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父母修的房子離婚參與分配嗎

2025-03-22 16:20:08 字數 3549 閱讀 6109

1樓:網友

如果房屋產權登記在父母名下的,則離婚時無權分割,如果產權登記在夫妻名下的,則離婚時可以分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緩兆族》規定: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因此,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猜殲情況,照顧子女擾弊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2樓:匿名使用者

吳先生與周小姐此賀結婚後一直沒有自己的房屋。夫妻倆決定從明日家園購買一套50萬元的住房。因家庭積蓄不足,購房時吳先生的父母提供了20萬元的出資款。

後雙方入住新房未滿兩年便因感情變故而決定離婚。在分割該房屋時,吳先生認為其父母的出資應為對其個人的贈與,而周小姐認為該20萬元應為其父母對夫妻雙方的贈轎扒空與,故主張房屋應各半分割。 爭議焦點:

房產律師解答: 由於吳先生的父母在出資時,既沒有表明出資款是對吳先生夫婦的借款也沒有表明是對一人的贈與還是對雙方的贈與。在吳先生父母意思表示不明的情況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吳先生父母對子女婚後購房的出資款應視為對吳先生夫妻雙方的贈與。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父母為婚前子女購房提供的出資一般視為對其子女個人的贈與,為婚後子女購房的出資一般視為對其子女夫妻雙方的贈與。但是適用該解釋的前提是父母在出資時意思表示不明,如果有證據證明父母在出資時關於借款或贈與物件的意思表示清楚的情況下,則仍應以父母當時的意思為準,而不適用此種推定。為了更準確地適用司法解釋,上海市高階人民法院出臺瞭解答,按照該解答的規定,可以就以下情形得出如下結論:

1)吳先生與周小姐結婚後購房,吳先生父母出資,且房產證記載於吳先生一人名下的,吳先生父母的出資應認定為贈與吳先生一人所有; (2)吳先生與周小姐結婚後購房,吳先生父母出資,且房產證記載於周小姐一人名下的,若周小姐不能證明出資為對其一人的贈與,吳先生父母的出資應認定為對夫妻倆人的贈與; (3)吳先生與周小姐結婚後購房,吳先生父母出資,且房產證記載於吳先生、周小姐倆人名下的,該出資仍應認定為對吳先生夫妻雙方的贈與為宜,這也符合社會常理。 上述結論對於其他地方解決類似案件也具有一定的參考作用。

婚後父母出錢買的房子離婚怎麼分配?

3樓:姜春梅

父母出資為子女買房在當今社會是非常普遍的現象,對於婚後父母出資購置的房產,在離婚時如何確認其歸屬,是司法實踐中經常遇到的問題。以下為婚後父母出資購房的不同情況,離婚時房產分割的方法:

第。一、婚後一方父母全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只能視為出資父母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該房產應認定為出資方子女的個人財產,不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第。二、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除非有證據證明婚後父母一方出資買的房子是贈與自己的子女的,在離婚房產分割時,一般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三、婚後父母雙方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購買的房產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享有房子的所有權。也就是說,在離婚房產分割時,應該考慮父母的出資額進行分割。

第。四、婚後父母雙方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房產分割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除非,雙方針對房產另外有約定。

第。五、婚後按揭購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還貸的,首付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父母的子女,離婚房產分割時,房產應認定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六條的規定: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根據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的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注:《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生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

父母離婚後房產如何分配

4樓:朱楓

法律分析:父母離婚,房產應當按照以下方法進行分配:1、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應當由雙方達成分割協議,雙方達不成協議的,應當由人民法院進行判決,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進行判決;2、房產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的,不用分配,該房產直接歸個人所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婚後父母出錢買的房子離婚怎麼分配

5樓:鄭萌

婚歷旦薯後父母出錢買房,離婚房產的分割如下:1、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2、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但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除外。

一、婚後父母出錢買的房子離婚怎麼分配。

1、婚後父母出錢買房,離婚房產的分割如下:

1)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

2)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肢者確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但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除外。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二、財產糾紛怎麼處理。

財產糾紛的處理如下:

1、雙方可以協商處理;

2、如遲拆果協商不成,可以請求人民調解或者申請仲裁;

3、可以提起訴訟。因為財產糾紛提起訴訟的訴訟時效一般是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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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據您的問題現做如下 您的問題屬於 民法典 婚姻家庭編所規定的內容。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一 第二十九條的規定,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 沒有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認定為對於雙方的贈與。因此,要確定婚後父母贈與女兒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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