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下離婚的時候,是房產證上有名字的人可以分房子,還是住的人都可以分

2022-12-13 13:30:56 字數 857 閱讀 9220

1樓:上海楊律師

你的問題有點偏了。可以這樣回答: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那麼夫妻離婚時就可以分割。既不是房產證上有名字的人可以分房子,也不是住的人都可以分。

2樓:肌肉好處多

不懂就別胡亂解答。房產證上的名字未必包括所有產權人的資訊。例如,夫妻婚後買房,這個房產即使只寫著一方的名字,也仍然算作共同財產,沒寫名字的一方也仍有權要求分割房產。

在離婚後誰有權居住要看房產分配狀況,如果一方取得了所有權,當然就是這一方居住了。

在另一方沒有住處的情況下,可以適當予以照顧,暫時繼續居住。但這種只是臨時性的。

總之,一句話,房產證上沒有寫名字的,未必沒有所有權,離婚歸誰住,要看房產歸誰所有。

3樓:

只有房產證登記的才對房產享有所有權。

如果房子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購買,且你對房子的購買有投入,也可以對其主張返還。

4樓:

離婚時房屋應歸房產證上記載的產權人所有。在實踐中夫妻離婚後,房屋歸一方所有,另一方沒有住房,為解決其居住,法院的判決一般都確認了另一方有居住權,直至另有住房或者法院判決的期限屆滿或條件成就。

5樓:水葉流丹

當然是房產證上寫誰名字誰分,如果按事實居住的話那租房的房客也有權分房子嘍

6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情況下是房產證上有名字的人才可以分房子,但是夫妻婚後買房,這個房產即使只寫著一方的名字,也仍然算作共同財產,沒寫名字的一方也仍有權要求分割房產;在離婚後誰有權居住要看房產分配狀況,如果一方取得了所有權,當然就是這一方居住了。如果房產證上寫的是對方父母的名字,那麼離婚後是沒權要求分割房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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