂的內容,不是合法不合法的問題,退休年齡到了該退休了,至於說其他問題你可以和廠方溝通,實在不行可以讓勞動仲裁乃至法院訴訟都可以辦法很多,看你怎麼掌握了,自己維權也可以交給國家部門來給你維權也可以。您好,您要跟單位的領導下協商解決此事。我覺著他既然哄您走,您就要跟他提...

企業因經濟效益不好合同未到期解除勞動合同能不能要求陪雙倍

一,不可以 1,雙倍工資補償只適用於,用人單位已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但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在一年內,可以要求支付最多不超過11個月的勞動工資 2,超過1年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企業因經濟效益不好,合同未到期解除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我國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