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妞問答**諮詢
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合法方式如下:
1)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
2)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
3)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標準支付加班費。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2樓:善世集團
勞動法》對於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有何規定?
據善世獲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同時第四十二條又規定了例外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樓:法律快車
單位安排高溫天氣在室外加班是不合法的。在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採取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輪換作業、適當增加高溫工作環境下勞動者的休息時間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等措施。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如果氣溫達到35-37度的,是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的,所以高溫天氣在室外勞動加班是不合法的。
用人單位要怎樣安排加班才合法
4樓:張龍
用人單位因為工作需要,適當安排職工進行加班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加班不僅僅涉及加班工資的發放問題,而且有可能涉及其他問題。因此,企業對加班應當規定乙個程式。用人單位決定加班的:
1)要明確有權作出加班決定的主體;
2)應當與工會和職工協商,以明示的方式告知職工;
3)做好對加班人員的登記工作,所有的材料應形成書面的文字,以防範不可**的風險。
一、延長工作時間有哪些限制。
我國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對用人單位延長工作時間主要作出如下限制:
1)人員範圍限制。我國有關法禁止安排未成年人、懷孕女工和哺乳未滿12個月嬰兒的女職工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加班、加點。
2)加班加點工資發放的限制。嚴格制止企業濫發加班加點工資。在法定節假日中加班,要求安排補休的原則上不發加班工資,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確實不能安排補休的可以發加班工資,但也有必要的條件限制。
3)因生產經營需要而延長工時的特殊限制。用人單位延長工時應以生產經營需要為條件,並且應當事先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徵得其同意,並且用人單位延長工時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每月加班總時數不得超過36小時。
4)因法定特殊情形和緊急任務需要延長工時的限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等規定,發生下列情況的其加班加點不受標準工作時間的限制。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它原因,使人民生命健康和國家資金遭受威脅,需要及時處理的;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民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必須利用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進行裝置檢修保養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為完成國家緊急任務或完成上級安排的其它緊急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的等等。
用人單位要怎樣安排加班才合法
5樓:劉曉寧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需要安排勞動者加班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用人單位在怎樣的情況下能夠安排加班
6樓:覃永雄
加班,廣義上說即延長工作時間,是指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生產或工作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狹義上說,僅指按用人單位的要求,在法定節日、公休假日內進行工作;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進行工作的叫加點。
用人單位安排員工加班須符合三個條件:
1、生產經營需要。
2、在程式上必須在加班加點前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
3、加班加點的時間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
一、加班工資應當如何計算。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加班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但最多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如果用人單位違彎碧廳反了上述程式和條件延長員工工作時間,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條的規定,勞動行政部門慧茄應給予用人單位警告,責令其改正,並可以處以罰款。
支付加班加點工資的標準是: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即正常工作日加點),支付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即星期。
六、星期日或其他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埋隱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工資標準的200%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即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以及其他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工資標準的300%的工資報酬。
用人單位是否可以隨便安排加班
7樓:孫旭權
用人單位不可隨意讓勞動者加班。法律規定,用人單位需要安排加班的,需要與與工會和勞動者塌遊協商。所以如果單位安排加班的,需要和勞動者協商,而不得強制安排員工加班。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賀衫銷因需要延長工作時禪遊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該怎麼辦
工bai資支付暫行規定du 第16條規定,因勞動zhi者本人原因給用dao 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內用人單位容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
寫給用人單位的實習申請書寫給用人單位的實習申請書範文
實習申請書範文如下 尊敬的領導 我是 學院 級xx系的學生,經過三年學校對我的培養,我已經完成了在校的學習,初步掌握了所學專業的理論和基本的實踐能力,由於求知的慾望和自己將來走向社會能夠更廣泛的掌握工作技能,現申請到院就業處實習。為以後的就業打好堅實的基礎。大學畢業生是學校按照黨的教育方針精心培養的...
用人單位的考勤表,沒有勞動者的簽字確認,合法有效嗎?明確的法
你好,如果是用打卡機打卡後產生的考勤表一般是不用員工簽字確認的,這是有 內法律效力的。如果容是考勤異常需要更改資訊的,則必須經過員工簽字確認方才有效果。另,如果員工發現薪資與考勤狀況有出入,可申請要求檢視考勤紀錄。如確實有誤,人事部門有義務解釋給員工,並經過員工認可進行更改。具體可參見江蘇省工資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