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遊戲小達人
女生婚前買的房子和男方有什麼關係呢?為什麼非要加上男方的姓名?如果說你有能力的話,可以自己去全款買個房子,也可以和女方一起再買一套房,而不是在這兒盯著女方的房子。
感覺這種男生其實不值得依靠,這種男生他其實就是奔著房子去的,想不勞而獲。<>
有些男生自己沒有本事,卻還在那嫌棄女生有本事,這種男生實在是太不靠譜了。有人說自己的女朋友婚前全款買了一套房子,現在結婚了,女方不願意加自己的名字應該怎麼辦?想說你哪來的臉,讓女方加你的名字。
房子是你妻子買的,不是你買的,你沒有出乙份力,所以這個時候呢,或譁你是沒有任何資格讓對方加上你的名字的。男方要做的就是努力努力再努力重新買一套房,這樣的話你們兩個就勢均力敵了。<>
而且結婚只是為了過日子而已,而不是看重對方的房子。如果說你非要讓對方加上你的名字,只能說你是想不勞而獲,你心術不正,你看重的是對方的防而不是對方的人,更不是這段感情。咱們要知道的是哪怕現在對方加上了你的名字,離婚之後這個房子依然屬於女方的婚前財產。
和你是沒有任何關係的,可以不需要打那個歪心思。<>
男生在看到女生買房之後,他心裡其實是不平衡的,他總認為自己低人一等,但卻沒有想過女生買一套房有多麼不容易歲團知。這種人不在少數,但不希望大家遇到這種人。希望每個人都能夠憑藉自己的努力獲得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乙個人買房壓力是非常大的,如果可以的話,兩個人攜起手來買一套房子,不乎消需要很大,夠你們兩個住就行了,之後再不斷努力換一套大一點的房子。
2樓:王芳芳麼麼噠
可以主動和對飢差方頃爛去溝通,也應該主動和對方去商量,如果對方不願意的話,雀肢漏也沒有任何的辦法,並且這個房子確實是對方買的。
3樓:花花就是我
那麼男生可以選擇購買另一套房子,這本身就是女生的婚前財產,男子的要求本身就是很過分的。
男方全款買房婚前加女方名字有效力嗎
4樓:蔡良軍
男方全款買房婚前加女方名字有效力。婚前的個人財產加上配偶的名字,屬於行為人對自己財產的處分,贈與給了配偶。所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婚前男方全款買房女方要求加名字怎麼辦
5樓:律漸
法律分析:1、男方婚前全款買的房產是屬於男方的婚前財產,如果經過男方的同意,房產證加上了女方的名字,結婚後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如果以後產生離婚糾紛,這個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共同財產雙方可以協商,協陵納巖商不成的需要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尺御因此應當慎重加名字,避免日後的糾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茄侍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男方全款買的房子,女方沒有付錢,但提出要加名字。這合理嗎?
首先,這是個難題。現在房產太貴,總是在你的財產裡佔比太高了,所以非常難處理。我覺得你愛她,就給。如果不愛她,就不給!其實很簡單!我也知道你的顧慮,因為你擔心現在的社會離婚率太高,如果房子寫上了女方的名字,怕到時候女方會有一半的房產。因為這個不是你和她一起打拼下來的房子,覺得如果她分走了,你會覺得冤枉...
我想諮詢一下,房子是男方結婚前買的,沒有女方的名字。現在鬧離婚還沒離,男方不許女方住過去
拿走東西,這事兒不算偷竊,但是,有 轉移財產 之嫌。你們是不是已經決定離婚了版?如果真的已權經決定了,那麼就趕緊把手續辦了,財產劃分清楚,是你的自然要拿走,他就無權干涉。如果你倆現在還只是在 鬧 離婚,而並沒有真正決定離婚的話。他現在不許你拿東西,其實可以看作是一種 挽留 跟你一樣,只是口頭上吵得熱...
房子是婚前全款買的,婚後辦理的房產證,由於沒有做婚前公正,所
婚前房產,但是房產證上有名字,妻子是有權利分的,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配,具體份額是可以協商的,協商不成的有法院裁判。夫妻共同財產 1 工資 獎金 2 生產 經營的收益 3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婚前我買的房子,婚後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