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因為沒有簽訂合同,則可以主張雙倍工資.還可以主張4個月經濟補償金.
2樓:晴天
只有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形成了事實的勞動關係,用人單位都必須按時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按規定辦理了辭職手續,單位應一次性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補償。補償本人在本單位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滿一個月不滿半年的支付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夠一年的支付一個月工資),標準是辭職前12個月本人平均月工資。
3樓: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所以,按你所說的情況,該用人單位應該從用工之日滿一個月後,每個月向勞動者支付2倍的工資。
4樓:匿名使用者
以未簽訂勞動合同,解除勞動關係的話,08年以後,一年一個月本人工資。不過一般單位不會主動給,要通過仲裁判才能要到。
5樓:葉青松
單獨就勞動合同而言,你只能申請到11個月的雙倍工資補償。申訴部門,你公司當地的勞動仲裁院。如:你2000元/月11個月就是4000*11=44000元
6樓:一切皆是緣
你只要能證明你們有4年的勞務關係的依據,一般情況下都有的
7樓:監理師
正常情況下位4個月工資補償,但由於公司與勞動者之間未簽訂勞動合同,企業違反勞動法,勞動者有權爭取更多的補償。按照違約,應該支付雙倍的工資。
8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你為公司提供了勞動服務,就建立了勞動法律關係.即使沒有簽定合同,因為簽定勞動合同是單位的義務.如果有工資單,你可以要求補償,
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賠償金和解除勞動關係經濟補償金可不可以同時要求主張
9樓:上海笙銘律師
1、可以同時主張,《勞動法》或《勞動合同法》對此沒有不能同時主張的限制規定;
2、《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二條第一項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0樓:韓飛律師
這兩項是不衝突的;
未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主張雙倍工資而不是賠償金;這個雙倍工資一般是有1年時效的,如何超過2年,對方以超過時效答辯,仲裁委一般不支援雙倍工資。
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係,如果是合法解除,一般支付經濟補償金即可,違法解除,你可以要求支付2倍的經濟補償金,也就是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10、46、47、48、82、87條。
11樓:匿名使用者
兩項請求都不行,已經過了時效。主動解除關係是無經濟補償的。
縱橫法律網-重慶明升律師事務所-鄭美鵠律師
12樓:找法網律師
關於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雖然有權提出,但是該項請求已經超過了一年的仲裁申請時效,因此,該權利不受法律保護。
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金則可以主張、並且應該能夠得到支援。
1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同時主張,但你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可以要求雙倍工資,已過仲裁時效。
14樓:蔡金剛律師
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通常認為是一年仲裁效,意味著你入職後第二十四個月關於沒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訴訟時效全部超期。
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不屬於獲得經濟補償的情形。經濟補償和賠償不得同時主張。
你應當找其他理由維權,像工資、社保之類的。
公司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公司與員工各需要承擔什麼責任或者義務
15樓:裝機大師
一、未籤的合同並不能免除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義務
按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只要發生了用工行為,與員工形成了勞動關係,即使是沒有籤勞動合同書,員工就享有勞動法上規定的各項權利,單位也負有勞動法上的各項義務。其中,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就是用人單位不能免除的強制性法定義務。
假如單位沒有繳納社會保險費,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勞動監察部門可以責令單位繳納,甚至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並對用人單位進行處罰。
二、單位終止或者解除事實勞動關係(辭退員工)需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按照法律的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有的地方性法規甚至規定未籤勞動合同的,不得解除勞動關係),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需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而如果是簽訂了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到期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則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三、單位終止或者解除事實勞動關係(辭退員工)造成員工失業的,可能需要賠償失業損失
如果因為單位沒有依法為員工繳納失業保險費,導致員工被辭退後無法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時,員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位給予賠償,有的地方甚至規定,要按應得失業保險待遇的2倍進行賠償。
四、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辭退員工
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在試用期內,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則不存在試用期(因為口頭約定的試用期是無效的),單位雖然可以辭退員工,但需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
五、不籤勞動合同不利於單位保護商業祕密
商業祕密的構成要件之一,是單位必須對所謂商業祕密採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密條款或者簽訂專門的保密協議,是對商業祕密採取保密措施的表現形式之一。如果沒有簽訂保密條款或者保密協議,明確保密的範圍和法律責任,單位就難以證明哪些屬於商業祕密,是否已對其主張的所謂商業祕密採取了保密措施,從而有可能不被認定為商業祕密。
這對企業的發展,是非常不利的。
六、不籤勞動合同造成員工損失的,單位要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因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到期後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工資損失、工傷、醫療等待遇損失的,除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外,同時還要支付25%的額外賠償費用。勞動行政部門還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給予行政處罰等等。
七、用人單位可能面臨勞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
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一經查實,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單位改正,並可以給予罰款的處罰。比如廣西的規定是給予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上海的規定是可以按每人500至1000元的給予單位罰款處罰。
八、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或者賠償
如果單位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不但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而且不需要對單位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賠償責任。
拓展資料:
勞動合同 ,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16樓:生活即是金錢
公司沒有與
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公司與員工各需要承擔以下責任或者義務:
1、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員工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等;
3、屬於勞動糾紛,應該儘快去提出勞動仲裁,員工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隨時離職;
拓展資料
關於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 ,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2]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並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並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3、勞動關係是指受勞動法調整的,在勞動者運用勞動能力、實現勞動過程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勞動使用者)之間的社會勞動關係。由於我國就業競爭激烈的國情以及《勞動合同法》發展歷史,勞動關係中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地位的不平等性,造成了事實勞動關係的存在。勞動合同是勞動關係建立、變更和終止的一種法律形式。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建立勞動關係的,應當及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經建立勞動關係,但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因此,勞動關係包括了勞動合同關係和事實勞動關係兩種形態。
4、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可以約定兩種形式,第一種賠償損失的方法。即約定由違約一方賠償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第二是約定違約金,採用這種方式應當注意根據職工一方承受能力來約定具體金額,不要出現顯失公平的情形。另外,所謂的違約,不是一般性的違約,而是指比較嚴重的違約,造成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如職工違約離職,單位違法解除勞動者合同等。
17樓:西政自由鳥
1、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等
3、屬於勞動糾紛,應該儘快去提出勞動仲裁,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隨時離職
4、蒐集一些證據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比如工作牌、工資卡、考勤記錄等任何一個
法律依據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該怎麼辦
工bai資支付暫行規定du 第16條規定,因勞動zhi者本人原因給用dao 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內用人單位容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
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合法嗎?且無故降薪,未做任何說明
1.對於工資核發問題可以要求單位出具工資詳單。如有問題可以提出如實發放的權利。2.未簽訂勞動合同違法,可以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索要經濟賠償金,每工作滿一年賠償本人二個月工資,工作未滿半年部分賠償一個月工資。3.建議你準備好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去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但是一般一旦申請仲裁意味著你很...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該以什麼標準支付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是否有需要支付經濟補償,要根據具體情況的,詳細你可以參考下面段話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完全自願的情況下,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一致提前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 第36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法合同。勞動合同法 第46條規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