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流星雨中的野鶴
國企幹了兩天,想走,主管挽留,曠工兩天,會有什麼影響?如果按照正式工人的話,這曠工兩天就要開除。但你這種情況可能是不一樣的,因為有主管的挽留,所以可以按照你重新進廠進行計算的吧,所以,估計是沒有什麼影響的吧。
2樓:財務黑色大白
曠工,在一般的企業是比較嚴重的行為,在國企肯定也是。而且你連續曠工了兩天,不過這位主管可能是比較欣賞你,而且曾經挽留你,如果他真的還想再讓你留下的話,你的曠工可能他會幫你說過去,具體還要問一問你的主管領導。
3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有什麼影響的,因為國企離職是要走正規的離職程式的,雖然曠工兩天,就這行為來說,肯定是要扣錢的,還有如果真的想離開,就正正規規的離開,想重新開始就認真工作。回去和主管承認下錯誤。
4樓:平凡a相守
國企幹了兩天想走,主管挽留曠工兩年後回去。我覺得沒有什麼太大的影響,只要你和主管說好就可以。
5樓:小初教育財經小集
跟住樓主所說的事情經過,如果曠工兩天之後再回去,國企一般會有相應的處理措施的,具體可以看一下公司的員工守則,實在不行請提前跟hr或者部門主管確定之後再決定去留,因為就怕秋後算賬啊。
因為既然是曠工了,如果按照一般企業的規定,曠工2~3天就可以開除,還不如直接辭職走人的,雖說主管挽留,但也可能只是一個一是招不到人的權益之計。
國企幹了2天,想走,主管挽留,曠工2天后,回去人力要談,如果讓籤強制勞動期限合同,算違法嗎?
6樓:情談學長
國企幹了兩天想走主管挽留曠工兩天後回去仍要疼,如果讓籤強制合同的話,感覺你這個你自己看著辦吧。自己決定自己的事情。
7樓:匿名使用者
什麼叫強制期限勞動合同沒有這種勞動合同 是你自己杜撰的因此沒有什麼違法的因為沒有你說 的強制期限勞動合同的說法是不存在的事 不存在的事 如何違法
8樓:夏花秋葉
簽訂勞動合同是在雙方情願的情況下才能簽訂。現在還有強制簽訂的情形嗎?你可以不籤呀!這是你的自由。
9樓:陽光的碣石客
不算違法。如果你不想在這裡幹,你可以拒籤,別人也沒辦法。
10樓:
走了籤什麼合同,不願意做了,不合理,願意做以前籤差不多!
11樓:
當然違法。不過你既然要走了,為什麼還要籤合同呢。
12樓:工匠星空
你好,無論什麼企業你上2天班,又曠工2天誰要你呀,別想好事啦。
13樓:匿名使用者
幹了兩天,那就想走就走吧。如果要待下去,就要簽訂勞動合同。
14樓:匿名使用者
強制籤合同有違法嫌疑。不簽訂就是。
國企幹了2天因自己覺得幹不了提出離職,曠工2天,主管和人力一直勸說回來繼續做,為什麼,是為了業績嗎?
15樓:戢巍
不一定是為了業績。他們大概認為你找份工作不容易,希望你珍惜,堅持下來,慢慢適應。
16樓:吉祥鳥1號
有各原因,有可能你後臺硬,國企要利用你後臺。有可能某領導看上了你,有可能暫時設投到人
17樓:
你不願意幹別人,也不願意幹,結果這個企業不就是沒人了嗎?所以才要挽留
18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企業確實需要你,難得別人這麼認同你。建議你還是好好努力一下。
19樓:令清疏
有可能他們覺得你是有能力幹好的,繼續幹應該是有成績的
20樓:e圖圖兔
國企幹了兩天想走主管挽留曠工兩天後回去仍要疼,如果讓籤強制合同的話,感覺你這個你自己看著辦吧。自己決定自己的事情。
國企因無法勝任提出離職,還曠工2天,在主管和人力勸說下回去工作,還能幹長嗎?
21樓:匿名使用者
從你描述的情況來看,應該可以幹長的,因為有以下幾種原因,雖然你無法勝任這個工作,還曠工兩天,但是主管和人力還勸說你回去工作,說明你在這個工作上是有價值的,他們也是真心挽留你的
22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單位的領導並沒有責怪你不能勝任工作,而是你自己對自己的要求太高。如果你覺得自己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你可以申請調換一個崗位。不管怎樣,你曠工都是不對的。
23樓:我在路上看月亮
你提出離職,現在單位裡的領導希望你能夠留任,能不能夠幹長久,取決於你自己。
按照你的說法,你提出離任是因為感覺不勝任,那麼他們認為你應該留用,可能認為你通過努力還是可以勝任的。那麼只有通過實踐來證明你是不是勝任這份工作。
所以應該把問題看得簡單一點,你是不夠努力還是已經很努力,如果你已經很努力了那麼你的上升空間是不大的,或許可以通過改變工作方式來提高你的學習效率。如果你之前的確有一些需要總結的地方,那麼我給你留下來再試一下。
24樓:匿名使用者
國企因為無法勝任提出離職或曠工兩年,在主觀和人力選手想回去工作可以。
25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別人既然勸你回去,應該對你還是沒多大意見,是不是想太多了。你自己應該調整一下自己心態,努力把本職工作幹好,別想那麼多。
2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要看個人忍耐力,有的人喜歡平庸過生活,那他就比較適合做這份工作,如果喜歡創新的就不太適合這份工作。
27樓:添宇好個秋
可以去學習和培訓增加能力,能幹長的。不要擔心
國企幹了2天主動提出離職,主管卻一再挽留,但是勞動合同未簽署,說要一個月才能給,這是不是**?
28樓:仲夏的
沒有籤合同且你只工作了2天,所以是隨時都可以走人的,但是因為是國企,這個建議按他們說的辦!
29樓:此馬非寶馬
幹了兩天離職就離職吧,反正你也沒啥損失,不存在**的。
30樓:來自卯洞妙語連珠的綠蘿
不是**的,正常的工作辦理離職都是需要一個月提出申請的才能夠辦理離職的所以不是違約。
31樓:
過去幹了兩天主動提出離職主管卻一再挽留,但是勞動合同已經到期了。我應該按照《勞動合同法》。辦理。
32樓:淡水羅卜
國企應該不會騙你,但就是慢慢來的,什麼都拖拖拉拉的,你不習慣,就走人好了,但這兩天的工資就不要想了。早走也止損的。
33樓:書玉石
不是的,國企都是這樣的規定,而且是非常有自信力的,絕對不是**
34樓:愛生活的冀學長
如果是說兩天主動提出離職的話,合同又沒有約定簽署時間的話,要走的話,就可以走了,沒有說一個月的要求。
35樓:冉趣教育老師
倒不能說是**。不籤勞動合同是屬於違反法律規定的。合同是入職當天就要簽署。
36樓:開鵬濤
當然不是啦,再說你就幹了兩天能有什麼損失,
37樓:蕈龠
試用期的話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離職了。
38樓:極目寒雲
如果是國企,他一般不敢亂來的。
39樓:匿名使用者
媽呀,這國企怎麼可能存在**?這個是一說。
打算辭職後,領導挽留,還能留下嗎?
40樓:smile熙小主
如果你辭職的原因是有了新的發展,有了自己的職業規劃,那麼建議尋找新起點;
如果你辭職的原因只是因為一時衝動,對於未來並沒有詳細的規劃,可以考慮領導挽留你的目的,如果覺得此份工作目前對自己還是合適的,那麼建議你留下再沉澱一段時間再說。
後續如果是辭職意見未完全想清楚,只找直屬領導來談,不要給其他同事知道,以免留下尷尬
41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情況顯然沒有標準答案,因為大家對你領導的行事風格,你和領導的關係瞭解的不夠全面。如果你的領導只是例行公事地表示對你的挽留,對於你老公工作的承諾並不靠譜,或者他能給的工作你老公並不滿意,亦或者你在公司的地位是比較容易取代的,那就堅持走吧,萬一哪天裁員,你和你老公都被動。如果因為你的這次辭職表示,會讓你的老闆更加意識到你的重要性,公司缺了你運轉就會有問題,這對你而言倒是一件好事。
對於你補充的情況也沒有標準答案,一般考慮幾點吧,夫妻關係,未來孩子的教育情況,實際收入和工作壓力。國企也要看行業看公司的,同樣私企也有很牛的。
42樓:卓行天下
沒事,商議好調動,有什麼關係呢。
二樓的意見不錯,建議採納。
43樓:匿名使用者
好事啊,領導主動幫你解決老公工作,證明對你印象好,建議你慎重考慮留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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