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樓上三位說得都很對啊,學不學得到東西關鍵看自己了。現在找份理想的工作是很難的。等找到合適的再離開。
2樓:北夜梵辰
朋友你太急噪了!
你這個情況在工作中很正常!
試問工作中的朋友們哪個說他的工作內容很「有聊」?!除非他(她)是工作狂!
其實就算是經理,董事長,他們也有他們無聊的時候,而且比你還多!他們的公司步上正軌了,該處理的事情不多,也就閒起來,閒的時候他們就在找新的突破,突破那麼好找的嗎?答案是否定的!
(這道理就如:考試平常只有20分水平的和80分水平的在比加速度一樣,20分想再多考40分不難,80分想再多考10分就難多了,一個道理!)正因為經理董事長難有突破,所以閒值得慌!
反過來說,你覺得你突破什麼了嗎?!
經理董事長當年象現在的你一般時,他們突破了,所以現在他們是經理董事長!
說白了,大學本科和專科的本質差別在於什麼?!在於本科多磨了一年!
你和經理董事長的本質差別在**?!
在於你思考出正確答案並付之於行動的比他們少!少得多!
你的思考如何體現,在於一個字「磨」!
你正處於「磨」的歷史性階段,要把握好!
不要把這時光浪費掉,也不要走火入魔了!
分析好自己,才能給自己一個定位準確的座標!
相信你還沒有找到真正屬於你的座標!呆在那個崗位上,好好審視自己!
人,貴有自知之明!
3樓:匿名使用者
做稅務會計就是這些啊,這都是基本的業務;別再嫌棄了;
你也別太小看稅務,有功夫考個注稅先再跳也不遲,還搶手呢!
4樓:紐約的雲
工作本來就無聊,要想在工作中學到東西的話幾乎是不可能的,畢竟工作的時候是隻有不斷的在付出,是永遠不可能學到東西的,畢竟企業不是教你學東西的地方,要學東西只有自己不斷的努力,
還是不辭吧!畢竟現在好工作不是那樣好找的
5樓:
最重要的看你追求是什麼,你最希望得到什麼?如果到了你非常痛苦的地步,那就辭了.
現在會計找工作不是很容易,尤其是一個工資較高環境又好的工作,至於學東西完全靠自己,工作環境不是唯一的理由.
建議你最好邊幹邊找
6樓:別叫我笨笨
最好不要辭掉咯,你可以在業務的時間裡提高自己的能力和水平哇~現在要找到一個理想的不作不容易啊,如果你真的要辭工作,你可以先找到工作了之後在辭掉咯...這樣比較划算吶喊!
7樓:匿名使用者
看你自己了!是要好工作還是要學習最實在的東西。如果不愁經濟鬆緊的話,可以去會計事務所工作,那裡學的可多啦!
小公司的雜事比較多,工資少;而在大公司的針對性較強,一人就管一攤,開票就開票的,報稅就是報稅的,分的很細;所以我覺得在大公司當會計學不全面。
8樓:
其實你只是做那些,時間上應該很充足,這樣的話你剩餘的時間可以幫你們內部的人做一些事,同樣的可以學到東西的,就看你怎麼去做了,當然若你有更好的去處的話就另當別論了!
9樓:
如果想學東西的話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學習的,那在於你自己了
10樓:匿名使用者
先幹著吧。等找到你合適的工作再辭職是比較划算的,而且經常換工作對你來說並不是一件好事。除非你感覺你有了新的突破
公司讓我辭職.我應該怎樣?是否能得到補償?
11樓:燃
如果你已經過了試用期,我認為你不應當主動辭職,現在的勞動法都是在保護我們的,公司沒有理由隨便將你辭退,如果試用期已過應當有相應的賠償,賠償是按照你在公司所工作的時間有多長來計算,比如一年是賠償一個月的工資。如果自己主動辭職,那他可以不給你補償了或都少給你。你最好是先諮詢一下,然後在自己看著辦吧!
如果你寫辭職書對你沒有好處,還是讓他開除你好,如果他不給你補償,你就可以去靠他。
12樓:老虎禪
不要主動辭職,同時和公司談判: 如果公司要求你走,就讓公司辭退你,並要求公司對你賠償。
13樓:李浩律師
回答要看您這邊是什麼原因公司要辭退您的呢,如果您是有過錯的員工的話,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一般來說的話,公司要辭退一個員工,其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是說: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您公司這邊如果是以您犯錯為由要辭退您,您是可以要求公司提供出您嚴重失職證據材料的,否則的話,是可以算作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哦
也就是根據「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如經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或者法院認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員工支付雙倍的經濟賠償金」這個規定,您可以直接走勞動仲裁要求公司賠償。
提問我沒有過錯
回答如果沒有任何原因就要辭退您,您可以主張單位違法解除,保留好單位辭退您的相關證據,主張雙倍經濟補償
提問如果走勞動仲裁的話,我需要都帶什麼
回答您到時候是要作為申請人,先把您需要仲裁的事項以及情況寫成勞動仲裁申請書,還有就是您的身份證以及影印件、相關證據影印件(比如合同或是有關的文字錄音或是其他的紙面證據等等)、證據清單和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等資料。
具體時效的計算的話是從辭職那天算起的一年時間內,就要向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勞動仲裁申請。如果都準備好,連著仲裁申請書一起,提交到委員會那邊,他們會在審查好您提供的材料後,作出是否受理決定的。
更多10條
14樓:13240285053周
你可以抓住公司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地方,要它承擔法律責任.你可以得到解除勞動關係經濟補償金.
15樓:
請問您的公司是什麼理由讓您辭職?如果無故與員工解除合同且沒有事先告知的話,公司應該進行補償,您可以到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6樓:謹思合同專業律師
如果勞動合同未到期,必須提供補償,看一下勞動合同法!
17樓:老阿非
除非單位有違反勞動法的行為,不要主動辭職,否則沒有補償。
可以要求與單位簽訂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寫明是經單位提出、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這種情況下有補償。
18樓:北京張志紅律師
裁員、合同期滿或者用人單位降低待遇標準,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均要給予補償。
19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對你解職的話,可解除合同,並要求公司依法給予補償。
20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可以拒絕寫辭職申請書,如果勞動者寫了辭職申請書,用人單位是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尋找看公司的行為有沒有違反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如果用人單位有違反的,勞動者可以被迫辭職,並且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21樓:匿名使用者
新的勞動法雖然出具了對員工非常有利的條款內容,但是,公司如果要裁你的話肯定有他的道理,只是他選擇了一種讓你面子上好過點的辦法,讓你自己辭職,其實是一種勸退。至於什麼道理你可以求問以便自己今後長進,但沒必要追究硬搞清楚,對你今後在本行業發展不利。我認為你也沒必要非呆在那裡不可,既然不受公司歡迎。
但是隻要他符合勞動法要求提前一個月向你提出,並根據新勞動法規定08年開始起離職員工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二年為二個月工資,以此類推,以最近一年收入的平均工資計算,不滿一年滿六個月的以一年計算。
22樓:匿名使用者
你就不辭職,看他怎麼辦
我是做財務的,我要辭職,我應該要做什麼呢?
領導老是不給我漲薪,是不是應該辭職?
23樓:胸手只有一個丶
「那些總是對公司存有背叛之心的人將有加薪的希望,而那些忠誠的人一點加薪希望也不會有。老闆都是xx心理。敢於背叛我的人是有能力的,忠誠的人都是廢物。
這是職場的現實。」「一個沒有公平薪酬制度的企業是沒有前途的!公平合理的工資是第一生產力和第一戰鬥力!
鐵木真、袁崇煥和曾國藩的士兵戰鬥力都來自於分更多的錢和公平合理!」
簡而言之。老闆希望員工不加薪為公司工作一輩子,員工都希望老闆每年提高他們的工資。因此,在這一點上,肯定雙方需要相互理解,互相體諒,以便建立長期的合作關係。
相信你自己,成功往往都偏愛那些有所準備的人。
24樓:dadi明明明白
要不要辭職,還得看老領導為什麼不給你漲薪的原因。如果確實是因為你在工作上有不對的地方,老領導才不給你加薪的,那老領導做的是對的。這時,你不應該辭職,而是應該努力改正自已不對的地方,這樣,只要你改正錯誤,努力工作,老領導一定是會給你加薪的。
但你工作上沒有任何問題,而老領導就是不給你加薪,這說明老領導已經看不上你了。那你就應該辭職,去尋找新的工作,去發展自已的事業。
25樓:喵喵寶媽
看行業情況,和你的工作量大小,如果好幾年都不漲工資,那麼,你確實應該換工作了。
工作是越做越熟練的,即便是苛刻的老闆,對待入職越來越久的員工也會每年漲上一定的工資。
這是職場老闆對員工的肯定與鼓勵。如果,幾年都不給你漲工資,那麼,說明,你真的對他來說,不怎麼重要,即便你再認真努力,也沒有意義。
找一份好的工作,更需要找一個真正賞識認可你工作的上司很重要。
貨比三家,把你的能力當然要用在認可你的人和工作上才是正確的選擇。
2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就看你在單位的位置和你從事的工作對工作單位有無重要性,如果就是普通員工。沒有什麼核心技術,辭工對單位無所謂,如果你要屬於技術性人才,那麼單位不會輕易放你走,這樣漲薪的事情很好解決。
27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查清楚領導不給你漲薪的原因。《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工超一個月不滿一年未籤勞動合同,單位要支付雙倍工資。尋找一切可以證明自己是該單位員工的憑證,如應聘登記表、工作服、工作證、打卡記錄、加班通知等。
28樓:匿名使用者
一個是要看你從事的是什麼行業是否需要積累經驗二是要看你在這個崗位上多久了 如果五年或以上 你很努力卻不加薪 那你真的要考慮一下這家公司是否還留得住你 這家公司還有沒有讓你學習的東西
三就是你要找找自己原因 如果加班不加班 遲到加早退 我覺得你根本就是在體驗生活而不是為了生活改變自己
四你想想跳槽風險是否很大是不是可能有霧的
然後再觀察
我該辭職嗎,我應該辭職嗎?
公司是否給員工加薪是由其獲利情況,以及大多與公司經營目標 企業文化,最後才是從員工自身的表現與能力有關。若您認為自身能力沒有問題,而是企業文化差異的問題,建議可以尋找一家合適的企業工作。25歲這個年齡跳槽應該是可以的,年齡再上去找工作就更難了。考慮一下吧。我原來和你一樣畢業後也是在一個單位呆著一呆就...
我該辭職嗎?我應該辭職嗎?
一 不瞭解你是為了什麼突然想去另一個城市,是有了好的工作意向在那裡,還是因為有朋友在那裡,還是有女朋友在那裡,那些都不可一概而論的。二 大家工作是為了什麼,最主要的是為了生存,為了錢。你現在工資比較高,家裡又缺錢,我個人覺得不應該這麼衝動的就離開這個城市,因為你知道現在的就業情況,換一個城市,工作未...
我要辭職,公司不讓我走,我向公司辭職公司不讓走怎麼辦
要想辭職的話,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公司這一步程式是必須的。你現在才一個周,所以在公司沒有批准的情況下私自離開是法律不允許的,公司可以對你提出違約賠償。一個月後即使公司不批准你辭職,你也可以走人,而且工資他是必須給你的,保險,檔案都必須給你轉,不給你辦理的話公司違法,你可以向有關部門提出勞動仲裁。最好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