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 事實勞動關係與勞務合同,三者有什麼關係?

2025-02-15 17:35:06 字數 2996 閱讀 4288

1樓:李燕敏說話

事實勞動關係。

和勞動合同關係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若干問題的意見》中有兩條關於事實勞動關係的規定!:「17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已經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故意拖延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予以糾正。用人單位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按照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勞部發〔1995〕223號)的規定賠償。

<>無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是否存在勞動合同,只要存在事實勞動關係且符合勞動法適用範圍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案件受理範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均予以受理。」事實上,勞動部的許多答覆中都有這方面的規定。如《勞動部辦公廳關於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員工要求經濟補償。

問題的覆函》中。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後,用人單位故意拖延訂立勞動合同,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因經濟補償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後,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受理。根據《勞動法》、《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1994)481號文和《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1995)223號文第98條。

勞動者向勞動監察機構舉報的,勞動監察機構應當按照《勞動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行政處罰辦法》勞動部勞檢字〔1994〕532號)的規定進行調查處理。「等等。希望我的能夠幫助到你,我也希望你能幫助我**,點贊,多多支援我,多多關注我。

2樓:乙個

其實三者的關係是一樣的,因為這都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以及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乙個合同,主要也是為了保證員工的安全性,最終簽訂的乙個合同,有什麼問題都是用人單位進行負責任的,而且也是受法律保護的。

3樓:依依很美的

勞動合同是兩個人已經形成了勞動關係而簽訂的合同,事實勞務關係一般情況下用於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已經上班了。勞務合同一般有著合作的含義,主要是互相合作,與勞動合同完全的不同。

4樓:菜籃子

勞動合同依勞動法第16條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 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而勞務合同通常意義上是指僱傭合同。

5樓:而且我

他們之間的合同性質不一樣,同時勞動合同決定著事實勞動和勞務的關係,而且事實勞動與勞務之間是有很大的差別的,同時這三者之間也代表著不同的利益,而且三者之間的關係是相互成就的。

勞動合同關係與勞務關係的區分

6樓:網友

勞動關係是單位與個人籤的,勞務關係是個人與個人、單位與單位(如企業與勞務公司所籤)之間籤的。

勞動關係雙方有隸屬關係,勞務關係雙方沒有隸屬關係。

7樓:暗塵宇

主要區別表現為:

1、主體不同,勞動合同一方必須具有用工條件的單位,而勞務合同不一定。

2、關係不同。勞動合同,單位與勞動者是管理與被管理關係。

3、適用法律不同。勞動合同適用《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勞動法規,而勞務關係適用民事法律。

論勞動關係與勞務合同的關係

8樓:

摘要。您好,論勞動關係與勞務合同的關係如下: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

勞務合同是各當事人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某一項勞務以及勞務成果所達成的協議。加工合同、承攬合同等屬於勞務合同。兩者沒有直接關係。

但是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是有關係和區別的。<>

您好,論勞動擾數關檔李盯系與勞務合同的關係如下:勞動關行和系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務合同是各當事人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某一項勞務以及勞務成果所達成的協議。

加工合同、承攬合同等屬於勞務合同。兩者沒有直接關係。但是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是有關係和區別的。

您好,勞動合同與勞務合輪衝同都是協議的一種。勞務合巧芹同和勞動合同的不同點有:1.

兩者法律性質不同;2.合同主體不同;3.合同履行階段,主體雙方地位不同孝桐畢;4.

合同的內容不同;5.確定報酬的原則不同。<>

溫馨提示,全國疫情防控期間:有症狀,早就醫。主動做好健康監測,如有發熱、咳嗽等症狀,及時前往發碧仔熱門診就診,途中避免乘坐公共運輸工具,主動告知旅居史、接觸史,不隱歲晌瞞、不迴避,並遵醫囑乎慧鋒留觀排查。

勞務合同是否屬於勞動關係?

9樓:李俐

不屬於,簽訂勞務合同不能認定為勞動關係,勞務合同應當為一般的僱傭關係,不享受社會保險、福利待遇,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係依法簽訂的為勞動合同。按照法律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務關係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平等主體,通過勞務合同建立的一種民事權利義務關係,勞務者完成工作後,用工單位支付報酬,這種關係不適用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所以並不是勞動關係。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一、勞動關係怎麼舉證的?

勞動者主張存在勞動關係的,應當對勞動關係的成立承擔舉證責任,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以下憑證可以作為證據: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社保的記錄;

2、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嫌歲證」等身份證芹彎睜件;

3、勞動者填寫的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二、勞動關係和勞務關係怎麼區分的?

1、從合同的主體上看。勞動關係的一方必須是用人單位,另一方是勞動者個人。勞務關係的雙方可能都是個人,或者都是單位。

2、從用工雙方的關係上看。勞動關鬧嫌系中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有隸屬關係,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而勞務關係的雙方則是一種平等主體之間的關係,雙方不存在隸屬關係。

是籤勞務合同還是勞動合同,勞務公司與個人籤的是勞動合同還是勞務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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