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律快車
不合法。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你這三天的工資,你可要求勞動監察部門維護你的權利。
用人單位應按約定的日期足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且每月至少支付一次。未及時支付的,勞動者可以採取以下辦法:
1.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請求加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投訴時,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影印件以及相關拖欠工資的證據。
2.以未按時足額發放工資為由,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請求解除勞動關係並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金。若仍想維持勞動關係的,可以只請求支付工資。
2樓:在步行街記筆記的甘藍
現在很多用人單位為啥招不到人,就是人們怕上當受騙。有的企業工廠活不多,卻要天天招人,實際上是在玩套路,巧用工。工人進廠都說有試用期,但試用期可長可短,因為試用期也可以說是磨合期,工資低,甚至時間短了不給工資,大多工人都覺得時間短,不給工資就算了,也不值得去舉報或起訴他們。
所以,有些不良老闆就是利用人們的善良和不在乎來巧省工資,讓試用期人員白給他幹活,這些是資本家剝削勞動了的一種手段。
3樓:寶貝馬龍福
你講的這種情況,我覺得你做的很好算且也很懂法。實際上在社會上。這種企業太多了。
明目煩多約克扣工人工資。也就是說。為什麼三天試用期。
也就是說。如果是不合格。當天就告訴你。
為什麼幹三天了才通知。這說明想扣你三天工資了。太不地道了。
4樓:手機使用者
投訴是對的,要懂得維護自己的權利
5樓:騎毛驢看美景
現在社會你就不能過於軟弱, 遇到事情要保持強硬態度,當時你要說不給工資我回去勞動局投訴,肯定當場就結了,
6樓:默默看
看時間長短了,幾天是可以的,長了肯定不合理
7樓:就怕後悔
我們廠裡幹一天都有工資
公司的7天試崗期沒工資合理嗎?
8樓:高中孫老師
不合理。
試崗期即試用期,《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而且試用期內需繳納社會保險。《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而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繳納社會保險等5險一金是法定義務。
9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辭職到期的,用人單位是應當支付其工資的,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未及時支付工資,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法律依據:各省的工資支付規定。例如: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當日結清並一次性支付勞動者工資。
《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第三十三條 企業與勞動者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企業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應得的工資。
10樓:職場導師小鄭
回答您好,是不合法的,因為7天試用期是在工作的,也是付出了勞動的。按理職工付出勞動,企業就應當支付報酬。不過肯定會存在一些小型私企或者小公司會跟你說試用期沒有工資,這就跟公司老闆的格局有關了,因為有很多公司是依法,就算你只上了一天班也會給你發放工資的。
從個人角度考慮,我建議你還是及時止損的好,如果boss現在就這麼斤斤計較,可以想象入職幾年之後,福利待遇也不會好到哪兒去,及時遠離這種摳門的老闆。
您好,是不合法的,因為7天試用期是在工作的,也是付出了勞動的。按理職工付出勞動,企業就應當支付報酬。不過肯定會存在一些小型私企或者小公司會跟你說試用期沒有工資,這就跟公司老闆的格局有關了,因為有很多公司是依法,就算你只上了一天班也會給你發放工資的。
從個人角度考慮,我建議你還是及時止損的好,如果boss現在就這麼斤斤計較,可以想象入職幾年之後,福利待遇也不會好到哪兒去,及時遠離這種摳門的老闆。
1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的試崗,也即試用,試用期應是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的,用人單位必須按規定給勞動者發放工資,試崗不發工資的做法是違法的。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12樓:heart小王晶晶
在中國這個大環境下,這是合理的,因為人才飽和,或者說人飽和。你不幹自然有別人幹,這樣的小公司很多,7天試崗還不算過分,一個月的都有,試崗一個月白乾一個月清退的人大有人在,具體情況視公司規模而定。
13樓:0312求知
不合理,但你要想在他那上班就得遵從他那兒的規則,否則就另謀高就。
14樓:李建成律師
公司的7天試崗期沒工資違法,協商不成,到 公司所在地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投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試用期2周,沒有工資,合理嗎?
15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不合理,只要去工作了,就應該給你工資,而且既然沒有合同,當然是隨時可以走了
16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沒有工資是絕對不合理的,違反勞動法。
沒有籤合同以前,你可以隨時走人,只要告知就行了,因為你們的勞動關係還沒有成立。
17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法,應當那個足額支付工資。試用期間,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無需通知用人單位
18樓:北京祁律師
1.試用期的時間沒有問題。
2.沒有工資不合理。
3.你們都沒有簽訂合同,並且沒有正式人用你,你可以隨時不幹,不需要理由。
19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理,付出了勞動就要有收穫啊,太霸道了
我在試用期上了6天班,去辭職,公司規定說要7天,所以沒有工資?這樣合理嗎?
20樓:簡簡單單
1、試用期上了6天班,去辭職,公司規定說要7天,所以沒有工資,用人單位這樣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資的。
2、《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一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下列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一)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七)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八)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的規定的情況;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
21樓:
違法的。
試用期無論上了幾天班,只要員工履行了提前三天告知義務,依據我國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九條規定,廠方應在員工離職之日結算清所有工資。
你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22樓:至尊玻璃球艾佳
公司的說法,屬於違法,在試用期內,雙方的權利是平等的。公司有「錄用」和「辭退」的權利;那末,公民也有選擇「辭職」和「離職」的權利。您應當得到:
在公司上班六天的勞動所得。這也是最基本的權利。沒有法律規定說:
「一定要滿七天,方可辭職」 的依據,所以,公司的規定屬於違法。 在試用內,沒有提前「三天提出」的具體規定,當然,您和老闆「告知」一下。也是有必要的。
祝您辭職順利,並希望您儘快找到您滿意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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