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小崔普法
勞動合同裡是可以約定期務期及違約金的,但在約定的時候就需要慎得雙方的同意才可以實施;對於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違反了公司的條款,那麼就應該要按照約定的向用人單位進行支付。
一、勞動合同可否約定服務期及違約金嗎?
是可以進行約定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鄭汪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喊慎仔約金。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孝滾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另外,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和《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培訓費用,包括用人單位為了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於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培訓費用,包括用人單位為了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於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
二、違約金與經濟補償金如何適用
經濟補償金的補償情形一般情形有:合意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過失性辭退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用工單位經濟性裁員時的經濟補償金、單位存在拖欠工資及少付工資情況時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也有例外情形。
綜合上面所說的,勞動合同就是為了保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而對於雙方在約定的時候就可以按雙方所協商的條款來進行訂立,同時對於雙方所存在的違約金,也是可以進行約定的,不管是兩者哪一方形成了違約的行為,都需要承擔法律的責任。
勞動合同約定服務期違約金的法律規定
2樓:通竅又熱心灬福祉
律師解析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服務期。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笑沒緩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察遲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財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碰模製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 違約金。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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