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買的二首房物業有勝餘,應該退給原房主嗎?

2025-04-04 01:25:29 字數 3886 閱讀 7128

1樓:慶帥學長

你買的二手房子,物業的費用有剩餘,那麼你可以跟原房主協商處理,如果是原房主交的費用,最好把費用返還給原房主,由你自己去交納物業費用。

物業費。物業管理公司為業主或使用者提供的管理和服務專案,向業主或者使用者收取物業管理費時天悔臘拍經地義的。但是無論如何,有關物業管理費的事宜,物業公司應當符合我國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商品房的物業管理費一般由以下一些專案構成: (1)公共物業及配套設施的維護保養費用,包括外牆、樓梯、步行廊、公升降梯(扶梯)、**空調系統、保安系統、電視音響系統、**系統、配電器系統、給排水系統及其他機械、裝置、機器裝置及設施等。 (2)聘用管理人員的薪金碧羨,包括工資、津貼、福利、保險、服裝費用等。

3)公用水電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噴泉、草地淋水等。 (4)購買或租賃必需的機械及器材的支出。 (5)物業財產保險(及各種責任保險的支出。

6)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滅蟲的費用。 (7)清潔公共地方及幕牆、牆面的費用。 (8)公共區域植花、種草及其養護費用。

9)更新儲備金,即物業配套設施的更新費用。 (10)聘請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士的費用。 (11)節日裝飾的費用。

12)管理者酬金。 (13)行政辦公支出,包括文具、辦公用品等雜項以及公共關係費用。 (14)公共電視接收系統及維護費用。

15)其他為管理而發生的合理支出。

物業維修範圍。

1、物業負責管理房屋的公用部位,是指一棟住宅樓中業主、物業使用人共用房屋的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梁、板、柱、屋頂等,此外還有樓梯間、通道、專用房間、外牆面、屋面防水、樓內自行車存車庫等。

2、共用設施是指住宅區內業主、物業使局高用人共用的非市政道路、路燈、綠化、建築小品、化糞池、非市政排水管線、窖井、非營利性的休閒廣場和健身器械等。

3、共用裝置是指住宅樓內業主、物業使用人共用的下水管線、落水管、電梯、避雷裝置、電氣線路、加壓幫浦房;非業主、物業使用人自行安裝的住宅入口防盜門及住宅區內電子監控系統、電控門、垃圾桶、垃圾箱。

2樓:金融蔣老師

在這種情況下,買主和賣主最好協商顫培亂處理,畢竟物業費有結餘的情況下應該返還給原房主中讓,畢竟是原房主茄檔交納的費用。

原房主欠物業公司物業費,新房主應該承擔嗎?

3樓:精彩百曉生

根據物業收費管理辦法的規定,物業發生產權轉移時,原業主應當結清物業服務費。

物業與新業主之間形成新的物業服務合同關係,對於原業主欠繳的費用,物業應向原業主主張,新業主對此不承擔連帶責任。因此物業公司現向新業主追繳欠費沒有法律規定。

至於中介,如果原來的中介合同做了約定,中介就按約定承擔責任,如果沒有約定,中介就不承擔。如果中介故意隱瞞欠費事實或提供虛假情況,損害買房人利益,中介應退還中介費並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新業主購買這套房子之前,並沒有享受這家物業公司的服務。原業主享受物業服務欠的費用,物業公司理應向原業主催繳。

原業主搬出該小區時,物業公司應向其核實其物業費等費用是否已經結清,這是物業公司的職責所在。但是物業公司並沒有這樣做,而是讓原業主在欠費的情況下「脫身」了。物業公司應該向原業主催繳欠費。

現實中,有些物業也遇到類似的情況,就是欠費的業主搬走了,物業根本找不到人,就只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新業主可以幫助物業公司尋找原業主催繳欠費,但是沒有義務墊付費用。物業費是基於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的合同而產生的費用,物業公司不應該把原業主的欠費轉嫁到新業主身上。.

買二手房入住後取暖物業有勝餘應該給原房主嗎?

4樓:網友

買二手房入住後取暖物業有勝餘要給原房主嗎?我覺得這就要看你們當時買花的時候發作,有沒有提倡這個剩餘的取暖物業費,有的話你就把剩餘的錢全部給原房主,如果是沒有的話,那麼房主就已經認可這些費用都歸你了,那你自己想給他也好,不給他也是對的。

新房主有義務交原房主欠的物業費嗎

5樓:築家易

前業主拖欠物業管理費,而物業要求新業主償還物業管理費,這種情況的糾紛不少。新業主通常會忽略房屋費用的結算。為了避免這類糾紛的發生,新業主在確保房屋質量的同時,要查清前業主是否拖欠費用。

如拖欠,應要求前業主結清並提供收據,或者在合同上寫明。另外,新業主也可通過預留押金的方式避免產生此類糾紛。

6樓:顧洲奕平露

新房主乜有義務交的,你們可以在交房之前去物業公司查清楚還有哪些是原房主未交款項。

二手買賣後多交的物業費怎麼算?多交的物業費是由物業退還給原房主?還是新房主退還給原房主?如果是由新

7樓:網友

對於多交的物業費,從我的從業經驗來說,一般不退給原業主,需要由新業主和原業主自行協商解決,一般新業主都會給的。就像二手車買賣,換了車主但保險不會退的。

8樓:網友

賣方如果已交全年物業費,在簽定合同當日備註宣告中一定要說明買方應按日結算(包括水電煤氣)如果合同沒其它宣告項 只能買賣雙方自行協商。如果沒有其它宣告 新房主不願意還 只能吃啞巴虧。

9樓:網友

讓新業主把你多支付的物業費補償給你,物業那邊只需要做個變更業主姓名登記即可。不過相對二手房幾十上百萬的交易買賣,一般這些問題都很好協商。雙方不可太計較。

買的二手房我們應該支付房東原來繳的物業費嗎

10樓:123456奮鬥

根據合同的相對性原則,前房主所拖欠的物業費是前房東與物業公司基於原來的物業服務合同產生的,現房主與前房主在房屋轉讓合同中並未對物業費的承擔主體進行約定,且房屋的轉移並不意味著債務的轉移,因此,物業公司無權要求現房主繳納前房主所拖欠的物業費。

業主在購買二手房時,在確保房屋質量的同時,一定要先查清原房主是否存在拖欠費用的情況。如有欠費現象應要求賣方及時結清,並在轉讓合同中予以約定。同時,買方也可通過預留押金的方式避免產生此類糾紛。

比如,在簽訂合同時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一定數量的押金,在房屋交付後,買方攜帶產權證到水電、物業等部門變更合同主體,若賣方隱瞞事實,存在欠費情況的,又拒不補交時,買方可以用預留的押金進行支付。

11樓:知道

二手房是否要交之前的物業費?

12樓:匿名使用者

照道理是不該交的,物業費應是產權證過戶後或合同簽定後才開始交。但是如果怕麻煩,覺得加上這個物業費的房款也能接受,自已交了就是。如果你不交,可能不能順利拿到房,當然原房主也不能以這個為理由說你違約。

總之,看你原不原以增加代價買房。

13樓:網友

產權過戶之前的一切費用都是房東的,之後的是你自己的,之前他多交的按過戶之日結算。

14樓:網友

過戶以前的費用由售房人承擔 過戶以後的費用由買房人承擔多退少補。

所以 理應退還售房人。

不給的後果是售房人所了算。

15樓:__夏至

這樣是合理的。因為現在你才是享受物業管理的人,房子現在所有的許可權和義務都是作為所有人的你應該享有和履行的。你要是不想給,就只能拖著,看誰耗得久,不過我感覺這樣不太好。

買二手房過戶前欠的物業費物業向誰要,向原房主還是現房主

16樓:江蘇樊華

在你們交房時應當結清,由原房東支付,但如果已經交接,物業會向你索要。

我買的二手房,原房主交了兩年的物業費,物業也不退他錢,現在要我給他現錢,這個合理嗎

17樓:網友

有發票的話 就合理 但你要考慮總房款啊!

18樓:網友

最後怎麼處理的?我現在也是遇到這個問題了,他提前交了物業費,要我給現錢,

19樓:仉桖雨

不合理吧打個法律**諮詢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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