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買套法院拍賣的房子,可房子設有抵押,我該怎麼辦

2021-08-04 17:19:11 字數 4586 閱讀 8998

1樓:深圳立德融資擔保廣分

這個自己要先搞清楚情況,看其抵押是因為什麼原因產生的,如果是因為行使抵押權而拍賣,那麼一般拍賣之後是會登出抵押,只要合適,經過登記後產權沒有瑕疵,是可以購買的。

購買法院拍賣房屋注意事項

1、法院拍賣房屋前,會在法院**上載明具體拍賣房屋資訊(房屋坐落、面積、房屋評估價、拍賣時間、拍賣會的地址,預交保證金金額、拍賣公司****等等),事先了解好具體情況,做好功課,甚至有必要再去交易中心調取一下房產登記簿資訊,因為有些拍賣房屋未必有產權證。

2、競拍者對於預交的保證金(不低於評估價5%),如果一旦拍下來,但是最終又反悔的,那麼對不起,該筆保證金拿不回來了。

3、需要看清楚法院公告中拍賣成功之後房屋交易產生的稅費是否都由購房者承擔,如果確實如此,那麼這筆費用又是一筆不小的開銷。

4、需要看清楚法院公告中對於原房東拖欠的物業費、水電煤、有線電視、網路等一切費用是否全由購房者承擔。

5、一般拍得房屋的人還需要向拍賣公司繳納一筆佣金。

法院強制拍賣,買回的房屋有抵押,怎麼辦

2樓:匿名使用者

市民劉某從報紙刊登的拍賣公告得知,拍賣行受法院委託,公開拍賣被執行人王某在某小區的商品房一套,建築面積約207平方米,拍賣參考價50萬元,劉某去看房後,覺得划算。他交了保證金10萬元參與競買,最終以80萬元拍得,與拍賣行簽定了成交確認書,並按確認書付清了全部房款,又另按成交價5%支付了拍賣佣金,拍賣行向他交了房屋鎖匙。但當他手持有關資料向房管部門申辦產權過戶時,房管部門說該房原有抵押登記,尚未塗銷,不能過戶。

原來該房原業主王某是按揭購房的,房子抵押給銀行,期限30年,尚未到期。王某非因不供樓被銀行起訴,而是因欠他人款項成為被告,被法院判決執行其名下房子。劉某找拍賣行、法院、房管局、銀行,要求過戶。

法院說,你拍買所得房屋產權受法律保護,如果房管部門拒不辦理過戶,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劉某隻好提起行政訴訟。房管部門答辯稱,該套房屋設有抵押,抵押權人為銀行,銀行有他項權證書,抵押未登出,他項權證書未收回,不能過戶。

第三人銀行答辯稱,銀行是抵押權人,已作抵押登記,抵押權是擔保物權,受法律保護,房管部門不予過戶是正確的。 這應怎麼看?法律並無規定設有抵押的不動產不得轉讓。

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已經設定抵押的財產,被採取查封、扣押等財產保全或執行措施的,不影響抵押權原效力。同時規定,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未告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經登記的,抵押權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權;取得抵押物所有權的受讓人,可以代替債務人清償其全部債務,使抵押權消滅。受讓人清償債務後可以向抵押人追償。

可見,在抵押權人不知道或不同意的情況下,轉讓原產權人(即抵押人)已設定抵押的財產,法律並不禁止。因此,房管部門拒不為劉某辦理房產轉移登記,理由不成立。如法院裁決文書中不註明塗銷原有抵押登記,則房管部門應保留原抵押登記,但仍應給予辦理產權過戶,抵押義務由劉某承受。

但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所有的其他享有抵押權、質押權或留置權的財產,可以採取查封、扣押措施。財產拍賣、變賣所得價款,應在抵押權人、質押人或留置權人優先受償後,其餘額部份用於清償申請執行人的債權。因此,王某的房子設定了抵押權給銀行,在執行時銀行應向法院申報,法院在實施查封時也應向房管部門瞭解房屋產權登記狀況包括抵押狀況,在實施拍賣時,拍賣得款應由銀行優先受償,如有餘額,方可用於清償申請人的債權。

銀行獲得優先受償後,抵押權消滅,這樣,法院應在裁定書和執行通知書中寫明塗銷原抵押,拍得人劉某獲得無任何負擔的房屋所有權。在目前法律狀態下,王某作為抵押人,銀行作為抵押權人,無權反對法院對該房子實施查封、拍賣等處分。法院的處分權是公權。

3樓:業餘情感心理愛好者

那也沒辦法,都是在走法律程式

希望能幫到你,如果你的問題解決了,麻煩點一下采納,謝

法院強制拍賣、買回的房屋有抵押,怎麼辦?

4樓:我愛斯隆

如果法院強制執行的房產已經抵押給銀行了,法院仍可以進行執行,但應該先在拍賣或變現款中先行支付銀行的債權,剩下的款項才可以用來償還其它債權人的債權。

成交後法院會出具協助執行通知書塗銷抵押的。

【法律依據】《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四十條“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所有的其他享有抵押權、質押權或留置權的財產。受讓人清償債務後可以向抵押人追償。”

5樓:手機使用者

——廣東方中天律師事務所 張來儀

市民劉某從

報紙刊登的拍賣公告得知,拍賣行受法院委託,公開拍賣被執行人王某在某小區的商品房一套,建築面積約207平方米,拍賣參考價50萬元,劉某去看房後,覺得划算。他交了保證金10萬元參與競買,最終以80萬元拍得,與拍賣行簽定了成交確認書,並按確認書付清了全部房款,又另按成交價5%支付了拍賣佣金,拍賣行向他交了房屋鎖匙。但當他手持有關資料向房管部門申辦產權過戶時,房管部門說該房原有抵押登記,尚未塗銷,不能過戶。

原來該房原業主王某是按揭購房的,房子抵押給銀行,期限30年,尚未到期。王某非因不供樓被銀行起訴,而是因欠他人款項成為被告,被法院判決執行其名下房子。劉某找拍賣行、法院、房管局、銀行,要求過戶。

法院說,你拍買所得房屋產權受法律保護,如果房管部門拒不辦理過戶,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劉某隻好提起行政訴訟。房管部門答辯稱,該套房屋設有抵押,抵押權人為銀行,銀行有他項權證書,抵押未登出,他項權證書未收回,不能過戶。

第三人銀行答辯稱,銀行是抵押權人,已作抵押登記,抵押權是擔保物權,受法律保護,房管部門不予過戶是正確的。 這應怎麼看?法律並無規定設有抵押的不動產不得轉讓。

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已經設定抵押的財產,被採取查封、扣押等財產保全或執行措施的,不影響抵押權原效力。同時規定,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未告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經登記的,抵押權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權;取得抵押物所有權的受讓人,可以代替債務人清償其全部債務,使抵押權消滅。受讓人清償債務後可以向抵押人追償。

可見,在抵押權人不知道或不同意的情況下,轉讓原產權人(即抵押人)已設定抵押的財產,法律並不禁止。因此,房管部門拒不為劉某辦理房產轉移登記,理由不成立。如法院裁決文書中不註明塗銷原有抵押登記,則房管部門應保留原抵押登記,但仍應給予辦理產權過戶,抵押義務由劉某承受。

但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所有的其他享有抵押權、質押權或留置權的財產,可以採取查封、扣押措施。財產拍賣、變賣所得價款,應在抵押權人、質押人或留置權人優先受償後,其餘額部份用於清償申請執行人的債權。因此,王某的房子設定了抵押權給銀行,在執行時銀行應向法院申報,法院在實施查封時也應向房管部門瞭解房屋產權登記狀況包括抵押狀況,在實施拍賣時,拍賣得款應由銀行優先受償,如有餘額,方可用於清償申請人的債權。

銀行獲得優先受償後,抵押權消滅,這樣,法院應在裁定書和執行通知書中寫明塗銷原抵押,拍得人劉某獲得無任何負擔的房屋所有權。在目前法律狀態下,王某作為抵押人,銀行作為抵押權人,無權反對法院對該房子實施查封、拍賣等處分。法院的處分權是公權。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法院強制拍賣、買回的房屋有抵押,不會對所有權產生影響,原因是:

1.已有抵押權的房產不影響法院拍賣行為,法院的拍賣是公權力的處分,對因拍賣買回的房子享有所有權;

2.因拍賣所得的房屋價款會又優先受償給抵押權人,從而使抵押權消滅,使買受人享有沒有瑕疵的所有權。

法律依據有:

1.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已經設定抵押的財產,被採取查封、扣押等財產保全或執行措施的,不影響抵押權原效力。同時規定,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未告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經登記的,抵押權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權;取得抵押物所有權的受讓人,可以代替債務人清償其全部債務,使抵押權消滅。

受讓人清償債務後可以向抵押人追償。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試行)》第40條 規定:

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權、質押權或留置權的財產,可以採取查封、扣押措施。財產拍賣、變賣後所得價款,應當在抵押權人、質押權人或留置權人優先受償後,其餘額部分用於清償申請執行人的債權。

7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並無規定設有抵押的不動產不得轉讓。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已經設定抵押的財產,被採取查封、扣押等財產保全或執行措施的,不影響抵押權原效力。

同時規定,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未告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經登記的,抵押權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權;取得抵押物所有權的受讓人,可以代替債務人清償其全部債務,使抵押權消滅。受讓人清償債務後可以向抵押人追償。可見,在抵押權人不知道或不同意的情況下,轉讓原產權人(即抵押人)已設定抵押的財產,法律並不禁止。

8樓:馬先生

強制拍賣的話會以房屋**幫你還給銀行的貸款!

被執行人欠我家錢,他有套房子在銀行抵押,我也保全這套房子了。我現在使用這套房子做買賣,最後法院拍賣 20

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房子在銀行進行過抵押,所以優先歸銀行處理,銀行收完自己所得後,剩下的才能歸屬其它債權人

10樓:來自外灘謙和的大力水手

拍賣所得款項優先償還銀行,有剩餘的才能輪到其它的債權人!

11樓:匿名使用者

去法院要,法院會判決的

如何買法院拍賣的房子,怎樣能買到法院拍賣的房子

最近不少朋友對法拍房有興趣,但又不瞭解細節 1 競買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保證金。保證金的數額一般不低於評估價或者市價的百分之五。2 競買人憑銀行進賬單及人民法院財務收款憑證到拍賣機構辦理競買手續 交納保證金人數不足兩人的,不得舉行拍賣會 拍賣成交後,買受人交納的保證金充抵價款,其他競買人交納的保證金...

法院拍賣的房子能辦理公積金貸款嗎

可以。個人抄住房貸款管理辦襲法 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五條 借款人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 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 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 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四 無住房補貼的以不低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的30 作為購房的首期付款 五 有貸款人認可的資產作為...

法院拍賣的房子是直接更名還是要過戶,對方沒有辦房產

買受人自行清場要注意哪些?會不會到時候拿不到房子?拍賣的房子是直接更名還是要過戶,對方沒有辦房產證 如果被執行人配合的話,可以直接帶著房產證去辦理過戶。如果被執行人不配合的話,就拿著法院拍賣後出具的文書,和判決書等去房產部門。這樣就能依法辦理過戶手續了。只能更名,不一定能過戶。被執行人沒辦理出房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