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明確規定,變更勞動合同是需要經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才能進行,用人單位不得單方調崗、降薪。因此,原則上調譽消崗降薪是需要得到員工同意的,如果員工不認可,就不能按已降的低工資執行。如果員工在乙個月內未做出明確的答覆,那麼視為已經同意乎攔調崗。
勞動合同法》歲虛胡第四十條及相關勞動法律規定,公司以下幾種情況可單方變更員工勞動合同:1、員工不勝任崗位的,公司有權單方調崗;2、員工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的;3、女職工懷孕,不能勝任原崗位的體力要求的,公司有權單方調崗,但不能降低該女職工基本工資。
對於單位的單方面調崗降薪的行為,勞動者有權以「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未按約定「提供勞動條件」為由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經濟補償。在與單位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2樓:意撕布狗
可以啊。勞動合同約定了你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用人單位既與你簽訂了勞動合同就友神指要遵守,履行合同義務。用人單位確因其他原因需要變更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的,需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不可私自變瞎森更。
不過鑑於你的情況,好配你還是和單位協商解決把,畢竟原部門關閉了,你要麼就是換部門,要麼就是領取經濟補償金走人。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拒絕,但建議您與單位協商解決。
不改變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將員工歸納到另乙個單位管理合法嗎
4樓:戚廣利
不改變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將員工歸到另乙個單位管理是可以的,如果合同內容發生變化就屬於違約。
5樓:歐陽瑾兒
原單位是以什麼理由外派到新公司的,而且新公司和你們原公司是否存在相應的合同關係呢?
9月份我從公司乙個部門調到另乙個部門,老闆給我變更了工資,沒通知我
6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變更勞動合同應該按《勞動合同法》第35條規定辦,如果不能協商一致,用人單位強行降低工資,就是剋扣。
月工資、日工資、小時工資、加班報酬的計算,均可以按以下規定執行:
1、《***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3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44條。
3、《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和《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上面對拖欠、剋扣工資有明確的定義,如果用人單位拖欠、剋扣工資及加班報酬,均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條或《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解決。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張,後者需要勞動部門責令後仍不支付才能主張。
7樓:網友
你去所管轄的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公司部門搬到另外乙個地方生產,現在把我調到另乙個部門,如果我不願意而拒絕,公司要我走人,這樣有沒有
8樓:實心果老頭兒
如果你是不服從公司安排工作的調配而自己出走,肯定就要不到賠償,如果是對你的工作不滿意而開除你,才能給你補償。自己去把握吧!
9樓:網友
你是否簽有勞動合同 合同中有無公司解僱你的條件和無故解僱的賠償?
可以看一下勞動法和合同法。
公司要解散乙個部門,把我調到另一部門。 勞動法糾紛
10樓:亦林
首先需要看勞動合同的工作崗位以及對於調崗是如何約定的?
如果沒有就調崗進行約定,則公司變更工作崗位需要與員工協商一致,協商不成,員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後而離職。
關於勞動法
11樓:網友
廣東胡律師:
為何勞動合同到期後沒有續簽,是你個人原因還是單位的原因,如果是單位的原因的話,你拒籤勞動關係解除了你提供08年2月至11月的工作證據(工作證、工資條及同事證明等)即可要求其賠償你雙倍的工資。
勞動法裡有連襟不可以在乙個部門嗎
12樓:
勞動法是不會對這種具體事務進行規定的。這屬於單位內部管理制度,不算違法,並且有一定合理性。
13樓:濟南程
勞動法不可能對此作出禁止性規定的。
14樓:霸氣航行天下
勞動法沒有此項規定,這是公司的規定。
15樓:網友
看國企還是民營企業,
我到乙個單位工作已經9個月了,但是至今不簽訂勞動合同,這是不是違反《勞動法》
16樓:a先知
是違背了。
你認為他門少給你什麼東西沒有,給你交納3金或5金了嗎?僅僅是合同嗎?
別的人簽定了嗎?如果都沒有,也不會少你什麼的。
要是隻有你沒有,先去和單位協商下,要是不籤,在說啊。
舉報了,也是對單位處罰,個人一般沒有什麼收穫,因為單位總能想到辦法拒絕你的要求。除非他有什麼重大利益隱瞞你了。
那要先聯絡一下你們的同學一起處理這個事情比較好,有好處了大家一起分享,有壞處了大家抗。
我覺的你沒有簽定合同現在,如果舉報了,如果單位惱火了,就可以直接讓你走人了。如果你不想,還是採取一些柔和的方法,10幾個人一起處理比較好,畢竟影響大。
沒有籤合同,他們是不會給你交的,只有簽了合同才有說話的份。因為沒有合同的保護,他門可以隨時讓你們走。
補交的可能性不大,根據中國國情來看。
17樓:我是聖西門
違背了!
舉報正常情況下沒有補償的,但是一旦被有關機關處理後,你門的合同可以取得簽訂,而且對於各種損失會有相應的賠償,例如工資的支付並加付25%的賠償!具體參見勞動法以及相關的法規!
勞動法實施細則
18樓:無恬公羊元亮
不合理。暑假是勞動和學生正常休息的時間,學校安排老師加班,老師因病不能上班,不能按病假對待。最多不發加班工資。對此,你可向當地教育局反映。
19樓:用材蔣安夢
學校做的不對。因為是暑假期間,病休不但不能扣工資,而且學校還應該報銷醫藥費!
20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勞動合同法》施行後,除了存在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況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違約金,其他的一律不再適用違約金。
而你與老闆在勞動合同中的約定,顯然不屬於上述兩種情況,是無效的。
21樓:章霞獨光赫
《勞動法》沒有實施細則呀,你說的是不是《勞動合同法》,書店裡就有,現在大一點的書店應該都有的。
22樓:談
您好,當然不是這樣,您辭職了,老闆就應該和您結清工資,否則您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至於您勞動合同中所約定的違約金是無效的,勞動合同法關於違約金只適用於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除此之外,不存在違約金。
請教關於勞動法的問題!謝謝,請教一個關於勞動法的問題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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